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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改革过程

发布时间:2022-06-16 21:11:16

⑴ 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三个。

第一阶段:探索、建立新制度(1984~2005年)。

1984年湖北沙市等地陆续试点退休费统筹,在一定范围内均衡了企业间的退休费负担,支持了退休金发放,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其资金不足与企业间负担差异悬殊的问题。

1989年海南省、深圳市试点,探索储存基金保险制(个人账户制)与现收现付统筹制(共济账户制)相结合。海南省设定个人账户为18%,共济账户为6%;深圳市设定的个人账户为22%,共济账户为8%。

第二阶段:扩大覆盖面与提高养老金待遇(2005~2013年)。

从2005年起至2013年,政府的养老保险改革显现出两个维度,一是新一届政府确立的扩面与提待,另一是前任政府所确立的既定改革路径,但明显第一个维度成为这一阶段政府养老保险改革的主导。

2005年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研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攻坚与克难(2014年至今)。

2014年以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按照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3%建立中央调剂金。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改革过程扩展阅读

我国从1991年明确了养老保险三支柱,1995年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二者究竟以何种方式、比例结合,至今依然模糊。

虽然目前我国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明确为8%,社会统筹缴费比例为20%,但这仅仅是基金收入方的结构,作为支出方,基础养老金和个账养老金各自的比例并不清楚,这表明我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只是收入方实现了统账结合,支出方仍是现收现付。

