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会保险最早起源于英国吗
建设抄银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袭专用回单
银行代替单位收款给出的回执单就是回单.回单是企业记账的原始凭证,但不能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如存取款凭证、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电汇凭证等等。
银行保险缴费凭证:包括缴费总金额、养老缴费、医疗缴费、工伤缴费、生育缴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具有重分配所得的非营利的经济制度,是一种得国得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的社会风险提供一种社会帮助。形成社会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关键时刻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和损失补偿。劳动者必须在缴费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享受相关的初会保险待遇。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
社保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确定后一年不得改变。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征缴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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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简述社会保障制度多种模式的特点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现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其研究角度各有侧重:
第一个角度,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贫困型农村应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在温饱型农村应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富裕型农村应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依据不同的内容设计,在管理体制、实施的突破口、筹资模式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分类实施。是在城镇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还是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抑或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任保平、王艳,2003)
第二个角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考虑到农村居民的分化和层化,制度设计因层化后对象的性质、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别。传统农民已经分化为传统的农民和产业工人,包括各个非农行业。而农民工又可以分为三大块:一部分是已经市民化的农民工,他们的职业身份已经完全改变,需要通过制度改革把他融人城市,纳入到市民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部分就是农闲时候出来打工的季节工。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相对于已经城市化的人来讲就完全不一样。第三部分是占农民工大多数的流动打工者,他们常年流动性地在外务工,其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与前二者有所不同(郑功成,20阻)。而在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时,必须考虑现阶段农村人口中不同人群对社会保障的不同需求,考虑农村人口日益呈现出多样化:一部分农村人口已经在事实上实现了非农化(应该设计进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通道),一部分仍然从事传统农业生产 (其主要依赖土地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仍然有待于提高),还有一部分最为贫困的农村人口(他们最为需要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功能)。(樊小钢,2004)
第三个角度,立足于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基础,认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也不应照搬西方模式,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农村家庭保障为主线,以家族成员互助为补充,把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在一起的统一整体。(杨复兴、赵万水,2004)
三、社会保障筹资模式——费税之争
第一种观点,社会保障税制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难点。社会保障税的作用在于它是社会保障大厦的支柱;实行税制的实质在于促进福利型社会保障向真正社会保险模式转轨;社会保障税率同社会保障筹资模式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是全面开征、合理开征、鼓励开征和保证开征(Z口大松,1997)。这样可以真正体现基础养老金的公平原则,有利于解决当前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危机问题,有利于构建统一、规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龚秀全、黄胜开,2002)。
第二种观点,反对“费改税”。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相矛盾。原因是:第一,税收的公用性与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私有性相冲突。第二是税收的不直接偿还性与社会保障的专用性冲突。第三,与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衔接,操作上难以运行(汪泽英,2002)。另外,以开征社会保障税解决收费难和融资问题,将使政府陷入财政负担不断加重的境地(李绍光,2002)。
