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从哪里可以下载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五七工”、“家属工”个人如何申请?
符合纳入条件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应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和原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经委或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填写《×××省“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5张;
4、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申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应提供本人相应的原始档案资料。对无法提供原始档案资料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资料:
(1)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3)用人单位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4)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五七厂”、“家属厂”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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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哈尔滨市区09年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家属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近日,我市启动了将“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皎,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五七家属工”?
“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在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这些人员多数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初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街道“五七”厂或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 “五七家属工”。“五七家属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临时工。他们多数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一般都与企业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并且都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被企业录用。据统计这部分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980年以前,现在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二、把“五七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有什么重要意义?
解决“五七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是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长治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民生问题,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让所有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件好事实事。
三、“五七家属工”有什么具体标准?
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家属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都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
(一)招工入厂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
(二)有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原始正式招工录用手续或其它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
(三)工作期限满10年以上;
(四)2009年10月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按照个人申请、企业上报、经办机构初审、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由“五七家属工”填报《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并本人签字确认。
2、企业审核上报:企业对填报申请表的纳入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原企业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备案表》,并经单位确认无误,加盖公章后上报市 (县)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初审:社保经办机构退管科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备案表》、职工档案以及相关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等进行初审,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4、劳动行政部门复核:经办机构初审签注意见后,企业携带《申请表》、《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呈报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5、缴纳养老保险费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企业带《备案表》到社保经办机构账户科录入纳入人员信息,并在10日内到经办机构征缴科按晋人社厅发(2009)83号文规定的缴费数额一次性缴清企业和个人费用。
五、办理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应当提供以下5种资料
1、《“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2、《“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备案表》;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原始正式招工录用手续档案,或其它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如劳动合同、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表、工作证、获奖证等;
5、“五七家属工”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建厂起始终止时间、隶属关系、人员构成以及申请人在五七家属厂工作情况等。
六、如果所在企业已经破产关闭怎么办?
企业已破产关闭的,由原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上报。
七、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
“五七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政策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以这个日期为界,分两种情况:10月1日前满75周岁以上的,按10000元原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
为体现企业和个人责任,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原企业承担。企业破产的,只由个人承担缴费额度的80%。
八、参加养老保险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
企业和个人按照上述标准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每月368元的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企业破产,只由个人缴费的,按每月330元核定基本养老金。和其他退休人员一样,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到银行领取养老金。而且还能统一参加全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九、这项工作有时间要求吗?
2010年1月份为个人申请、企业申报阶段;2010年3月底前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及劳动行政部门审核;4月底前缴费、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基本结束。
Ⅲ 职工家属养老保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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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XX人事处:
本人为公司员工,按照内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应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本人愿意参加公司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特提出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XXX
年月日
Ⅳ 辽宁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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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工作的要求,妥善解决我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决定从2010年下半年在我省部分县(市、区)和省直部分行业、企业进行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组织完成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通过将五七家属工等群体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使其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缴费和待遇低进低出;坚持权利和义务对应原则,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是开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试点内容、范围和对象
试点内容:按试点政策界定五七家属工等群体的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试点范围:全省9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省直选择1个行业、1户企业,开展五七家属工、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对象:1995年1月1日以前,曾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有过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等。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比照办理。
三、基本政策
(一)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
申请参保缴费时年龄达到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统筹基金。申请参保缴费时男60周岁至73周岁、女50周岁至73周岁之间人员,在按照年龄超过73周岁人员办法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再按本人年龄至73周岁的剩余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标准为2009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其中的4%记入个人账户。
申请参保时间全省统一为2010年10月31日。
2.单位缴费。
申请参保人员所在企业,按照个人缴费全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原企业解体、注销或缴费困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隶属的同级政府给予缴费补助。
(二)基本养老金计发。
