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怎么填
个人账户是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计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它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跨统筹范围转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终结基本养老关系时,领取个人账户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1、帐户资金
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当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等)即是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一起,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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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明细表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基本程序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
比例由23%下调至22%,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不变。外企、私营企业、
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外来务工人员,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个体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7、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8、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10、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每月1至20日)及时办理手
续。增加减少人员需填写“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减少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辞职报告并鉴
章。
11、每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月初)到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否则不能办理调动、停
保、转移、等劳动关系业务。
1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七月根据武汉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进行调整。
13、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1719元,月平均工资为976.6元200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
最低数为586元,最高封顶数为2929.8元。
14、参保单位应在每年二月份到参保地领取缴费工资申报表。
**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1%,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
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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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事档案缺年度考核表和调资表影响退休工资吗
人事档案缺年度考核表和工资表,对人事档案来说是不完整的,做人事档案时尽量要实的年度考核表和调资表完整,是否会影响退休工资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如果你是在同一单位,前面后面的考核表和调资表都有,只是缺了其中的某一年,一般是没问题的;如果说是刚到这个单位的头一年,缺工资表和考核表,就接不上工龄了,或者退休前的一两年没有表和考工资核表,这一两年工龄就没法算,会影响退休工资的
4. 养老保险2007年度工资基数核定表是怎么回事
重庆社保补缴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给员工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重庆社保在线。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重庆社保补缴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重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30%,企业22%,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如: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牐1、补缴比例:30%
牐2、补缴系数:1.7
牐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牐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重庆社保补缴
企业补缴金=19031×(5904÷9840)×22%×1.7
个人补缴金=19031×(5904÷9840)×8%×1.7
一、退休退职
退休:劳动者因为年老或因病伤残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法判定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养老休息时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制度。
退职:指我国职工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并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二、企业职工的退休、退职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享受养老金,不足15年的,享受一次性养老金待遇。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缴费条件见正常退休)。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条件见正常退休部分)
4、退职:企业职工中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5、其他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办理程序及待遇
(一)正常退休需要携带材料:(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户口本;(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退休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帐户记帐明细表》。
正常退休的办理程序:(1)单位到缴费所在地征缴处(科)办理退休减员手续;(2)单位到统筹管理处(科)办理个人帐户结清手续,审核养老保险手册并确认视同缴费年限及间断缴费情况;(3)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养老处(退管科)核定待遇并出具《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拟核定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经办人章;(4)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到养老处(退管科)办理退休复核手续。由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
(二)特殊工种退休需要携带材料:(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户口本;(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重庆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一式三份。(6)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其他佐证材料;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1)企业到市社保办养老处审核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拟核定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经办人章;(2)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3)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交到养老处,加盖退休审批专用章;(5)企业携带《重庆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帐户结清及复核手续,养老处(退管科)出具《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
(三)、病退(退职)需要携带材料:(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户口本;(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重庆市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账户记账明细表》;(6)《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核定表(表三)》;(7)《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
病退(退职)办理程序:(1)单位将书面申请报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市社保办定期确定;(2)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办理病退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企业负责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处(科)办理减员手续;(4)企业携带减员手续到统筹管理处(征缴科)办理个人账户结清业务;(5)由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原始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核定表(表三)》、《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拟核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职工鉴定结果及办理病退情况的公示表》,加盖经办人章;(6)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7)委托企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企业将《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申请病退人员公示表》、《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病退公示结果反馈函》及《职工本人意见》,报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复核;(8)企业携带《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到退休管理处(退管科)办理增员业务。
