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在呼市交的养老保险转移土左旗怎么转
先在呼市社保中心开转移,到土左旗办迀入。
❷ 内蒙古农民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10]2号)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73号)
二、受理科室:市直征管科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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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农民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啊
因该说在有些地区农民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的,因为现行的区域政策的不一直,所以说商业保险是什么人都可以参加的,但是社会养老保险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参加是有局限性的,我们这农民就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❹ 农民怎么交养老保险
网上交农村养老来保险的方法:源
1、首先关注“某某社保中心”,进入该社保中心公众号。
2、有个“我的社保”选项,点击一下,弹出选项。
3、然后点击“社保缴费”,一般只在需要缴费的时间段,公众号才会开通缴费功能。
4、公众号开通缴费功能后,里面我们会看到城乡居民养老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事业人员缴费等等,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述的类型,选择缴纳什么样的费用。
5、选择好之后,就可以添加需要缴费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接下来选择缴纳养老保险的档次,输入需要缴纳的金额,就可以用微信支付来缴纳养老保险了。
❺ 呼和浩特土左旗只芁梁乡野厂村养老保险那年开始交费
摘要 农民养老保险没有规定从哪一年开始交,如下:
❻ 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的处理政策:
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有些城市已经推出被征地农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个人统筹与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采取个人、村集体、街道、区市共同负担。在参保资金来源上,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交费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街道补助从土地收益或社会保险储备金中列支。
(6)土左旗农民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
1、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不给政府背包袱。
2、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
3、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4、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决定的过渡时期的工作方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逐步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特性。
❼ 农民的养老保险应该如何缴纳
在中国,特别是在农村,老龄化问题一直被觉得是最重要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国家也在逐步完善。农村养老政策发生了什么转变?交了养老保险,你了解国家的这种政策吗?
以上这种内容是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些新要求,期待能对大家的农民朋友有一定的协助。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你有什么样的观点?热烈欢迎留言分享。
❽ 农民养老保险怎么规定
农村养老保险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根据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另外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才可以领取。没有规定从哪一年开始交,从2009年政策实施以后,只要在退休年龄之前交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拓展资料: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三)转移接续。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四)待遇计发。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经办服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