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省养老金计算公式
浙江省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①+②+③+④+⑤+⑥;其中:①基础养老金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 ③过渡性养老金④过渡性调节金⑤基本养老金补贴⑥社区综合补贴;而这里的③,只有1997年之前有参保或视同缴费工龄的人才有。
具体计算: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省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省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这里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你一直都是按最低基数交的,那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就是0.6,因为每年的最低缴费基数=上年度省均工资×60%,假设你每年的缴费基数和上年度省均工资一样,那缴费工资指数就是1,总之这个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工资/上年度省均工资,再按照参保年限去算最终的平均数,就是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是:男60岁退休为139,女50岁退休为195;注意:这里的139个月和195个月不是说发满这个月数就不发退休金了,只是算法是这样计算的;只要人还在,退休金会一直发。无论是企业参保还是个人参保,都是按缴费工资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这里的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就是这么累计来的(当然还会算上每年的利息)。如果都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那么当前每月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金华企业参保3060×8%=244.8元;金华个人参保3790×8%=303.2元;所以单纯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个角度来说,自己参保和企业参保相比,还是个人参保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更多一些。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省均工资×1997年底前(或改制前)平均缴费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或改制前视同缴费年限)×1.4%;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可以理解为,只有1997年之前有参保或视同缴费缴费工龄的人才有这部分工资。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基准调节金:2018年是480,2017年480,2016年450,2015年400;调节系数:这几年都是3。基本养老金补贴=150元;社区综合补贴=150元,这个150元是地方财政出钱。
❷ 浙江省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浙江省202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95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956元;缴费基数上限19783元;在职人员每月至少交316.4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至少交791.2元。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❸ 2021年浙江社保养老保险交费多少一个月
养老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自由职业缴纳社保,还有农保。
缴纳的费用不不一样,当然退休后的退休金也是不一样的。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一个月按照最低档是基本工资60/100缴纳,一般是8/900一个月,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个人缴纳300多元一个月,总计缴费900元左右,这是最低档,还有12个档次可以选择,一般是单位选择缴费基数,交的档次越高,单位也出费用越大,增加了支出,所以单位一般都是帮你缴纳基本上的档次。
还有个人自由职业缴纳社保,需要基本基数单位20%左右缴纳费用,没有单位给你分担,全部是个人缴费,大概600左右。
农保是按年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一年在600左右,也有的地方基数高一点。
原则上缴纳多,时间长,退休的领取退休金肯定也多一点。
❹ 浙江省现在社保一个月交多少
法律分析:每一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不一样的,会根据上一年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变化,目前温州社保缴费基数情况如下,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92元。2018社保缴费年度,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也就是说,基数下限调整后为3055.2元,上限调整后为15276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017年度缴费标准5368元的80%至300%之间申报,也就是说基数为4294.4元至16104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确定。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76656元。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370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❺ 浙江养老保险每月交多少
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上限: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下限3321.6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单位缴纳部分,由于工伤保险的缴纳费用,并未有具体数字,则需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拓展资料】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称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从进入用人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注意:
1.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统计部门核定,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每月按照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确定。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规定列支。
❻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公司缴14%,个人缴8%。
2021年浙江省职工社保基数每月上限为17880.75元,下限为3321.6元。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13档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
最低档次低于300元的,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❼ 浙江2020年养老金上调比例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规定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根据统计的其他30个省市养老金定额调整来看呢,40元以下的仅有五省市,而浙江经济发达,仅次于广东、山东和江苏省,又有杭州、宁波等经济强区,以定额调整方面看,是有些低了。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继续按照“长缴多得”来计算,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增加金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30年的部分,缴费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部分,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这里可以看出来,第二档和第三档的调整部分中,是没有最低增额补足标准的。
第二部分主要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采用“多缴多得”方式,以退休人员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来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这一调整方面,浙江是31省中调整幅度较高的,根据统计数据显示 ,目前这一部分的养老金增加比例,从其他30省的排名来看呢,前五的是福建、广东、上海、内蒙古和西藏,分别为2.35%,2.3%,2.2%,1.8%和1.75%,而在浙江调整方案公布后,直接挤掉了西藏,与内蒙古并列第五。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今年国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各省以5%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按国家规定,总体调整比例为5%,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全省有788万企业退休人员、67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855万退休人员。
❽ 浙江人社厅养老金调整细则
法律分析: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涨12年
二、浙江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12年调整提高。
此次增发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439万人可享受此政策。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相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三、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涨20元
四、省人社厅此前还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20元。截至底,全省当年新增参保人数49万人,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342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80万人。
法律依据:《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四条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