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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计算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2-06-10 19:46:38

『壹』 谁有养老保险案例分析大全

养老保险案例分析大全:
原告李某某于 1979 年在宜昌龙泉建材总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建材公司)参加工作,为该公司砖厂成型车间操作工。1981年 8 月 31 日在工作中其右臂被制砖主机绞断,伤愈后被安排在单位从事收发工作。1989年 11 月 5 日,李某某向被告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被告给予一次性补偿伤残费用后与其脱离关系。被告经向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请示同意后,召开会议同意了原告的申请,双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伤残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假肢费共计 7000 元,并照顾其一台价值 660 元的黑白电视机后,原告交清所经管的物资、帐目,搬离砖瓦厂,“双方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再无任何遗留问题”。协议订立后,双方均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嗣后至 1995 年 6 月,原告与被告无任何往来。1995年 7 月 1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对其工伤致残进行鉴定,被告如实对原告的工伤填写了《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认定审批表》、《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表》,并由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原宜昌县劳动局对其进行认定。同年 10 月 20 日,县劳动局以宜县劳[1995]47 号文件认定原告为五级伤残职工,其伤残待遇的发放,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县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职工所在企业支付,其待遇从 1995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原告被认定为五级伤残后,其待遇未落实,也未向有关部门反映与申请仲裁。2002年 9 月,原告在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补办了养老保险手续,并于 2003 年 7 月 1 日两次缴纳了 1995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的养老保险金 13982.40 元,劳动保障业务代理费 1400 元。2003年 10 月 10 日,原告向宜昌市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和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报销补交养老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费、假肢费。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于同年 11 月 27 日作出[2003] 夷劳仲裁字第 34 号仲裁裁决书,认为双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订立的协议书系原告自愿辞职,已明确约定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李某某的仲裁请求。

原告李某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1990 年,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被告同意其退出工作岗位,原告是退职行为,因此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错误的。现要求判令被告按每月 432 元的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补发 1990 年至判决之日每月 254 元伤残补助费,报销原告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15382.40 元及交纳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 5028 元及假肢费。

被告龙泉建材公司辩称:( 1 )依照国务院 1978 年 6 月 2 日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 1981 年颁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告不具备退职条件不得退职,而原告要求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1989年 11 月 5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一次性给付伤残补偿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双方订立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补偿后,“与厂方脱离关系”,“再无任何遗留”。从程序和内容看,双方从事实上已解除劳动关系。( 2 )双方订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告已将劳动关系档案转移至小溪塔劳动管理站,自行交纳了从 1995 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也说明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3 )宜昌县劳动局《关于企业因工致残职工的级别、护理程度及有关待遇的通知》文件,不能成为确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原告当时要求办理伤残证,是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企业和主管部门才同意填报审批表和盖章。被告始终未收到该文件,且原告 1995 年收到该文件后,也未向被告要求给付有关费用,直到 8 年后方要求给付,提出仲裁和起诉,远已超过仲裁和诉讼时效,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上述事实,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无争议的依法予以采信。对有争议的证据,该院认为: 1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申请书提出不是本人所写的问题。该院认为,原告为解决其离厂后的伤残补助等问题,向其递交了一份申请书的客观事实存在,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记载与申请书的意思表达一致,可以佐证,该申请书的内容是原告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2、被告提出的付义华证言的真实性问题。经庭审调查质证,一是付义华在李某某离厂时即为管理人员, 1990 年至 1999 年任厂长,其间原告向其主张权利,付义华有权力和能力解决而未解决;二是付义华对原告的主张应向厂方其他管理人员通报或提出讨论研究;三是付义华在任时未予通报研究,在离任时应作遗留问题移交下任管理人员,现无任何证据证实付义华接受过原告的主张或向其他管理人员通报、移交,系一孤证,且付义华双未出庭作证质证,故对被告提出的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1 、双方 1990 年 1 月 2 日订立的协议书是退职还是辞职,双方是否还具有劳动关系; 2 、原告向被告主张上述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该院对上述争议焦点评判如下:焦点 1 :原告向被告递交申请书,要求一次性解决伤残补助费,被告经请示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书。从订立协议书后原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行为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看,其原告申请与订立协议的主观心态为辞职行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交纳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养老保险费的义务,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焦点 2 :原、被告在 1990 年 1 月 2 日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伤残补助等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履行完毕。而且即使原告主张 1995 年 7 月要求认定工伤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伤待遇的理由成立,但其在收到该认定并办理了伤残证后,未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申请仲裁,依照劳动法规定发生争议 60 日内应申请仲裁,其现在主张已超过仲裁时效,本院也难以支持。本院认为被告的辩解理由成立。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于 2004 年 3 月 2 日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从本案来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主要是 1990 年 1 月 2 日双方订立的《协议书》是退职还是辞职,双方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劳动关系;原告向被告主张上述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这都是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