第三种观点,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理由是费改税的目标模糊、制约因素较多、存在较多技术障碍、预期效果尚不确定、与国际上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趋势不吻合(郑功成,2000)。类似的还有认为,由于我国财税制度实行的是分税制,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必须考虑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这样可能性只有两个,其一是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计划只能是地方性的,地方政府需要面临很大的财务风险,其二是仍旧存在许多遗留问题的全国性养老保险计划。因此,建立政府我国尚不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条件(邓子基,2002)。
第四种观点,采取一种非指定税或准指定税的变通方式。这种观点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难以避免我国以前所采用的现收现付式的融资方式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同时也无法保证能确定一个最优税率。而采用变通方式进行融资,即在总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的款项,定期划拨进入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中,这样既可以减少现收现付制对总储蓄的一部分挤出效应,而且也不妨碍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机开征社会保障税。采取这种方法是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以及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现状相吻合的(成志刚,2002)。
第五种观点,未来我国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应当是复合式的,收费与收税并非是有你没我、互相取代的关系,没有哪一种筹资方式能够独立满足社会保障巨大的资金需求收费抑或收税与社会保障的模式和项目选择有关。税费各自有其存在的依据,不能相互替代。但是,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收费只能是对收税的补充(王怡、刘晶,2004)。
四、基金运营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措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化,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蔡兴杨,1997)。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投资仍是银行存款、国债和社保定向债券,一小部分投资于企业债券、股市及其他证券市场。在保证了安全性的同时,保值增值成了社保基金管理的面对的难点和挑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模式也一直是热点问题之一,涉及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多元化、市场化、管理模式、余融工具选择等多方面问题。几个典型的观点如下:
第一种观点,养老基金应成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规模较大,投资趋于长期化,在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能起到稳定股市的作用。不过养老基金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资本规模;二是要以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基础;三是要有专业的基金托管机构;四是养老基金应采取指数化投资政策(程宏业,2001)。
第二种观点,社会保障基金应投资于开放式基金。这种观点认为,第一,开放式基金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较高的品种。作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工具,它既不能保证投资人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最低收益,从国外成熟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来看,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做法较为普遍。第二,在进行投资时,需要注意要控制额度,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造成支付困难。第三,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价格风险,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应坚持长期投资的原则,选择收益性基金进行投资(张书源、杜爱平,2001)。
第三种观点,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是最终选择,但条件尚不成熟。这种观点认为,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全积累制的养老金计划必须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才能使其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一个稳定和繁荣的资本市场才能使养老金储蓄能够通过这条渠道转化为高效率的投资,并且分享投资的收益进而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维护经济增长的整体效率。但是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同时也由于没有一个完全积累的养老金基金合法而且无虑地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它在理论上的作用也无从发挥。如果基金积累制在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能够继续走下去并且成为一个长期性主要目标的话,那么养老金计划进入资本市场就会是一个迟早都要做出的选择。但基金适合在资本市场中运作的制度体系尚未定型,组织结构尚未形成,运行规则尚不明确(李绍光,2002)。具体到社保基金进入股市的探讨,类似的观点还有,现收现付性质的社保基金不宜匆忙进入股市,因为无论从资本市场还是从社保基金的制度条件上看,社保基金进入股市都不成熟(郑秉文,2003)。
第四种观点,认为根据我国社保制度的基本特征、目标取向、资金管理和资本市场的现状,我国社会基金应划分为三个性质不同的基金,即储备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账户基金(个人账户积累)和统筹基金(社会统筹部分积累)。并成立三个独立的事业法人对其进行投资和管理。对于储备基金,应完全脱离国内资本市场,走向国际市场;账户基金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投资;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和投资管理(郑秉文,2004)。
