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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2-06-11 17:53:07

① 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资料扩展

养老保险的四个层次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4、商业养老保险。

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② 养老保险死亡的怎么处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属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属于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在职职工死亡养老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后其社保卡上关于养老金的金额及利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同时依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过世职工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具体继承方式和领取方式参照有关规定,准备单位证明、死亡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收款人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社保局保险关系科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④ 工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不能再领取社会养老保险了,只能把参保人生前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拿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去办理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结算支取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做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4)工亡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金可以提前支取的3种情况下:

如果个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一次性支取:

(1)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2)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3)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⑤ 工亡赔偿后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可以。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⑥ 员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赔偿

在职员工、退休职工去世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合计由其继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社保机构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但是各地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存在差异。《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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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职工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分析: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⑧ 我工伤死亡了养老保险还能赔吗

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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