⑵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细则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传统制度阶段;80年代中期以后的社会统筹试点及实施阶段;1995年3月以后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阶段。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三个阶段中,真正具有改革意义的是1995年3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后付诸实施的三项原则规定,其中心内容是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转变。从1997年开始,我国加快了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这一阶段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最快、成效最为明显的时期。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各地认真组织落实,基本上实现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统一和规范,实现了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平衡过渡。1998年,国务院决定将铁路、电力、邮电、石油等11个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理顺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增强了省级统筹功能,对确保养老金发放起到积极作用。(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0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55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7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4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86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18万人和252万人。全国企业参保人数为13882万人,比上年增加60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3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55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95万人和208万人。基本上做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始终把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中心工作,狠抓落实。通过各渠道筹措落实资金、夯实工作基础、建立月报和重点督查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失时机地启动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确定了100个城市进行试点,分片召开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座谈会,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经过努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2年,全国有14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03年末,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达到29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99万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84.5%。(5)建立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已从1997年的415元提高到2002年的625元,增长了50%。在历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时,都注意了向退休早、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部分人员倾斜,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6)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进展顺利。2000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7月在辽宁省进行试点。试点主要内容是调整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应对老龄化积累部分基金。2001年7月至今,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7)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征缴收入3044亿元,同比增长19.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74.3亿元。200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22亿元,同比增长9.8%。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07亿元。
但是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和提前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给我国尚处于在转型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暴露出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隐性负债负担沉重
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口老龄化的与日俱增,原因之二是转轨成本。转轨成本包括:已经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在新制度中没有履行缴费义务却要享受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已经到中年的职工在新制度建立前没有履行缴费义务但到退休年龄后要享有法定养老金的权利。由此产生了两种人的养老金收支缺口,直接构成养老基金的隐性债务。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府没有明确承担改革过程中的转轨成本,传统退休养老制度与正在建设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现实责任便无法划清。不同地区间,即指老工业基地与新兴城市,历史负担不平衡,造成各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畸高畸低。如武汉等老工业基地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达到工资总额的24%以上,而深圳特区的企业只要缴纳工资总额的6%,高低相差18个百分点。这种不平衡直接恶化了地区之间的竞争环境,同时,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负担因缺乏消化渠道,自我承担责任只能依靠很高的缴费率,而且还无法满足离退休人员增长所带来的养老金需求增长的需要。因此,一些地区只能运用个人账户基金来弥补缺口,从而使个人账户变成空账户,统账结合的新制度蜕变为空账运行制度。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02年底,国内养老保险金积累的个人空账规模为4800多亿元。如果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控制不力,企业缴费没有大的改善,再加上未来几十年人口的剧增,就会出现支付难问题,更不可能实现满足积累养老基金的目标。
2.立法层次不高,约束力不强,法制建设明显滞后
养老保险实质上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具体的制度安排必然牵涉到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和不同社会群体或利益集团的利益调整。只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才能真正集中体现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意志,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发展战略基本形成,但建设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法律依据还是上世纪50年代的《劳动保险条例》,虽然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通知等,但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强制性、权威性和延续性。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体制建设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新的、具有权威性的、强制性的和延续性的《养老保险法》,以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
随着整体收人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传统大家庭文化发生了改变。例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44人,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96人减少了0.52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的4.41人减少了0.97人。在有一个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16%为单身老年户。在有两个老人的家庭中,42%为一对老夫妇单独生活户。传统家庭观念受到挑战的另一个表现是,由于与以往的多子女家庭相比较,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更多的娇惯,形成自我中心的性格,成年后承担赡养老人的自然人感大大降低。此外,由于实行了几十年国家通过企业包揽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制度转型的条件下,许多家庭没有养老保险计划,甚至没有意识到对养老进行充分的储蓄。
四、深化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措施
1.弥补隐性债务,做实个人账户
弥补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不仅资金需要量大,而且影响深远。实践证明,试图用养老统筹基金偿还历史债务是行不通的,政府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可行的方式包括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发行长期专项债券、财政支出等手段。在弥补隐性债务的基础上,将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做实,达到积累的目标。将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分开管理,通过不同的组织机构,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分别实施,这样既可以明确政府和个人在养老问题上各自承担的责任,同时也避免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之间的资金挪用。此外还要求个人账户基金采用完全积累制,只有到个人退休时才能使用。
2.不断探索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和领域
在目前基金规模不大、基金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不成熟等现实条件下,采取以购买国债为主的政策具有合理性,但也有必要探索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和领域。允许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适当放宽投资领域。据在烟台、上海等地的调查,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率一般在5%左右,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除去管理费用,仍有一定的积累结余。若适当放宽投资领域,可进一步提高盈余率。同时,可以尝试推行投资委托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可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也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与基金管理机构要同投资主管部门及投资机构加强沟通与协作,但也应当保持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自主性和独立性,因为养老保险基金作为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公共后备基金,安全性的维护仍然是最重要的,也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所在。
3.加强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化建设
工业化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和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通常都是以立法机关制定或者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先导,以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为条件,然后才具体组织实施。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已比西方发达国家晚了100多年,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来看,加快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步伐显得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当前我国应该尽快颁布《社会养老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改革进一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4.积极推进城镇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
全面启动“金保工程”,建立覆盖辖区内各城市全部参保人员和单位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市域网延伸到业务经办窗口和相关服务机构。完成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省一市联网和中央一省互联,网上传输养老保险费用监测数据,建成全国网雏形。
5.在制度安排上重视家庭保险的基础作用
养老是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保险不仅符合中国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而且是中国社会的现实格局。可以通过相关福利政策的实施来维护甚至放大家庭保险的功能,如对家庭养老提供政策优惠乃至补贴等。比如台北市将2002年定为珍爱家庭年,并通过家庭减压政策、家庭健康政策、家庭扩散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来补充和扩大家庭保险的不足,就受到了市民的欢迎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制度安排上要重视家庭保险的基础作用,选择适当的家居方式并且进行家庭内部收入转移,使之成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同时也弥补了我国在较长时期内保险低水平与覆盖面有限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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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与试点省(市)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40233
41230
42226
43223
44220
45216
46212
47208
48204
49199
50195
51190
52185
53180
54175
55170
56164
57158
58152
59145
60139
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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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养老金改革方案顶层设计说在年底前公布,2016年到了是什么原因不公布

