㈠ 人去世后养老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养老金分为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统筹账户。 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分开的,如果参保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还没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统筹账户中的钱就要充公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㈡ 人死后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人去世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没有到退休年龄去世,第二种退休后领取过养老金去世。这两种情况的解决方法略有不同:
1、没有到退休年龄去世:投保人在投保期间缴纳的保费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也就是投保人去世后,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继承人可以全额继承。
2、退休后领取过养老金去世:投保人曾经按月领取过退休金但不幸去世,那么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以及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㈢ 人去世后养老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领取具体流程如下:1、可以领取自己交的那些钱和利息,也就是个人帐户部分。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3、退休前死亡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既没有了。4、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㈣ 人去世了还有退休金吗
法律分析:退休之后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剩余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申请领取出来的。1、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3、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㈤ 人死后 还可以继续领取 养老保险金吗
其个人抄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袭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
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闻发布会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发言人表示: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㈥ 人去世交的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交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投保人在投保期间缴纳的保费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已经退休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以及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㈦ 人去世后退休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个人死亡后,退休金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其遗属还可以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㈧ 老人去世可以在领取养老金吗
老人去世不可以再领取养老金。老人去世后在当事人去世的次月,社保停发养老金,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抚恤金标准一般是当事人去世前一个月养老金的20倍。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指数是由你社保缴费的基数决定的,缴费基数基数越高,养老金指数相对越高,养老金也就越高。养老金是政府或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从发展过程来看,对养老金的认识经历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社会福利观认为养老金不同于职工服务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关系;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劳动报酬观则把养老金看做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认为其实际上是递延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㈨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吗有法律后果吗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行为,当达到一定数额时回就构成犯罪—答—欺诈罪。有关部门或单位会追偿其非法所得即民法上称的不当得利,并应承担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和合理的其他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