四、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
1、政策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过渡性调节金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逐年冲减,过渡期满后予以取消。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90%;2007年退休的,发给70%;2008年退休的,发给50%;2009年退休的,发给30%;2010年退休的,发给1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2、实例:
(一)新老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对比
某单位职工,女,工人,1957年5月出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31年6个月,个人帐户累计额为11660元,,平均指数0.931(从1992年开始计算缴费工资指数)。
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办法计算为903.4元:其中基础性养老金275.4元,个人帐户金97.2元,过渡性养老金360.8元,过渡性调节金150元,开放城市补贴20元,加上过渡性补贴31.8元。
按照新办法计算为1047元。其中基础性养老金482.4元,个人帐户金59.8元,过渡性养老金385.8元,过渡性调节金105(150*70%)元,开放城市补贴14元(暂定)。基本养老金新办法比原办法高出111.8元,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即33.5元,按新办法执行实发养老金应为968.7元。
(二)、缴费年限长,多领养老金
例1:一职工,从2007年1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每月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每年10%递增)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20年至25年后,即2026年12月至2031年12月到达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退休时应领取的月养老金为:
单位:元
缴费年限
性别20年21年22年23年24年25年
男(60周岁)2398.72749.531453590.84093.14658.2
女(55周岁)2265.125992975.834013880.44420.4
注:拿缴21年的职工与缴20年的男职工相比,两者月养老金相差350.8元。同样道理,中断缴费对参保人员危害也是比较大的,如果参保人员缴费期间中断了一年,养老金也将相差350.8元左右。
(三)、缴费基数高,多领养老金
例2:假设例1中的职工,每月分别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00%、300%作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20年后到达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退休时应领取的月养老金为:
单位:元
缴费基数
缴费年限80%200%300%
男女男女男女
20年2086.71979.83956.23686.15509.15108.4
注:同样缴费20年的男职工,按照社平工资80%缴费的比按照200%缴费的月养老金少1869.5元。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明显看到,新的计发办法改革后,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明显增高。
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充分体现了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打破了原办法中缴费满15年以上基础性养老金相同的规定,改为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就多增发一个百分点,充分形成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多缴费、早缴费的积极性,更好的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因此,参保人员有以下几方面做法不可取:一是提前退休不可取,二是中断缴费不可取,三是漏报少报工资总额,不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不可取。请参保人员珍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怎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其中一家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在该网点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单位录用和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调入转移手续。具体开户程序如下:
(一)单位首先提出开户申请,开户申请书的内容:
(1)报送单位名称: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申请书有申请开户单位出具,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单位申请设立公积金帐户;二是用名称叙述职工工资基数的组成部分(住房补贴除外);三是年销售收入。
(3)盖单位公章
(二)根据单位性质,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外国企业驻鲁办事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一式三联),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到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
(五)到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开户
3、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对单位来说,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可进入成本。对职工而言,有六方面的好处:一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所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是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并且利息收入免征利息税;六是职工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账上全部本息,也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3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87%。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5、贷款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利率调整
目前,我国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实行的是“浮动利率”,即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随着存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您是否还在为以后的养老医疗问题而烦恼?
现实生活压力那么大,为了以后自己的生活有保障,给自己的孩子减轻些负担,社会保险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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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审核表怎么填在别人手里有用吗
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表。无非就是填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还有就是保险的时间。然后单位办事人员在网上或者到柜台去跟员工办理社保就可以。别人就算拿到你的申请表,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是有点泄露你的个人信息而已。
6. 养老保险社保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这是关于沈阳市2007年企业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第259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第1号令)和《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沈社办发[2007]6号),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全市应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各项基础信息年度审验认证工作。为将本次年审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审范围凡纳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已参保和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社会保险年审范围之内(含有临时用工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已参保的进行年审,未参保的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年审。二、年审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1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外网发布年审通告。市养老中心和市地税局在各自的办事(税)大厅张贴年审通告,告知年审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发放《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年审单位也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等年审资料,做好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载网址:http//或http//)。各区县(市)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社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配合本次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做好公益性宣传,在本社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年审通告。