第五种观点,社会保险基金应选择货币市场作为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认为社保基金进入货币市场可以增加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活跃货币市场的交易;另一方面,还有助于促进货币市场的竞争,推动金融工具的创新,进而提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运行效率。社保基金的进入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社保基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需要货币市场有良好的秩序和较高的效率,客观上可以推动监管当局提高监管水平。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对社保基金产生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是有区别的。货币市场和社保基金的互动对一国金融市场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杨波,2005)。
五、管理模式——政府作用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突出特征就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运转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模式不同,直接决定并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自社会保障改革开始后,管理模式经历了企业分散管理——政府分散管理——政府集中管理这样的过程。在改革初期,关于管理模式的争论大多集中在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统一或分块负责的角度。比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种管理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由现行的多部门管理转变为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田家官,1997)。坚决扭转“五龙治水”条块分割的局面,实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离、政经分开、行政管理和监督分开,政府管理部门不管经营只管政策和监督检查(冯兰瑞,1994、1996)。关于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中具体充当什么角色,归纳起来有如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自治管理。认为我国应建立集散结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行自治管理,不隶属于政府机构。保险机构的最高领导权属于代表大会,雇主和雇员各占一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管理要求上的差异,把共性较强的那部分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把特殊性较突出的若干项目单列,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散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一体化的保障制度,在职责分明的原则上有利于建立起高效、精干的社会保障管理网络(孙久鹏,1996)。另外,基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的不同特点,管理模式应不尽相同。中国社会保险的管理模式应当由政府集权管理向多元合作的自治管理模式转化,成立政府、雇主代表、劳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3+1模式),实行自治管理(郑功成,2004)。
第二种观点,主张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保障模式。认为社会保障体系向社会成员所提供的各种保障措施,具有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产品”性质,具有一定的财政特征。因此财政主导型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模式(马蔡琛,1999)。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应以政府主导、直接管理为宜。原因有二,其一从历史文化传统来看,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政府具有较高的权威力,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认同度也较高,由政府来推行和发展社会保障阻力较少,效率较高;其二从现实国情来看,我国政府规模比较庞大,由政府来负责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实施,成本也较低。在短时期内为适应制度转轨的需要,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于预力度。同时,与政府的主导作用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管理模式中市场发挥的是补充作用(宋文斌、张强,2004)。这一观点为目前的主流观点。
第三种观点,混合型管理模式。认为,我国政府应对公共社会保障计划承担全面的直接管理的责任,而对基金制的社会保障计划主要承担外部监管的责任,并对不同社会保障计划进行协调。政府的长期目标应是发展竞争性的社会保障基金,而近期政府应承担公共社会保障计划的主导责任,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责任,并建立有效科学可行的资金筹集制度(李绍光,2002)。
关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作用国际上还有这样的模式,即主要通过市场来进行间接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仪式,政府仅作为立法者与监督者。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少有类似观点。
六、综合评价
事实上,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到今天,制度框架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但我国社会保障领域中仍存在大量理论问题有待研究和探讨,实践上城镇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也有大量有待建设和完善之处。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选择问题仍在争论中尚未确定。总结文献可以发现,多数学者能够从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规律和趋势出发,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以下是由于这个原因,关于框架选择和具体模式选择的文献非常众多。但另一方向也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偏重于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忽视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跨学科研究(丁建定,2003)。社会保障涉及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对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更受到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大部分文献在研究社保模式选择问题上学科角度较单一。
