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基数3416是第几档
社保基数3416是第二档。社保分为三档,是针对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而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第一档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第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第三档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比如:2014年长春社保基数分三档。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为缴费基数。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
【拓展资料】
一、社保一档二档三档的区别
社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这是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比方去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果选80%,如果你是企业工作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8%,即缴纳192元。档次交得越高以后领得越多,这就是缴得越多领得越多,当然领钱多少还与缴纳社保年限有关。最低档(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二、个人交和单位交的区别:
1.医保一档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地补),其中单位交6.2%,个人缴交2%。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所在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2.医保二档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所在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8%(基本+地补),其中单位0.6%,个人0.2%。
其中,一档参保人或者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Ⅱ 长春个人社保缴费14档明细
缴费档次变为14个档最低7269.6元最高36352.8元。
2019年度,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上有了更多选择。缴费档次变为14个档,缴费档次最低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依次为80%、100%、110%、120%、140%、160%、180%、200%、220%、240%、260%、280%、300%。最低档年缴费金额为7269.6元,最高档为36352.8元。
企业的缴费比例降低了,有市民质疑,是不是退休以后发放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对此不要担心,企业减负了,职工个人待遇并不受影响,该发多少还发多少。
不会单纯地因为缴费比例降低而减少养老金的发放。给企业减负,还体现在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上。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之和为1%的政策,原计划4月30日就截止了。为了扶持企业,从2019年5月1日起,该政策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
此外,今年长春市还调整了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暂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从120%档次起每增加20%作为一个缴费档次)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转企后3年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如今很多个体户的发展越来越好,规模不断扩大,当个体户已满足不了业务发展壮大的趋势和要求时,个体户纷纷转为企业。
针对转企的个体工商户,长春市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也有扶持。按照《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73号),从2018年10月29日起,凡经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从转企营业执照颁发下月起计算,3年内企业可继续参照吉林省个体工商户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个人缴费基数可在长春市使用的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这也是对刚刚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
为鼓励企业留住员工,部分企业还可以申请稳岗补贴。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50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不欠费去产能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欠费的去产能企业及政府重点支持企业如享受稳岗补贴年度不欠费,其他年度欠费,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后,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Ⅲ 长春市养老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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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的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作为缴费基数。长春市2018年一档年缴费8,836.80元,
二档年缴费11,784元,
三档年缴费14,728.80元,
四档年缴费16,202.40元,
五档年缴费17,673.60元。
Ⅳ 长春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多少
长春社保单位部分:750.75,个人社保:275.78,一共是1126.53。
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
Ⅳ 长春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重要依属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Ⅵ 长春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按照《关来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自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规定,长春市本级(九台区、双阳区按照属地标准缴纳)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上述标准的120%、110%、80%、60%为缴费基数。
(2018年长春市本级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是6137.00)
Ⅶ 长春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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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5档,分别是上年度社评工资的60%、80%、100%、110%、120%.2016年度长春市社评工资为5579元,2015年度社评工资为5087元。2017年缴费基数为5087*1.1=55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