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减免社保滞纳金申请怎么写
滞纳金减免申请书
xxx保险处:
我叫xx,是xx号保险的当事人,近日来,由于(你编一个滞纳金产生的借口,可以询问懂的人什么事情可以成为申请的理由),家庭个人经济及为拮据,一致生活困难,因此没有及时交纳保险费用,现已经补齐,特申请减免所产生的滞纳金,希望批准,此致
为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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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养老保险减免申请书怎么写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滞纳金减免办理》
2、项目类别:承诺件
3、法定时限及依据:20日;《行政许可法》第42条
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地点:彭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4-7号窗口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3893698、83889879、83883856
8、投诉电话:028-83875789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程序:
1、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或个人缴款:
个体工商户或自谋职业人员应于每年4—11月缴纳当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逾期补缴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改制、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凭下岗证,生活特别困难的,视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减免。申请程序:
(1)打印《滞纳金减免申请单》(社保局服务大厅4-7号窗口)。
(2)滞纳金减免审批(基金征集科)。
2、单位:
单位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并于年内缴清当年应缴费用。逾期补缴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改制、破产兼并、重组企业可申请对滞纳金进行减免。确有困难的企业,应提供《养老保险清欠及还款计划书》,经批准同意并按计划补缴的,滞纳金可予减免。申请程序:
(1)打印《养老保险欠款通知书》及《养老保险清欠及还款计划书》。
(2)填写《清欠及还款计划书》,特殊情况另附专题报告。
(3)打印《滞纳金减免申请单》(社保局服务大厅4-7号窗口)。
(4)交回《清欠及还款计划书》,进行滞纳金减免审批(基金征集科)。
四、前置条件:无
五、法定依据: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发[2006]134号)
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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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09年减免滞纳金补交养老保险有续费手续吗
09年减免滞纳金补交养老保险有续费手续。
有的。补缴工作路程如下: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补缴基数、比例及滞纳金
1、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
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公式:a=b+c
a:补缴总额
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
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60%或100%,由本人选择)
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三)补缴工作流程
1、参保单位对符合并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补缴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
1)、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进行审核。
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和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携带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科进行审核。
2、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按照并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要求对申报补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经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审核后,报科长复核、分管主任批准。
3、需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参保时间的,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报《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帐户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携带已批准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综合科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到征缴科办理补缴业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由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按档案管理归档;《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帐户变更登记申请表》由综合科按档案管理归档。
【拓展资料】
二、后延缴费业务操作办法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继续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
(三)符合一次性缴费的由本人向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缴费书面申请,由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写《一次性缴费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2)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申报,经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复核批准。《一次性缴费申请表》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
(四)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为其办理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手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批准退休时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的退休年龄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算基本养老金,并从审批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社会养老保险从改革开放后到今天一直在不断地调整和改善,每一次的改进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改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仅对家庭和个人有重要的作用,对国家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有极大意义。
从家庭和个人角度出发,个人参加养老保险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强制缴纳的方式结合国家自主扶持的方式为年老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在青壮年时期定期少量地缴交费用,换到年老生活的补助,免除了家庭一定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在当今“
⑷ 养老保险滞纳金可以减免条件
养老保险的滞纳金是没有减免条件的,但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是可以享受补贴的。
⑸ 社保滞纳金减免条件是什么
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⑹ 养老保险滞纳金可以免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必须根据本地社保政策制定。如果可以减免,社保机构会下发通知。
此外,还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用缴纳滞纳金的方式,那就是向社保部门提出暂缓缴纳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批准同意的话可以不缴纳滞纳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所以,养老保险缴纳应当按时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又没有向社保部门申请延缓缴纳并提供担保,一律是要征收滞纳金的。
⑺ 社保滞纳金减免最新政策有哪些
1、2020年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_2020_11号)。
焦点内容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期限通知
政策依据
2020年6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焦点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⑻ 根据国家规定社保可以免缴滞纳金的情况有哪些
国家政策允许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几种情况:
1、参军服兵役期间;
2、不带薪上学期间;
3、下岗失业领取困难生活补助或失业金期间;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期间;
5、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免缴的其他情况。 除以上几种情况,不得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参保人员可选择补缴(不收滞纳金),也可不补缴,但如不补缴,中断的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的取值会相应往前推算。退休待遇会受到影响。举例说:如果你中断了10年没有缴费,2011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计算退休费时代入公式计算的是200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而不是2010年。计算公式:月养老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
⑼ 怎样减免社保滞纳金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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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单位社保出现滞纳金能免掉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社保的滞纳金是不可以减免得,企业拖欠社保费用,出现的滞纳金肯定是要企业承担的。滞纳金计算规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