第二,研究解决实务性问题较多,基础性和理论性问题研究较少,尤其是关于建制理念的研究更少。比如,偏重于社会保障制度内容构成与基金运营的研究,忽视社会保障中责权关系的研究(丁建定,2003)。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常常会摇摆不定,有时不免会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盲目现象。
第三,“就事论事”(单独研究模式)的单一性研究较多,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较少。比如,关于基金筹集模式,许多文献探讨费应该改税的原因和必要性,但较少有关于我国当前情况下费改税的制约因素、可行性以及如何保证效果等方面的分析。
第四,注重必要性研究和分析,忽视充分性和可行性论证,理论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分析不够。往往不能充分论证所述观点或对辩驳相反观点,可谓是形成了“百家”而不能形成“争鸣”的局面。
第五,在介绍国际经验(如基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筹集模式等方面)的基础上,注重静态研究,忽视动态研究(如制度、模式演进规律及影响因素等);注重在国外普遍性和有效性,未能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国外与国内在制度基础、背景等方面的差别。另外,重视对当代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现状的研究,忽视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进的研究。
结合国际关于社会保障领域的研究主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研究应当侧重以下几个主题方向:第一,我国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有效性分析;第二,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趋势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影响分析;第三,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与劳动力市场 (城乡劳动力市场)、就业市场的关系问题。
C. 英国高工资模式的起源
英国毕竟是发达国家的,高工资是源于它工业革命发展的。
D. 为什么社会保障起源于英国而社会保险产生于德国
社会保障起源于德国,我们最近刚刚学了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德国的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他们奋起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劳动权益,1875年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成立。1871年德国实现全国统一,建立了德意志帝国,并得到普法战争50亿法郎的战争赔款,便企图加快经济发展,以谋求成为欧洲的霸主。187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德国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并日趋尖锐。因此,德国当时的俾斯麦政府决定首先要稳定国内政局,缓和阶级冲突,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改革政策,包括一些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法规、措施。1883年到1889年,德国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老年、残疾、遗属保险法》,1911年又将这些法规综合为单一的德意志帝国法典,这是世界上第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开创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先例。它对改善劳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11年还制定了《职员保险法》,1923年颁布了《帝国矿工保险法》,19277年制定了《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以交费为享受保险条件的原则,保险费用多方面分担的原则是德国社会保险法中三个重要的原则,并且成为以后各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础。但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保障对象、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来看,不仅保障水平低,覆盖范围也很窄,只是为有正常工资收入的人提供保障,保障项目多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
E. 英国的人身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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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船舶航程保单。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1384年,佛罗伦萨开出承保从法国运往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的保险单,保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等,这是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海上保险保单。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为解决保险带来的经济纠纷,防止欺诈行为和给予本国船只优先待遇,1435年巴塞罗那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1524年,佛罗伦萨总结以往海上保险的做法,制定了一部比较完整的保险条例,并规定了标准的保单格式,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1688年,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这里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济人利用这一时机招揽业务且队伍日益壮大,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在1601年制定的。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公司是美国经营人寿保险和损害保险的埃脱那保险公司。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是1693年由著名天文学家哈雷以西里西亚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的。
