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底前兑现。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川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3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两部分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2017年7月18日
2. 社保养老金什么时候上调
5%左右。
但是规定的5,仅供参考。
017年重庆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更好地惠及民生,经核实,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河南社保中心。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2017年重庆市月人均养老金达1817元:按照国家对2017年退休养老金调待的要求,各省应在2017年5月31日前将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上报国家,方案批准后将立即组织实施调待工作,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2017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60岁退休:“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6000+6000)/2}*35*1%=21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6000*8%*12*35/139=1450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2100+1450=3550元
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工资一直不变,都是6000元,并一直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批准。
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物价上涨情况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重庆市的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已拟:
基础养老金、财政部批准后我们会及时将2017年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2017年重庆退休养老金调整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重庆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退休养老金制度,提高广大退休同志生活水平。小编按国家规定5.5%的调整幅度粗略计算,调整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加约100元。不过这还只是估算,那么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6000元,60周岁139月)
例如.5%增加养老金.5%这个调整水平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退休人员分别都按5.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5、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 目前,并从1月1日起补发。
为什么2017年重庆在7月份才能出台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办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同时综合考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和财政收支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重庆经济生活水平而进行,该文档内容系虚假信息。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预计7月份左右出台调整办法,7月底前兑现到位2017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年重庆退休养老金调整 7月底前兑现到位。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部分微信群中发现网友在转发“重庆市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文档。咨询电话12333
3. 四川退休养老金从几月份上调
养老金都是从1月份开始上调,7月份开始补发的。
4. 2016年1月至6月30日退休人员下半年是否上调养老金
按照惯例,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的退休职工,都可以从7月份起享受当年度的增加养老金的。估计今年也不会例外吧!
5. 请问201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何时上调上调多
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包含1日)后退休人员,2016年不调整养老金。如果明年还能调整养老金,就得等到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