1、关于双方是否还具有劳动关系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理解退职与辞职的概念。所谓退职,是指本人自愿,或因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而办理离职手续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所谓辞职,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要求免去现任职务的行为。本案中,原告李某某为解决其离厂后的伤残补助等问题,向被告龙泉建材公司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一次性解决伤残补助费,被告经请示同意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记载与申请书的意思表达一致,该申请书的内容是原告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从订立协议书后原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行为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看,其原告申请与订立协议的主观心态为辞职行为,

其次,要准确把握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征。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l)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3)协议解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属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即迟延给付的?除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

1990年1月2日,原、被告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伤残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假肢费共计7000元,并照顾其一台价值660元的黑白电视机后,原告交清所经管的物资、帐目,搬离砖瓦厂,“双方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再无任何遗留问题”。协议订立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符合协议解除合同的特征。本案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龙泉建材公司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且协议之内容不违反劳动法之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依该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龙泉建材公司并非单方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应支付双重经济补偿。

再次,要正确理解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费用。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243号《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所作解释:“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金主要运用于下列范围: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与此同时,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对应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也作了较明确界定: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包括三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三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如果我们认定原告是辞职行为,就不能享受补偿金。因为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情形则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从本案来看,原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行为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看,其主观心态为辞职行为,应属“其他情形”。因此,既然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原告属于自愿辞职行为,就不能享受补偿金。也就是说,在原告李某某自愿辞职并与被告龙泉建材公司达成协议书,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再具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其要求被告履行交纳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养老保险费的义务,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而李开萍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2、原告主张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被告就诉讼时效的抗辩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判断。

(1)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审查诉讼时效期间。

(2)劳动者请求用工单位补缴社会保障费的,应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工单位二年内主张,因逾期主张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裁决不予受理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3)劳动者请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劳动者治疗终结之日起或法规规定的伤残评定之日起一年内主张,因逾期主张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裁决不予受理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以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从本案来看,原、被告早在1990年1月2日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伤残补助等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实际履行完毕。而且即使原告主张1995年7月要求认定工伤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伤待遇的理由成立,但其在收到该认定并办理了伤残证后,未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申请仲裁,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发生争议60日内应申请仲裁,一审法院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精神,认为原告现在的主张已超过仲裁时效,并丧失了胜诉权,其权利依法不应再受法律保护。

『贰』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实例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叁』 商业养老保险案例分析

我国推行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帮助人们实现老有所养,减轻人们的生活负担。但是,社会养老保险只能购买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而且随着在物价不断上涨,要想真正的保障晚年生活,人们还得另寻他法。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下面本文就通过养老保险案例分析,来带大家了解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案例分析

王先生,40岁,已婚,某企业的高管,年收入约15万元,有基本的社保,目前房、车都有,且无负债。王先生打算在60岁退休,退休后希望能达到高质量的退休生活。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如果目前高质量生活水平按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计算,假设通货膨胀率每年为5%,20年后的159197元相当于现在的6万元,假设王先生准备退休生活金到80岁,即60岁起每年领取16万元,连续领取20年。根据王先生的情况,不适合冒太大风险来准备养老金,如果选择传统型或分红型产品来达到理想额度则需要投入较多,因此采用万能保险回比较适合。

万能保险可以选择招商信诺的金生相伴养老计划(万能型),投保第三年即可按照基本保额的5%领取生存金,直到59岁,而从60岁开始,每年可按照基本保额的25%领取养老金,活到老领到老。除此之外还享有账户升值,每月万能账户结算,2015年11月以来实际年化结算利率高达4.8%,能够有效的抵御市场通货膨胀,提高人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但需要提醒的是,大家选择带有理财性质的养老保险时,一定要理性。一般来说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也就越大。大家在投保时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再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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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领取金额的计算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逐渐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有关养老的问题,对养老保险金的领取也逐渐关心。如今的养老保险是交满15年即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也是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查看更多

金生相伴分红型养老保险投保流程

如今分红型养老保险是越发受到人们的青睐,具有养老功能的分红型养老保险成为越来越多人必备的养老工具,分红型养老保险是在利率波动及通货膨胀为背景,而产生的具有较强的防止利率波动及抵御通胀能力的产品,是养老金有效的补充产品。这种产品会为你设立一个有保底的个人账户,保险公司经营有盈利的话就会拿出一部分钱分出来分红,保户能够享受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查看更多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肆』 我是05年交的个人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可以开多少钱啊