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一)海上保险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人类历史的发展,一直与海洋密不可分。海上贸易的获利与风险是共存的,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4世纪以后,现代海上保险的做法已在意大利的商人中间开始流行。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在其它责任方面,也列明了“海盗、抛弃、捕捉、报复、突袭”等所带来的船舶及货物的损失。15世纪以后,新航线的开辟使大部分西欧商品不再经过地中海,而是取道大西洋。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到16世纪下半叶,经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建立了保险商会,专门办理保险单的登记事宜。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1688年,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为在竞争中取胜,劳埃德慧眼独具,发现可以利用国外归来的船员经常在咖啡馆歇脚的机会,打听最新的海外新闻,进而将咖啡馆办成一个发布航讯消息的中心。由于这里海事消息灵通,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纪人利用这一时机,将承保便条递给每个饮咖啡的保险商,由他们在便条末尾按顺序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承保金额,直到承保额总数与便条所填保险金额相符为止。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状大,影响不断扩大。1871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使它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劳合社。到目前为止,劳合社的承保人队伍达到14000人。现今其承保范围已不仅是单纯的海上保险。(二)火灾保险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83.26%,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灾后的幸存者非常渴望能有一种可靠的保障,来对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因此火灾保险对人们来说已显得十分重要。在这种状况下,聪明的牙医巴蓬1667年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资4万英镑;成立火灾保险营业所,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在巴蓬的主顾中,相当部分是伦敦大火后重建家园的人们。巴蓬的火灾保险公司根据房屋租金计算保险费,并且规定木结构的房屋比砖瓦结构房屋保费增加一倍。这种依房屋危险情况分类保险的方法是现代火险差别费率的起源,火灾保险成为现代保险,在时间上与海上保险差不多。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后改称太阳保险公司,接受不动产以外的动产保险,营业范围遍及全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英、法、德等国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机器生产代替了原来的手工操作,物质财富大量集中,使人们对火灾保险的需求也更为迫切。这一时期火灾保险发展异常迅速,火灾保险公司的形式以股份公司为主。进入19世纪,在欧洲和美洲,火灾保险公司大量出现,承保能力有很大提高。1871年芝加哥一场大火造成1.5亿美元的损失,其中保险公司赔付1亿美元,可见当时火灾保险的承保面之广。随着人们的需要,火灾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也日益扩展,承保责任由单一的火灾扩展到地震、洪水、风暴等非火灾危险,保险标的也从房屋扩大到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19世纪后期,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灾保险传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三)人寿保险在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一度包括人身保险。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17世纪中叶,意大利银行家伦佐.佟蒂提出了一项联合养老办法,这个办法后来被称为“佟蒂法”,并于1689年正式实行。佟蒂法规定每人交纳法郎,筹集起总额140万法郎的资金,保险期满后,规定每年支付10%,并按年龄把认购人分成若干群体,对年龄高些的,分息就多些。“佟蒂法”的特点就是把利息付给该群体的生存者,如该群体成员全部死亡,则停止给付。著名的天文学家哈雷,在1693年以西里西亚的勃来斯洛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提供了寿险计算的依据。18世纪40—50年代,辛普森根据哈雷的生命表,作成依死亡率增加而递增的费率表。之后,陶德森依照年龄差等计算保费,并提出了“均衡保险费”的理论,从而促进了人身保险的发展。1762年成立的伦敦公平保险社才是真正根据保险技术基础而设立的人身保险组织。
F. 社会保障制度分为哪几种模式
社会保障制度分为这几种模式: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五、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非营利性的特点,其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6)英国养老金起源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一、1978~1991年恢复性改革阶段
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于1951年,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1955年,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1958年,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作了统一规定,沿用到1978年。
二、1991~2000年探索性改革阶段
1991~2000年这10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性改革阶段,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的重要时期。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社会养老保险结构的改革实践。确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筹资,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2000~2006年"做实"试点阶段