第二阶段自查准备阶段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参加年审的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信息进行自行核对和缴费情况进行自查。1、已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参保基础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要在年审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险种参保手续;要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自查中发现有漏缴工资基数和欠费的,要到地税部门及时办理补缴。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补缴欠费和自查补缴漏缴款的,可不加收滞纳金。2、年审通告下发以后,未参保的单位要在年审期内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3、各参保单位在基础信息核对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参加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信息核对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并到所在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办理年审。4、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须携带的要件(1)工资手册;(2)七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3)七月份职工花名册(包括电子信息盘);(4)地税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表》;有欠费的还要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①资产负债表(年审前一个月);②现金流量表(年审前一个月);③2006年所得税汇算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实行所得税查实征收的企业)。第三阶段年审和稽核阶段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参保单位年审工作。同时由市社保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劳动保障、地税、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联合执法队,对百人以上的参保用人单位的年审情况进行联合稽核。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参保人数,恶意欠缴和偷逃养老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三、年审的方式、内容和程序本次年审的方式采取以养老保险为主,养老与医疗参保信息联动的方式进行。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审验用人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及职工参保人数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项、不符的内容要及时更正;二是重点审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首先将年审单位提供的各项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查看年审资料是否齐全,凡是提供年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年审单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年审。2、将年审单位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明细资料)与系统中的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凡是发现错误信息,应由年审单位认定,说明原因,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审单位,养老中心要与医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数据相衔接,年审工作人员输入单位编码后,系统自动提示参保人员差异。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大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督促参保单位将漏保人员及时补录。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小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通知年审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加变动,信息一致后再来进行年审。对医保中心一户参保,参加养老保险为多户参保的单位,必须由单位写出证明材料,按照一个税务登记对应一户的原则调整过来,再进行年审。3、年审工作开始后,养老中心、地税局、医保中心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医保中心负责每月及时提供核定的缴费信息,地税局负责提供并督促只申报税不申报养老、医保费的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养老中心负责将年审完的信息每十天按《养老中心与地税交接单》反馈给市地税局,以确保年审完的单位次月起按年审后的参保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分中心负责将各年审单位上报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及欠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移交给对应的地税分局。四、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单位的处理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年审日期截止后市养老中心将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转给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其用工状况进行重点监察,视相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养老中心负责按期将已年审完的单位信息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反馈给税务部门。年审截止期以后,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在其申领发票时,要督促其先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对拒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年审的,税务部门可暂缓售发票,暂停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4、市、区、县(市)医保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核定时,督促其要先到养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否则将暂缓办理该单位缴费核定。5、养老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各种人员变动手续;暂缓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直至该单位参加年审。6、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中心要将欠费企业名单全部报给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几点要求1、年审工作是加强企业参保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审总体指导原则是:覆盖面要全,年审环节要细,掌握政策要严,年审效果要突出。通过年审进一步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度,努力做到统一基础信息、统一参保人数、规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员,使年审工作顺利实施。2、把年审工作与日常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年审将企业的基础信息、登记信息核准补录齐全。重点检查业务系统中企业信息与《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是否一致;企业职工人数与参保人数是否一致,杜绝少缴、瞒缴现象的发生。表中所涉及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与参保信息库人数相一致后,方可加盖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审验章。3、各单位要做好年审企业的资料留存、装订、登记、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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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人事档案缺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不能办理退休吗
这两年的考核没有关系,只要你的养老保险交满15年以上就可以办理退休。
8.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审核表是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出示的证件吗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回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答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本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证
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
9. 档案里视同缴费年限中缺年度考核表影响退休吗
作为担任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工作的HR,我要提示你:人事档案中短少年度考核表,不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年限的核算,也不会影响个人退休。视同缴费年限的核算,与工龄认定有关。人事档案里的年度考核表有什么作用,如何核算视同缴费年限?下面分离问题,做详细剖析,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协助!
写在最后:
1.《年度考核注销表》主要反响了个人过往的工作业绩状况和公司的考核评价结果。主要用于调整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普通适用于管理和技术人员,普通工人普通没有《年度考核注销表》。
2.核算视同缴费年限,普通很少用到《年度考核注销表》,所以档案里短少《年度考核注销表》,不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更不会影响个人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