大约是开缴费的30%左右。
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
领取多少办理了才能知道。
大约就是所缴纳保险费30%左右。
一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有的地区不满15年也能办理退休)
二.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伍』 求一数学模型论文:养老保险的利率问题

养老保险的利率问题 养老保险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保险类型。通常保险公司会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保险计划供投保人选择,在计划中详细列出了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数额。例如某保险公司的一份保险中指出:在每月缴费200元至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约定下,男子若2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2282元;若3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1056元;若4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420元.试确定这三种情况下所交保险费的利率。备注::以男子平均寿命为75岁计算 养老保险的模型设计 摘要:本文通过对给定保险方案的分析,针对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计算方法,以下对题目所给定的方案作出简要分析: 方案I:25岁开始投保,直到59岁止,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死时一次支付家属一定金额。 方案II:35岁开始投保,直到59岁止,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死亡时一次支付家属一定金额。 方案Ⅲ:45岁开始投保,直到59岁止,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死亡时一次支付家属一定金额。针对该方案需寻找一个确定有利方案的指标,由此我们引入了投保有利率 (其定义为:领取的总金额(包括利息)与投保总金额(包括利息)的差再与投保总金额(包括利息)的比值);这样来把未来的资金转换为现值,来体现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何者获利及何种方案对投保人更有利。在此需说明:a. 表示投保人获利;b. 表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等价交换;c. 表示保险公司获利。此外, 的值越大说明对投保人越有利。我们计算出方案I的 值为0.00485,方案II的 值为0.00461,方案III的 值为0.00413;根据我们的对 的定义可知:方案I对投保人更有利。 一 问题重述养老保险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保险类型。通常保险公司会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保险计划供投保人选择,在计划中详细列出了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数额。例如某保险公司的一份保险中指出:在每月缴费200元至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约定下,男子若2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2282元;若3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1056元;若4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420元.试确定这三种情况下所交保险费的利率。备注::以男子平均寿命为75岁计算 二 基本假设 根据题目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合理的假设,使问题简化易于解决。1、假设交纳保险费与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分别为每月的月初与月末。2、假设预期寿命时间即为领取养老金的最后月份。3、银行的月利率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4、对投保人更有利理解为:在不同方案中,死亡时的领取养老金的总数(包括利息)与投保总金额(包括利息)的差值与投保总金额的比率更大。 三 符号说明:投保利息;:投保收入利息;: 投保收入(领取的总金额+利息);:领取总金额;:投保费(投保总金额+利息);:投保总金额; a:投保人死后,保险公司一次支付其家属金额。 四 问题分析 本问题是一个在实际社会背景下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模糊描述问题,解决本问题需要经历以下几个过程:1. 问题及其抽象 根据我们所假设的条件可知:对投保人的有利程度取决于领取的养老金总金额(包括利息)与投保总金额(包括利息)的差值与投保总金额的比率。定义如下:投保有利率= 即: ………………………… (1) 上式的投保率也就是我们所求问题的解,就是得到的最优解,即:如果投保有利率越大,那么对投保人越有利。据假设及其定义, 有如下情况:(1)、 表示投保人获利; (2)、 表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等价交换;(3)、 表示保险公司获利。2.主要元素之间的关系投保人在投保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所投出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此时所产生的利息( )其实也是投保总金额( )的一部分。