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却要求扣除下一个月的养老等保险的费用,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求个人承担。比 如说我
我来回答你:
公司这样做不违法,原因是这样的
1、前面有网友说的很对,你辞职时是2月28日,那么你下一个月的各项保险已经来不及中止了,也就是说,你工资也结清了,人也走了,公司却要在下个月为你承担你的各项保险,所以公司要从你这个月工资中提前扣除下个月保险费用
2、至于公司承担部分也要扣除问题,养老保险有企业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在公司缴纳三月份保险时你已经离职,企业没有义务为你承担,所以,不仅你自己个人部分要扣除,公司为你承担的部分也要扣除,这样说吧,等于三月份你不在公司工作,保险全部是你自己承担了,公司不过是先从你工资中把这块费用扣除了
3、需要提醒的是,之后你一定要看看你的养老保险本上的保险是否缴纳到三月份,如果不是,你可以到公司要求退还之前扣除的三月份保险费用
⑵ 辞职以后才发现个人每月扣的养老金比单位账户上交的要多怎么处理
个人缴费肯定多,因为原来有单位给你承担了大部分费用,个人只缴纳回不到百分之三十的费用答,因为辞职,所以全部费用只能个人全部承担,如果个人收入不多的活,建议再找份工作,这样由单位给缴纳社保,毕竟个人挂档,一年需要一万多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少的数目
⑶ 离职期间个人交养老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吗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2、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所以说根据规定,在离职期间,属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的,这个是不需要担心的。另外呢,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进去税前扣除。这个意思就是不在职的人员均可在交养老保险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⑷ 自己辞职后,养老保险还会跟着自己走吗公司给交的那一部分公司会扣除吗
养老保险一部分有公司缴纳,一部分有个人缴纳,如果从公司离职了,以前公司缴纳的社保不会扣手,持之以好的公司将不再继续缴纳,转为由个人全部承担缴纳,直到找到新的工作为止,再有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
⑸ 养老保险怎么突然扣多了
摘要 把养老保险突然多扣了。因为今年的12月份,养老金的金额上调啦。每月多调了800块钱。11月份以前是603块,4毛。从12月份开始,就是683块,当你的养老金被多扣的时候,这时候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子。一般的情况下,任何单位都不会多扣你的钱,除掉缴纳保险金上调。
⑹ 辞职不做了厂里扣了我的养老保险我该怎么
辞职了以后厂里扣了你的养老保险,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告诉他们,或者是仲裁他们
⑺ 从单位辞职,单位要扣之前给缴纳的养老保险,这种行为合法吗
只要在单位上班就要给上,你不在原单位了,如果扣除的是你在原版单位期间应缴社保的个人权部分,单位是可以扣除的,只能口你个人应缴部分,如果单位把企业应缴部分算在个人头上就可以去告。原则是它扣得是单位应缴而不是个人应缴。
⑻ 辞职养老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在缴存中是可以中断的,只要累计缴满15年以上,就有资格享受养老福利。平时交的越多,老了之后领到的钱也就越多。辞职后原单位会为你办理停缴手续,你的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如果你不去新单位的,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按照所在地每年月均工资的60%-300%,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⑼ 我在试用期辞职,公司批准说要扣两个月社保养老金这合法吗。
如果公司扣除的是员工个人要承担的部分是不违法的,如果公司要扣除的是公司应该承担的部分是不合法的。试用期间企业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并发放工资,但是个人缴纳部分已经在工资中予以扣除,离职后是没有权利再扣缴社保费用的,并且试用期辞职是完全符合劳动法。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公司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员工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执行,或者离职之日一次性结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