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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特计生家庭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2-06-19 12:39:10

A. 青海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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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依据全国各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和奖励政策,你该拿多少?之前朋友圈有消息传独生子女父母每年领取960元,各地相关部分纷纷辟谣。“孝亲·中国”综合各媒体发布过的消息,整理了一份“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希望对你有一定帮助,先来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有:
1、非农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开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3、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区财政承担。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以上是中国规定的政策,是统一的。以下是小编根据不同媒体所发的文章整理归纳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据了解,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
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省:可加发5%退休金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享受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百分之三十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
根据2003年实施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本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
四川省:按缴费年限来算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
根据2009年1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规定,广东省城镇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获得计生奖励。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属于农村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之后,则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对上述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深圳市:每人每月60元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60元。
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
2012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与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河南省:每人每年960元
2015年,河南省正式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起,河南省18个省辖市、直管县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均可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江苏南京:一次性奖励3600元
江苏省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南京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长效机制,自2015年10月起,退休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次月进行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认定,认定后次月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
奖励对象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600元。

B. 计生保险都保些什么

一种是常见的按比例报销。通俗来讲就是花多少,报销多少,花的多报销的多。另外一种是固定报销金额。不管你生孩子花了多少钱,报销的数额是固定的,不会变,只报销那么多钱。除了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比如人流,安节育器,结扎等费用,生育险也能报销。这里就不具体列了,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
1.计划生育保险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及其子女专设的保险业务。是非银行机构的金融业务之一。1982年,中国恢复了商业性人身保险业务。全国已有1亿多人参加人身保险。在人身保险中已开办了各种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包括一系列的保险种类,如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独生子女双亲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人身平安保险、母婴安康保险、新婚夫妇优生优育保险等。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为独生子女在14周岁以前的人身安全、孕妇分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等提供了保障,对进一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起了促进作用。计划生育保险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因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意外伤害、健康医疗等风险,减少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为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计划生育,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生育保险是为女性职工因生孩子而不能工作设立的保险,所以,有了这个保险,女性在产假期间的收入中断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3.这个保险不仅女员工要交,男员工也要交。男员工虽然不生孩子,但只要交了保险金,就可以把它拿来给自己的妻子用。只要参保生育保险满 1年,就能对生育医疗进行报销,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领到一笔生育津贴。

C. 计生补助是啥意思,这月我父母养老保险多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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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做好“加法”文章,让计生家庭利益不断得到添加,一个集“奖、扶、帮、优、保、养”为一体的制度初步形成。
“奖”:设立农村独生子女奖、计划生育奖学金、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200元至2000元;对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以上的村级计生服务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扶”: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设立计生困难家庭临时补助;对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而致并发症的,享受每月生活补助。
“帮”:建立计划生育公益性基金,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援助;对独生子女在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不生育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计划生育救助金”;开展“三结合”帮扶、“少生快富”项目等“生育关怀”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优”:对计生户家庭出台优先优惠政策,在安排项目、技术培训、资金帮扶助困、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优惠,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
“保”:每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其中今年推出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为千家万户家庭投保。
“养”: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予以补贴”,

D. 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怎么拿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领取流程

1.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确认)表》,由村(社区)初审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并公示,经所在区人口计生局确认后,将参保人员名单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上报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2.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时,应提交《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确认)表》。

3.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领取时间为每年6月份。

(4)优特计生家庭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2018年独生子女养老保险政策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对象

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3.女方须年满35周年,男方须年满45周岁(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一)各省市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每人每年1000元,分12个月发放,最高补贴15年;

2.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缴费基数的5%。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领取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放弃再生育优惠证;

3.养老保险证;