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缴费的,从2010年11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基本养老金随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并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及超过73周岁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计发;年龄未达到73周岁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为2009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本人参保时距73周岁的剩余月数。
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不参与工龄项目的调整。
四、操作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以下简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企业已经废业的,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无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
2.吉林省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3.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册(单位申报时提交);
4.申请人《户口薄》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在企业工作过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详见认定办法)。
(二)审批。
1.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依据申报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进行确认。同时,根据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计算缴费额,核定基本养老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审批意见。
2.审批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对拟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人员张榜公示,同时公布省、县(市、区)举报电话,公示期1周。
3.公示期间,对审核、审批结论有异议的,由审核、审批单位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纠正审批结论,并张榜公示。同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缴费。
申请人持审核审批结果,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主管部门或政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
(四)发放。
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五)管理。
申请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相关材料应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档管理。参保人从领取养老金起,应按相关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的,停发基本养老金。
五、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试点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工作。试点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上报省领导小组备案。
(二)具体实施(7月16日至10月15日)。
试点地方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企业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核算缴费和待遇,筹措配套资金,收取养老保险费。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试点地方总结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领导小组。省里召开总结座谈会,总结试点工作,部署下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是省委、省政府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握节奏,先易后难,严肃政策,严密程序,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积极稳妥地完成试点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等群体养老保险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各试点县(市、区)也要按省里的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试点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以及参保人员资格的
认定。工商部门负责对五七家属工等群体所在企业资格出具证明,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搞好五七家属工等群体身份的确认。农业部门负责对农垦顶岗工身份的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并加强对试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实企业及个人参保情况,按规定征缴养老保险费,发放基本养老金。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做好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落实试点政策,筹措配套资金,并做好所辖企业五七家属工等群体的稳定工作。
(三)强化宣传,舆论先行。各试点相关部门和试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站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单、讲座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试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要深入企业,接触五七家属工等群体,了解他们对试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他们能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四)疏导矛盾,维护稳定。各试点地方、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掌握试点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和方法。对试点政策问题要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议,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答复;对本地前后政策不衔接引发的矛盾,要前后兼顾,统筹考虑,妥善决策。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可多方采取助保措施,减缓缴费压力,促其参保。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按政策审核参保续保人员的资格,以防相邻群体的攀比,造成局面的失控。各地都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各有关方面要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对违反工作纪律,随意执行政策,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件:1.吉林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认定暂行办法
2.吉林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名单
3.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附件1
吉林省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认定暂行办法
为妥善解决五七家属工、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准确认定职工身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合理认定职工身份。
(三)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1995年1月1日以前,曾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有过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等。
三、认定依据
(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用人单位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五七厂”、“家属厂”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五)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书等。
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的认定,比照五七工、家属工身份条件办理。
Ⅳ 我46岁,我是家属工,想交社保到哪去找,怎么交啊。没有档案,但我老
个人是可以办理社保缴纳的。
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已有《某某市劳动保障卡》或《某某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申办《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参保办理程序:
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其它注意事项: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
Ⅵ 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
一、“五七家属工”参保范围和条件的确定
“五七家属工”参保范围的确定,除《通知》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外,以下情形按下列原则掌握:
(一)户籍迁出我省的“五七家属工”,在迁出时已达到或超过此次规定参保年龄的,可纳入参保范围;在迁出时未达到此次规定参保年龄的,不纳入参保范围;
(二)户籍在省内进行迁移的“五七家属工”,符合条件的,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参保;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驻辽军队单位所办企业单位中的“五七家属工”可纳入本次“五七家属工”参保范围。
(四)1972年1月1日至城镇企业职工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期间,曾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以及城镇社街办集体企业职工,符合“五七家属工”参保条件,且能够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原始证明材料的,可按照自愿原则,参照《通知》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五七家属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参保申报
(一)申报
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原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向原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五七家属工”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原则上由其最后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原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不存在的,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五七家属工”本人可直接向原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按要求填申报审批表。
(二)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
2、符合参保人员名册。
Ⅶ 干家属工没有开具任何材料,现在要办理家属工养老保险需要怎么证明。求助!
个体人员首次参保或续保时,先到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参保处办理参保、续保手续,个体参保处为其建立或恢复个人基本信息。出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地税局指定银行缴费。第二次缴费时,可直接到市地税局指定的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