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型下,由于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以及改革前参与工作、改革后才退休的“中人”缺乏积累,这造成统筹账户存在巨大支付缺口,各地社保部门均调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期支付,个人账户有名无实,长年“空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G. 人寿保险起源于英国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它以损失分摊的方法,用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1/3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在公元前260年至前146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英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经过大规模的殖民掠夺,英国日益发展成为占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大英帝国,为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制度也随之产生。17世纪中叶,爱德华??老埃德在泰晤士河畔开设了“劳合咖啡馆”,成为人们交换航运信息,购买保险及交谈商业新闻的场所。随后在咖啡馆开办保险业务。后来,咖啡馆的79名商人每人出资100英磅,于1774年租赁皇家交易所的房屋,在劳埃德咖啡馆原业务的基础上成立了劳合社。
公元前133年,在古罗马成立的各雷基亚(共济组织),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泽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个月收取5泽司,积累起来成为公积金,用于丧葬的补助费,这是人寿保险的萌芽。
现行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英国。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巨大火灾,全城被烧毁一半以上,损失约1200万英镑,20万人无家可归。由于这次大火的教训,保险思想逐渐深入人心。1677年,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在伦敦开办个人保险,经营房屋火灾保险,出现了第一家专营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火灾保险公司逐渐增多,1861—1911年间,英国登记在册的火灾保险公司达到567家。1909年,英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火灾保险进行制约和监督,促进了火灾保险业务的正常发展。
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
延伸阅读
世界保险史上的“第一”
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典型保险契约是1384年签订的比萨保单。这张保单承保了从法国南部的阿尔兹运到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
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1424年在意大利热那亚问世。
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是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的。法律规定在保险商会内设立仲裁法庭,以解决日益增多的海上保险纠纷。
第一家皇家交易所是1568年12月22日经伦敦市长批准开设的。这为当时海上保险提供了交易场所,从而取代了从伦巴第商人沿袭下来的一日两次在露天广场交易的习惯。
第一部比较完整的保险条例是1523年意大利佛罗伦萨市制定的,条例规定了标准保险单的格式。
第一张船舶保单是意大利热那亚商人乔治??勃克维纶于1347年10月23日签订的。这张保单是目前世界上所发现的最古老的保单。
第一起人寿保险出现在1536年的英国。当年6月18日,英国人马丁为一个名叫吉明的人承保了2000英镑的人寿险,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费为80英镑。
第一个火灾保险组织是德国汉堡46家合作社联合成立的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
第一张防盗保险单是19世纪末由英国劳合社设计出来的。
第一家被公认为世界上真正的人寿保险组织是1699年成立的英国孤寡保险社。
第一个飞机承保团是劳合社和白十字保险协会共同组建的,他们起草了最早的航空保险条款。
第一份分保合同是1821年法国巴黎国民保险公司和布鲁塞尔业主联合公司签订的。
第一家金融界保险学术团体是1873年在曼彻斯特成立的“英国特许保险学会”。
第一张完整科学的生命表是1693年英国著名数学家、天文学家哈雷制订的。
第一个开办航空保险的是1914—1918年间英国和美国。而世界上第一架飞机于1903年在美国试飞成功。
第一张汽车保险单于1898年问世。而之前只有一种专门承保因马匹而引起的责任。
第一张盗窃保险单是1887年劳合社设计的。它为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和第一架飞机出立保单。
第一家专门承保火灾保险的营业所是由英国一个名叫尼古拉斯??巴蓬的牙医独自创办的。他是1666年9月2日伦敦大火中第一个醒来的人。
第一个以股份公司出现的保险组织是1710年由英国人查尔斯、波文创办的“太阳保险公司”。它是英国迄今仍存在的最古老的保险公司之一。
第一家独立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是德国创立的科隆再保险公司。
世界上第一份人身保单是伦敦皇家交易所的16个属于保险行会的商人于1583年共同签发的。
第一份正规的汽车险保单是劳合社于1901年签发的。它借鉴海上保险的做法,将汽车视为在陆地上行驶的船,保费按汽车马力的大小来确定,每一马力收取保费一镑。
第一件航空失事保险大赔案为5亿美元,是为1985年日本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47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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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是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是德国俾斯麦时期的社保制度。
直至十九世纪末德国才创立了广泛的社会福利保险。工业的迅速发展使产业工人人数剧增,对社会保险业起了推动作用。产业工人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保护地位;微不足道的工资收入使他们三餐难继,如遇疾病和事故则家徒四壁。这个社会问题使德国朝野震惊。当时的帝国宰相奥托·冯·俾斯麦开创了进步的社会福利法。此举的政治目的也在于为方兴未艾的工人运动釜底抽薪。抚今追昔,人们一致承认,这一立法为现代的、对其他工业国家也有指导意义的社会福利保险奠定了基础。