我们不妨设:投保收入( )=所领取的金额+利息即: …………………………… (2)同理,设: 投保费=投保总金额+利息即: ………………………… (3)以上式(2)、(3) 带入(1)式便可求解, 越大说明在同环境下做投保越有利。 五 模型建立与求解 针对此实际问题据以上分析可知:方案I:在每月缴费200元至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约定下,男子若2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2282元,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家属a元;据(3)式可知:投保费为: ………………………… (4)其中: 表示第i岁时投保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又据(2)式可知:投保收入为:…………………(5)此时:a=10000;其中: 表示第j岁领取的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将(4)式和(5)式代入(1)式可得: …………………(6)此处可计算得:=0.00485方案II: 在每月缴费200元至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约定下,男子若3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1056元,直至死亡,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家属a元。 据(3)式可知: 投保费为: …………………(7) 其中: 表示第i岁时投保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又据(2)式可知:投保收入为: ……(8)此时:a=10000;其中: 表示第j岁领取的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将(4)式和(5)式代入(1)式可得: …(9)此处可得: =0.00461方案Ⅲ: 在每月缴费200元至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约定下,男子若45岁起投保,届时月养老金为420元,直至死亡,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家属a元。据(3)式可知: 投保费为: …………………(7) 其中: 表示第i岁时投保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又据(2)式可知:投保收入为: ……(8)此时:a=10000;其中: 表示第j岁领取的金额; 表示 所对应的利息。将(4)式和(5)式代入(1)式可得: ………(9)此处可得:=0.00413比较上述3个 的值,就可以看出第一种投保方式更有利。 六 模型的检验 本模型从实际问题着手推导出该问题的一般模型并利用定义好的 来对结果进行进行说明。根据我们以上的模型和分析可知: 可为正数、负数也可以为零,其意义如上所述;对于问题一而言的方案I与方案II、方案III的 值分别为0.00485和0.00461与0.00413。显然据我们所定义的 值的意义可知,此时方案I相对于方案II和方案III对投保人更有利;方案I为我们所建立一般模型的特殊形式(e=0),我们在进行模型检验的时候应用问题所给出的数据进行并对其优化,对于方案I我们特做如下检验: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的知道,如果投保人的寿命没有达到保险公司所预期的寿命,那么我们所求的 值应该比达到预期的寿命的 值小。用C语言实现可得当某人寿命为74岁时的 值小于0.00485,说明他们都对投保人有利( 值定义可知);我们在取某人的寿命为74岁时候,此时的 值为正,又取寿命为73岁时对应的 值为负;此时出现了为负值的情况,由我们的分析可知:出现负值也就意味着此时对保险公司有利。从方案I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所以针对方案I我们的模型成立。我们从以上的检验中可以看出,方案I对投保人的有利率大于方案II和方案III对投保人的有利率。这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我们的模型的最终结论。故模型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用的。 七 模型的评价 本模型在计算出题目所给定的方案中的最优投保之外,考虑到了投保资金的多少对投保获利的影响,引入了 加以量化;但此模型基于的是我们的假设,比如:银行的利率不可能在多年是一定的,也未考虑人每年的死亡概率。这样在模型的改进方面可以考虑这些方面对模型的影响。此模型对实际投保问题很有意义,既可做为保险公司方的参考工具,又可为投保人提供一定的信息。本文也对寿命的变化所引起的模型的变化做了灵敏性分析;但其中不足之处亦有之:模型没有图形、表格之类的部分,不能使问题更清晰,直观地表现。 参考文献: [1] 姜启源,谢金星,叶俊. 数学模型 (第三版) [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 [2] 唐焕文,贺明峰. 数学模型引论(第二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5月 [3] 徐稼红. 从“养老金”问题谈起. 苏州大学数学系。 附录:C源程序:#include<stdio.h>void main(){ int i,j,k; float sum1=1.0,sum2=0.0,sum3=0.0,result=0.0; for(j=60;j<=75;j++) { sum1=1.0; for(k=1;k<=75-j;k++) sum1=sum1*(1+0.058); sum1=12*2282*sum1; sum2=sum2+sum1; } sum2=sum2+10000.0; printf("sum2=%f\n",sum2); for(i=25;i<=59;i++) { sum1=1.0; for(k=1;k<=75-i;k++) sum1=sum1*(1+0.058); sum1=200*12*sum1; sum3=sum3+sum1; } printf("sum3= %f\n",sum3); result=sum2/sum3-1; printf("result=%f\n",result);}