2016年8月23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明确养老金目前只在境内投资,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办法的出台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将正式入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将养老金体制改革提到了重要议程。
深度解析
[出台背景]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4年末全国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56万亿。其中,城镇职工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18万亿,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845亿。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基金累计结余规模将持续扩大。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预计也将出台实施,这将进一步增强养老基金的支付调剂能力并扩大基金累计结余规模。
但长期以来,为保障基金安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养老基金只能存银行和购买国债,历年来基金收益率不仅低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而且也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导致庞大的资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因此,建立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制,实行市朝、多元化投资运营势在必行,这是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
[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挑战愈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
有利于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调动群众缴费积极性,扩大参保覆盖面;
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推进全国统筹;
有利于增强养老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也逐步规范,为养老基金投资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应该说,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时机也是有利的。
[警惕]
对于养老金入市不能只有收益预期而没有风险预期。一方面,在目前的管
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入市包含了能否保证收益率、能否发挥集合效应、能否在阳光下运行这三重风险。
[参考对策]
化解多重风险,显然不能靠单兵突进式的风险管理手段,必须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正因此,更需以养老金入市为契机,撬动养老金管理制度的整体改革。对此,中公教育专家认为:
第一,必须打破小的利益格局,尽快提高养老金管理的统筹度。
变分散管理为统筹管理,这既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人口流动趋势,还有利于协调各地养老金多寡不一的局面。提高统筹度的过程,也是查实各地养老金财务状况和记账利率的过程,这有助于为养老金管理注入阳光并发挥集合效应。
第二,科学划定入市养老金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
除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高风险产品外,入市养老金与回报周期长但回报稳定的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应结合起来,这既有助于形成安全投资组合,也有助于提高入市养老金与宏观经济导向的配合作用。
第三,用市场化手段控制养老金投资风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管理机构和受托机构需分别按当期管理费的20%和年度净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专项兜底资金应交由第三方管理,同时应按照市场规则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以此形成强约束力,避免风险扩散。收益理模式下,地方养老金的统筹度偏低,透明度不够,如何将分散的养老金归集于省级和国家级的委托投资账户,让养老金从沉睡状态中醒过来,让阳光照射到黑洞中,是一大考验。另一方面,养老金入市,在提升了投资收益的同时,投资安全性则有可能下降。市场的起起落落,必然导致入市养老金的市值随之起伏。如何维持养老金的投资安全也是一大考验。

⑸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运用现状分析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比重上来看,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占社会保险基金的90%以上,如199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达61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578亿元。据统计,1995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50.06亿元,支出836.47亿元,当年结余113.59亿元,历年滚动结余429.8亿元。从基金的运用来看,银行存款251.6亿元,占58.54%;购买国家债券90。5亿元,占16.58%,动用59.4亿元,占13.83%。199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1.76多亿元,支出1031.87多亿元,历年滚动结余578.56亿元。1997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337.9亿元,支出1251.3亿元,当年结余86.6亿元,历年滚动结余675.25亿元。从对社会保障实行部分积累的基金模式改革以来,资金积累逐年增多,养老保险基金如今已成为一笔巨大的资金,它的投资运用状况不仅决定社会养老保险能否进行下去,而且可以影响我国的基本建设及资本市场。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者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铺张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由以上可以看出,根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以保值增值。然而,这两种方式都无力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首先从银行存款来看,在1985—1995年的11年间,银行存款一年期定期整存整取加权利率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的就有7年(1985,1987,1988,1989,1993,1994,1995,详见表1),保值都谈不上,更无法增值。然后再看国债,由于国家债券品种较少,收益率虽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约一个百分点,但因缺乏完善的二级市场反而不如银行存款有吸引力。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现状也说明了这一点。如1994年养老与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76.99亿元,其中购买国债仅81.98亿元,占结余额的21.74%;1995年我国国债年末余额3300.3亿元,而当年购买国债仅90.5亿元,仅占当年基金结余额的16.58%。国债品种偏少,收益偏低是其主要原因。而且相对通货膨胀,国债的保值能力令人怀疑。以国库券为例,在1985—1995年的11年间,国库券收益率超过当年零售商品价格指数的只有5年,其他6年(1985,1988,1989,1993,1994,1995)国库券的收益率均低于物价上涨率(详见表1),可见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国债也难以保值增值。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整理得出;银行存款利率数据来自(1)周忠明,戴文桂.实用利率知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2)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利率实用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P41—42。
注:①为消除复利与单利对计算结果的影响,本文取一年期数据,而不是看上去更高的较长期限的以单利计的数据(一年期利率复利计算后实际收益率不低于相同期限的较大数据的单利的实际收益率)。
②1990年1月1日至4月15日,年利率为11.34%,4月16日至8月21日,年利率为10.08%,8月22日至12月31日,年利率为8.64%,9.99%为其加权(以天数为其权效)平均年利率,本表括号内数据均为加权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复利计算得出,其中1979年取3.96%,1981年为5.04%,1982年为5.58%,1983,1984年均为5.76%。