俾斯麦(德语:Otto Eard Leopold von Bismarck),劳恩堡公爵,普鲁士王国首相(1862年-1871年),德意志帝国首任宰相(1871-1890年),人称“铁血宰相”(德语:Eiserner Kanzler;“铁”指武器,“血”指战争)、“德国的建筑师”及“德国的领航员”。
俾斯麦是十九世纪德国最卓越的政治家,担任普鲁士王国首相期间通过一系列铁血战争统一德意志,成为德意志帝国第一任宰相(又称“帝国总理”)。俾斯麦是保守派,维护专制主义,镇压了19世纪80年代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但他通过立法,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由于其对德国统一的贡献,加上卓越的伟大成就,俾斯麦最后获升任为德意志帝国陆军上将。
俾斯麦在外交上纵横捭阖,成为19世纪下半叶欧洲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1890年3月被德皇威廉二世解职。俾斯麦下台时被封为劳恩堡公爵。此后他长住汉堡附近的弗里德里希斯鲁庄园,著有回忆录《思考与回忆》。
I. 英国的起源和形成
英国的起源和形成:
1、罗马时期
在不列颠群岛上很早就有人类活动,约公元前13世纪,伊比利亚人从欧洲大陆来到大不列颠岛东南部定居。约公元前700年以后,居住在欧洲西部的克尔特人不断移入不列颠群岛,其中有一支称为不列吞人,不列颠这一名称可能来源于此。
公元前54年,凯撒两度率罗马军团入侵不列颠,均被不列颠人击退。公元43年,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率军入侵不列颠。征服不列颠后变其为罗马帝国的行省。到409年,罗马驻军被迫全部撤离不列颠,罗马对不列颠的统治即告结束。
2、中古时期
盎格鲁撒克逊:5世纪初,罗马人撤离后,居住在德国易北河口附近和丹麦南部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来自莱茵河下游的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征服不列颠。盎格鲁人(Angels)把不列颠称为“盎格兰”(谐音England,英格兰名称的由来),即盎格鲁人的土地之意。
丹麦入侵:从8世纪末开始,以丹麦人为主体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屡屡入侵英国。879年,阿尔弗烈德大王和丹麦人订立条约,将英格兰东北部划归丹麦管辖,称为“丹麦区”。10世纪初,阿尔弗烈德大王的后继者逐渐收复丹麦区。
诺曼征服:英王爱德华死后无嗣,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于1066年率军入侵,同年10月进入伦敦,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史称“征服者威廉”。
瓦特.泰勒起义:1380年,国王理查二世为征集英法百年战争战费,增收人头税,导致起义于1381年5月爆发。起义虽遭失败。14世纪末,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已经解体。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得到新贵族和资产阶级支持的亨利七世即位,开始了都铎王朝的统治。
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1453年间英国和法国的为了领土扩张和王位争夺的战争,是世界最长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长达116年。战争结束时,英国已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之后英格兰对欧洲大陆推行“大陆均势”政策,转往海外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帝国。
3、资本原始积累
圈地运动是英国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之一。1536年英格兰与威尔士合并。15~16世纪,毛织业成为英国的“民族工业”,对羊毛的需求成倍增加。地主把农场改为牧场,还通过圈地围田或侵占公地,把小地产集中,连成大片。这样一来,大批自耕农失去土地而破产,沦为流浪人。
国王从1530年起颁布一系列血腥立法,迫使流浪人受雇于新贵族和资本家。海外掠夺和贸易也是原始积累的重要途径。16世纪以后,英国陆续组织许多贸易公司,进行海盗掠夺,码头官吏、海关人员、海军官兵,甚至地方高级官吏,都勾结海盗。
4、专制王权
1603年,伊丽莎白女王死后无嗣,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英国王位,称詹姆士一世,开始斯图亚特王朝统治(1603-1649年,1660-1714年)。16世纪后半叶到17世纪前半叶,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越来越不能忍受封建王权的专制统治。
但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无视这些变化,坚持“君权神授”,致使矛盾激化。1641年11月,议会向国王提出《大抗议书》;翌年1月,国王企图逮捕议会反对派首领未逞,逃出首都,8月在诺丁汉向议会宣战。
5、文艺复兴
较之欧洲大陆,英国文艺复兴运动发生时间较晚。不过,经过都铎王朝和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作为民族国家的确立,工商业的蓬勃发展,与世界文化联系的日益扩大,以及冲破罗马教廷的束缚,所有这些,都使得英国文艺复兴后来者居上。
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涌现出的“三巨人”:莎士比亚、培根和哈维,是这一时期在艺术、人文和科学领域的最杰出代表。这一时期,英国的艺术、人文和科学相互渗透、彼此交融,在加强不同领域间联系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和深耕着各自的园田。
6、工业革命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首先完成有许多科学发现和发明,如蒸汽机、青霉素、脱氧核糖核酸(DNA)、多利羊和喷气式发动机等等。伦敦的金融市场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众多公司来此利用英国的商业契机。
二百多年来,英国的各类学校和大专院校随着该国举世瞩目的技术、工业和金融革命而发展起来。但是,其世界一流的教育历史更为悠久,可追溯到12世纪牛津大学(1185)和剑桥大学(1209)成立的时代。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英国”(United Kingdom),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岛,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
1688年的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国力迅速壮大。18世纪至20世纪初期英国统治的领土跨越全球七大洲,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和第一大殖民帝国,其殖民地面积等于本土的111倍,号称日不落帝国。
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都取得了胜利,但国力严重受损。到20世纪下半叶大英帝国解体,资本主义世界霸权的地位被美国取代。不过,现在英国仍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有巨大影响力的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