4.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

E. 江西农村实施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费应该到哪个部门领取保险费用又怎么查看账户里有多少钱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作者:佚名日期:2009年12月19日来源:本站原创【字体:大中小】59各设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切实解决他们在计划生育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颁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贯彻落实,现制定和下发与该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规定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的条件
(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实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农村独女、二女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农村二女户家庭,2008年一月以后夫妇双方中落实了绝育手术的一方;2、以往生育一女一男,后男孩死亡而成为一女户家庭夫妇双方中落实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四)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执行条件按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为农村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的指导意见》(赣人口字[2005]6号)和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计生协办字[2008]3号)的规定执行。
(五)对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实行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保险扶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农村一女户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农村二女户家庭夫妇双方已有一方实行了绝育措施的。从2008年1月1日起享受新农合扶助。
(六)对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农村家庭;符合生育二胎政策,主动放弃再生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女方年满45周岁。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确认
(一)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及计划生育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实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按国家统一要求)。本人申请工作在当年1月15日前完成。
(二)张榜公布: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逐户上门核实无误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张榜公布一周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村干部、计生协会理事、重要知情人及多名村(居)民代表。村级上报时间为2月15日前。
(三)乡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级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初审,与此同时根据WIS系统提供的相关情况(含本人没有申请的),组织专人上门逐人逐户核实情况。经过认真审核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张榜公示三天,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乡级初审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
(四)县级确认:3月31日前县级人口计生委会同计生协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对有疑问或情况不清楚的,必须派人上户核对。县级于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对象个案录入“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本县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发规科。要求上报的总人数必须与个案信息相对应。
(五)设区市汇总: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共同负责对上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将本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发规处,并与市财政局两家联合向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厅上报关于本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人数和所需经费。
(六)下拨经费:省人口计生委对扶助对象个案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后,与省财政厅一起根据各设区市上报的本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人数下达经费。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资金的管理继续参照省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家联合印发的赣财教(2005)110号文件《江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根据“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和WIS系统提供的数据和调研掌握的情况,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的元月25日和9月15日前、市级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的元月底和9月20日前,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实际享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人数及资金发放情况和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并同时上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经费由县级财政设专帐管理。省市财政依据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分头下拨,于每年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县级财政专户。乡级承担部分由乡镇政府统筹也于上述时间上缴至县财政。县级财政负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经费的统一管理、核算、支付,其中直接发放个人部分由财政委托代理机构纳入“一卡通”发放渠道直接发放到人,用于保险部分由财政会同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与所选择的保险机构按签订的协议支付。
(四)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储蓄账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每年8月31日前将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在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并会同人口计生部门输入“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规定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做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认定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上报时间、资金管理和发放办法等全省统一做法,以确保政策统一、操作一致。
(二)阳光操作。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认定条件的公开宣传,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认对象要张榜公布,确保接受群众监督;操作要公开透明、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三)直补到人。除保险资金外,所有扶助金的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渠道,直接发放到人。
(四)分工负责。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项系统工程。为保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执行中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机制的顺利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在人口计生委内部的分工:计生协作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业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出台政策、搞好利导评估;发展规划部门负责资格认定、数据汇总上报和信息录入;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象资格条件政策解答;宣传部门负责利导机制的宣传和教育;基财部门负责经费调配和预决算;监察室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上报;宣教中心、科技指导所等相关处室也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工作的领导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要把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机制若干规定作为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计生委要成立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制,级级认真抓落实。要做到计生委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协会协同抓。为确保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继续坚持执行奖励扶助对象认定的“三个严格”“十道程序”的做法。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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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有哪些优惠政策

全国性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应该是两个: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二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制度。根据该两个制度,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省市的情况,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
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均出台了优惠政策,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的条款就是相关的奖励与优惠政策。
涉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应该有“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制度”等,一些地市及县以下的政府还出台了一些只是在本辖区实施的优先优惠制度,而这些制度,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他们应该会给你提供相关的信息的。
但无论是什么奖励或优先优惠制度,都是设有一定条件的。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具备制度规定的可享受的条件,才能得到优惠或奖励。比如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两个关键字,“农村”),其享受的基本条件必须同时达到4个:一是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
在这4个条件中,缺少了哪一个条件,你就无法享受到该政策。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补助制度的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G. 计生户养老保险怎么缴

1.从企业工资基金中支付,其中有病假、伤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等。2.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其中有职工医疗费、职工家属医疗补助费以及职工工伤住院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3.从企业营业外支出支付,即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中支付,其中有退休金、退职金、因工伤残护理费、因工残废补助费、长期病假救济费、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等。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除营业外支出的部分不计入成本外,其他都计入成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费用,从本单位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中开支。公费医疗费用,由国家专门拨款给公费医疗管理机关统一使用。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H. 计生保险是什么保险

计划生育保险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及其子女专设的保险业务。是非银行机构的金融业务之一。1982年,中国恢复了商业性人身保险业务。全国已有1亿多人参加人身保险。
在人身保险中已开办了各种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包括一系列的保险种类,如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独生子女双亲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人身平安保险、母婴安康保险、新婚夫妇优生优育保险等。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为独生子女在14周岁以前的人身安全、孕妇分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等提供了保障,对进一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起了促进作用。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I. 计生家庭养老保险优惠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险国家没有制定出版统一的政策。权但各地都逐渐有优惠政策出台。具体你是那个地区的,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现将某城市的政策告诉你。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从今年8月25日开始,该市又实施一大惠民举措:对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贴,直至年满60周岁止。
人口计生局粗粗算了一笔“利益”账,按选择新型社会养老保险100元档次估算,一个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在45周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用花自己一分钱,到60周岁每人每年可领取1394.16元(按目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推算),同时还能拿到720元奖扶金。这个家庭一年可领取4228.32元,基本上能维持一个农村家庭的日常开支,真正实现了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送上一份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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