总体分析,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用的途径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这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渐贬值的趋势,另一方面使得目标替代率(我国目标替代率的确定以养老基金收益率等于工资增长率为假设前提)无法实现,从而动摇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表1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远低于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额达不到目标积累额,如不及时调整养者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提高收益率,我国的养老保险在不久后将陷入“被迫提高缴费率——企业不堪重负,个人无力投保——养老保险制度崩溃”的危机之中。

二、调整机构: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前提

1.调整机构的总体构想

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用现状可知,其运用途径仅限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收益率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在生产关系高度发达、生产分工日益精细的今天已经力不从心。故基金所有者委托基金运营者代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为此我们有必要引入委托一代理关系来分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的切实途径。

以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仅限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根本不需要专门的投资机构。而将委托一代理关系引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首先应从调整机构入手。

鉴于我国尚不具备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机构,而且资本市场合适的投资工具的数量有限,养老保险基金营运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调整机构不应是局部的修补,而应是全局性的变革(参见图1)”

首先我们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一简要历史回顾。我国是从1984年国有企业推行退休费社会统筹开始的。近年来这千变革取得了三次重大进展。一是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用由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负担,基金实行部分积累。二是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知》,明确基年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是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效地解决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问题,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保险走向法制化相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1997年的这次统一改变了养老保险群龙治水的混乱局面,有效地解决了政了多门、管理费用高等问题。新成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社部)作为全国性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行使着养老保险基金所有人的职能,亦即担负着基金法人主体的角色。劳社部作为社会保障的最高权力机关,肩负着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双重责任。前已述及,劳社部缺少投资专家和系统的投资学知识,直接投资必然要成立自己的投资机构,加大基金的管理成本。而直接利用资本市场中的专门投资机构,既能有效地转移风险,也有别于节省成本。委托专门机构投资可以增加服务的竞争性,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这样,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如何选择适当的投资人。可供养老保险基金法人选择的投资机构主要是资本市场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经纪公司等。而在我国,由于金融市场尚不发达,为有效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宜运用大的银行,保险公司等合资入股的方式组建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Social Security Funds/ABSSF)(以下简称为社基局)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门投资者,该局可作为国务院直属的与光大、中信集团并列的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实行企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社基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可以根据各地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在全国经济活跃、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协调该省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经济欠活跃、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较小的西部地区,可以考虑在西安、成都等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文机构,负责几个省的基金运作,以节省不必要的设立新机构的开支。同时,在社基局内设立监事会。作为社基局的监督机构,监督资金使用状况和资金经营状况,但不干涉社基局的具体业务。当然因社基局的股东系大的银行及保险公司等,经济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一般不会有因营运不善而破产之虞。

此外,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及养老保险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可以考虑成立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行监会)和社会保障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行监会由政府审计、监察部门牵头,有财政、银行、劳社部等机构的人员参加,挂靠于审计部门。社监会由人大、工会牵头,吸收企业代表、职工代表、民主人士和专家参加,挂靠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两大监督机构的职责都是负责监督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执行和基金的运营。两个监督委员会与社基局的监事会从内外监督社基局,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社会保障事业顺利进行。

养老保险基金事关全国企业职工衣食住行,国家政策理当扶植,可以考虑效仿农业发展银行的操作,成为社会保险银行(Bank of Social Security/BOSS)(以下简称社保行),作为支撑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专门性政策银行,并按照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在上海、广州、西安、南京、天津、成都、武汉、济南、沈阳等地设立分行。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存款的部分可存入该银行,并给予养老保险基金较优惠的利率,并按复利计息,对养老保险基金存款给予保值贴补,社保行在无力支付贴补额时可由财政弥补亏损。养者保险基金收益率较高时,可从其超过当年通货膨胀率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养老保险投资风险准备金,该准备金存入社保行并享有优惠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对社保行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应该减免营业税,为社保行给予养老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提供实际支持。用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债,虽然其回报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但在通货膨胀盛行的今天,至少应对这一部分国债给予保值贴补。可以考虑由社保行发行特种国债,专门由社基局用养老保险基金认购,并给予较高收益率。出现意料之外的高通货膨胀时,给予保值贴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社保行的利润可用于支持与养老保险密切相关的事业,如社基局的办公设备的添置等。