『陆』 天津市退休金计算实例

法律分析: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柒』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类型

这个人的情况是属于国家社会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86年缴纳,当时没建立个人账户,1993年建立个人账户,所以在86年到93年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在你的个人账户中体现出来,这个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社会统筹,不记个人账户,只计算工龄,

『捌』 社会保险知道多,全的进

以下是我从别人那里复制的,呵呵,不过是很早就保存在电脑里的,看你问的这么细,一定是想了解详细点,所以就都发上来了,自己看总比问要理解的透彻点!

一、定义——什么是社保?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用以帮助社会成员在遇到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社会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便使他们得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的特点:

(一) 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三)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 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 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四、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一阶段,1951年到1966年。从大的框架讲,第一阶段是国家保障,因为新工作刚刚建立,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所有的贡献是讲究公平,在劳动保障的这个概念上也是由国家作为主要的出资者和主要的承担者来做的。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二阶段,1969年到1984年到了这个阶段发生了一个变化。从国家保障变成了由企业保障,在当时1969年开始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了,所以这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变革,因为这也是劳动保障制度在逐渐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轨迹。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三阶段,1984年到1995年,社会统筹的新兴阶段, 1984年到1995年奠定的是关于养老方面,都是由企业缴纳费用,由社会筹资,由国家来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相应的保障。同时1995年奠定了整个现行的理论框架以后一直延续至今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到1995年至今变成的是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概念实际上说一个劳动者退休或者发生退休、养老、失业等等风险的时候,基本保障生活是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来承担的,而不是完全由其中的任何一方来承担。
1995 年,国务院就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 即社保 ) 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 即商保 ) ,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年限
最低15年(医保20年),原则上缴纳至退休。
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六、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一、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由企业缴纳,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缴纳。
二、缴纳基数
由社保机构根据本市的职工平均工资定,每年的7月份都会调整缴纳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三、缴费标准
1、企业标准
缴纳基数的33%,养老保险28%,失业3%,工伤、生育1%。(其中个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其余由单位承担)
2、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缴纳基数的20%,仅养老保险,不包括其他。
(两者缴费基数不一样)

启东近年来执行的基数
一、企业标准
2005年上半年658,下半年725。
2006年上半年725,下半年956。
2007年上半年956,下半年1189。
2008年上半年1189,下半年1369。
二、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2007年年缴纳基数14676。
2008年年缴纳基数16644。
2009年年缴纳基数20500。
缴纳社保费的计算方式
一、企业标准
单位缴纳费用=(上半年基数×24%+下半年基数×24%)×6
个人缴纳费用=(上半年基数×9%+下半年基数×9%) ×6
(个人的8%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的24%和个人1%计入统筹账户)
二、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缴纳费用=年基数×20%
(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标准
最低20年。
年交费用=基数(13000)×10%+60(大病险)
(注明:1、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
2、退休后医疗卡上每年补偿年退休工资的5%
3、凡不属于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如保健药品等都是自费药,不在报销范畴。 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有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之分,凡属于乙类药品目录的,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这就是自付费项目。此外,特殊诊疗费,如CT、核磁共振等也是自付费项目。 )
七、养老金领取
1、法定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2、每月领取
3、领取标准:
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20)

几个注意点
一、补交,脱落的按照当年的基数,交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二、交至退休年龄未满十五年的,继续缴至十五年。
三、至退休年龄能交满十五年的,比一定要补。

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月

基础养老金=
(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

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从2006年起,以我所在的省为例,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已统一为上一年全省

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的100%,因此影响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是缴费年限的长短。

下面以模拟案例来分析中断缴费对养老金待遇的影响。

例:张某,男,1971年1月出生,1996年1月在四川省参加工作,所在企业按规定

参加了社会保险。
2005年12月,该企业破产,其为张某共缴纳了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6年1月

起,张某以个体
参保人员身份接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从未中断缴费,直至2031年1月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60周岁),
累计缴费年限35年。通过计算,张某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113203÷12×

(33.854÷35)=9124.70元,
月基础养老金为:(113203÷12+9124.70)÷2×35×1%=3247.70元;月个人账户养

老金为
:169513.94÷139=1219.53元(6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因此,其月基

本养老金为:
3247.70元+1219.53元=4467.23元。

如果张某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仅缴纳了5年(2006-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中断了缴费,
到2031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通过计算,

张某的指数化
月平均工资为:113203÷12×(13.854÷15)=8712.86元,月基础养老金为:
(113203÷12+8712.86)÷2×15×1%=1360.98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5478.77

÷139=327.19元。
因此,其月基本养老金为:1360.98元+327.19元=1688.17元。

从正常缴费和中断缴费两种情况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可以看出,张某因中断缴费造

成基本养老金
每月少领2779.06元。

另外,中断缴费后缴费年限减少,这还将影响日后正常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从

2005-2008年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情况来看,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养老金


其中2008年待遇调整对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不再进行保底。

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就不再续保的主要原因是参保人员对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不

了解,
或是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无缴费能力。退休后谁都想多拿钱,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

以看出,
缴费年限越长,才能拿的钱越多。对于有能力续保的人员,笔者认为一定要积极

关心和
了解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彻底走出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不再缴纳的误区,以使自己在

退休后
能享有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保险中国 2008年04月12日 星期六 01:07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

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

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

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

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

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

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

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

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

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

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

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

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

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

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

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

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

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

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

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

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

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

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

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

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

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

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算

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意义,市民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十分关注已经领取待遇。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算?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计算公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案例分析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 72.39元。年养老金合计868.68元,不到2年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13030.20元(个人收益11530.20元)。若你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30000元,月养老金标准为326.62元,年养老金合计3919.44元,7年多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58791.60元(个人收益28791.60元)。

保哥提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算?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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