2.委托一代理的博弈分析

基金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投资机构能够按照基金所有人的投资意愿或策略行事,这里牵涉到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一般认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要达成对双方有约束力且有效的合同,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代理人以行动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具体的操作行动,即所谓激励相容条件;(2)在具有“自然”干涉的情况下,代理人履行合同责任后所获收益不能低于某个预定收益额,是为参与条件;(3)在代理人执行这个合同后,委托人所获收益最大化,采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托人的收益超过或等于执行该合同所取得的效用,是为收益最大化条件。

但是,在委托一代理合同不完善时,有四个难以克服的困难,使劳社部与社基局的委托一代理存在潜在的风险。一是利益不相同。社基局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时会采取短期行为或过于冒险的行为。二是责任不对等。代理人掌握着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权,但只承担有限盈亏责任,作为委托人的劳社部失去了基金的经营权,却最终承担盈亏责任。这种责任的不对等,使得代理人可能不负责任地决策。第三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代理人的信息优势,以及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掌握基金经营权的社基局既有动机又有可能欺骗委托人(劳社部),而且委托人还很难监督和约束代理人。第四是契约不完全。在不完全的合同下,代理人总有空子可钻。强化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机制,将使代理人经过收益成本比较后,自觉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假设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为Y=Y(x);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为:X=X(a,W),a为代理人的决策变量,可代表他的努力程度。W为不受委托人、代理人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这意味着代理人的经营好坏由其努力程度和外界不确定因素共同决定。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Mirrless)指出:如果W具有一定的边界,即W对x的影响是在一个可观测的区间里,即便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可以通过事前的警告或鼓励,使代理人不会选择较低的努力水平,并且使委托人、代理人均获得满意的收益水平。

资本市场不发达时,市场上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少,而且风险不易分散和转移,此时政府多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规定途径及比例。如果资本市场是发达的,代理人主要将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三种投资方式:一是通过某些形式的延期年金政策向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即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寿险保单。二是把基金会成员的缴费转移进某种资产的组合,这叫做“分离基金”。三是与其他的基金结合投资于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合,这叫作“共同基金”。事实上,成功的代理人会寻求以上三种投资形式的一定比例的组合。

假定社基局通过权衡比较,能够选择其中最为有利的一种投资方式,又假设养老保险基金仅存入银行和购买国馈会贬值,净收益为-10,设自然的状态有好与不好两种,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定势良好,好的状态出现的概率为0.8;设社基局在经营养老保险基金以外,无论如何努力工作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为40、而努力工作需要支付20的成本,其净收益为20。在委托一代理关系中,基金所有人与运营人有比例分成(为分析方便,本文暂以五五分成为例)和固定收益两种利益分配方式。其支付矩阵如图2:
比例(五五)分成

注:①运营人的收益分布是努力程度与自然的函数。为分析方便,本文忽赂了努力程度一般的情形,假设运营人只有努力和不努力两种策略,努力指运营人殚思竭虑,并总能实现最优投资组合策赂;不努力指运营人仍将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两种情况下,运营人付出的劳动分别为20和5。为简化问题,设基金收益在“好,努力”的搭配下为100,“不好,不努力”时为-50,其他两种情形(好,不努力;不好,努力)时均为0。并假设所有人将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代理人后,不从事盈利性的活动,基金收益来自于运营人投资所得。运营人不努力时因合同约束,无暇从事其他盈利活动。
②30=50-20,20为运营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③-15=(-10)+(-5),其中-10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仅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时的实际收益,因本文主要研究委托代理的情形,故在基金不委托专门机构投资而仅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时,省略了“自然”好与不好的差异。5表示运用养老保险基金于以上两种方式时所进行管理等付出的劳动。
④40=60-20,经济环境好时努力工作收益为100,运营人支付给所有人40以外的60扣除努力工作的成本20即得到40。
⑤-60=0-40-20,40为运营人支付给所有人的固定额,20为运营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可以看出,在图2中的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的利益分配方式下,无论自然出现好或不好的情形,只要运营人接受了委托一代理合同,运营人努力总是好于不努力,即不努力战略相对于努力而言是可剔除的严格劣战略。在固定收益方式下,所有人的收益40大于-15,故“委托,努力”是精练贝叶斯纳什均衡点。在比例分成方式下,由于运营人会选择努力工作,所有人的预期收益=0.8*50+O.2*0=40。而且50,0也都大于-15,我们可以做以下结论:无论采取何冲利益分配方式,“委托,努力”是所有人和运营人的必然选择。我们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在以上两钟情形下,运营人的预期收益(指净收益)均为20。然而运营人从事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以外的工作最多也能获得20的净收益,理性的运营人不一定会接受委托一代理合同。而且越是风险厌恶的运营人更可能拒绝这一合同。

明智的所有人可以将五五比例分成改为四六比例分成,以提高运营人的预期收益,而所有人仍将获得远远高于自己经营(不委托)时的收益。可以考虑将所有人的固定收益下调为35,使运营人预期收益增加为25。理论上可以进行—九比例分成或将所有人固定收益下调为5或更低,也可以五五比例分成或将所有人固定收益定为40。

到底选择何种利益分配方式,比例或固定收益的确定为多少取决于二者的博弈过程、供求状况以及代理人的类型。在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所有人是惟一确定的,如果引入竞争机制,产生较多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人,则最终的委托一代理合同的制定会有利于所有人,会形成接近五五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为40的合同。在代理人财务公开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情况下,比例分成是委托人与代理人分享剩余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如果社基局(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无论劳社部(委托人)对风险的态度如何,固定收益是有效的办法。在商业银行与企业间的博弈过程中,企业也是接受了固定收益的办法,商业银行的固定收益表现为事先约定的贷款利息。通过固定收益的委托一代理后,基金所有人成功地转嫁了风险,代理人获得了剩余索取权,此时代理人极其努力地工作是最优的。对于委托人,尽管由于剩余索取权的分割和部分转让从静态上看使其利益受损,但这较之委托人自理基金的经营业务,仍是帕累托改进。因为,从动态上看,由于代理人获得了部分剩余索取权,其积极性提高了,运用其专业投资技术,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使委托人获得高于自理时的收益。

当然,由于社基局在运用养者保险基金进行投资时,也需要对巨大风险进行控制和转嫁,保险市场,尤其是长期寿险市场可以满足这一要求。社基局可以通过购买再保险或购买长期寿险保单的办法向商业保险市场转嫁风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基本管理结构如图3。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机构,赋予关键的机构如社基局以相应的权利,仍是基本前提。试想,如果作为代理人的社基局面临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干预力量,其目标函数中W对X的影响太大,以致于随机变量无法被界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能满足英里斯(Mirrless)的基本前提,使得社基局的努力与收益x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滑,有效的约束机制难以建立起来。

按照图1的要求设置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并按图3的要求运行,可以给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及组织和人员准备。然而要想确实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还应从立法、控制通货膨胀和发展资本市场三个方面下功夫。限于篇幅,本文对此三方面不做论述。(图略)

⑹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有哪些

一、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养老金“双轨制”走向终结。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省级统筹。

二、是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出台了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政策。实施了修订后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推出了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政策。

三、是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建立。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6)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改革过程扩展阅读

201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1、养老保险从县市级、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迈进

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养老保险普遍采用统筹到国家层级的形式。就国内而言,国内地区收支失衡和个人异地缴纳社保的问题都可通过提高统筹层级得到缓解。

2、“统账结合”模式更新

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统筹账户现收现付,是当前“统账结合”模式的核心。由于诸多历史问题,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成为饱受各方争议之处。

3、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出台

延迟退休可以有效延长缴费时间,延缓养老金领取时间,相应降低抚养比,是缓解养老保险兑付压力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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