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贵州省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为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0年调整企业和机关视野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律依据:《2020年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养老金水平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❷ 2016年4月15贵州瓫安电视台本地新闻祥细节目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刚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接下来,上海市政府将会按照这个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估计正式调整提高退休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都是从2016年1月份开始补发的。
❸ 百度新闻20|7年贵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2016年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 2016年贵州退休年龄规划及企业养老金上涨政策最新解读
贵州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3月31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 发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 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 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对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 [1983]3号)规定退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 530 元、510元。
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累加 照顾: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 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通知》规定,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 件精神,2015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5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 平。对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对 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 到 535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0元。
(二)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个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5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5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5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490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 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 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❹ 贵州退休人员养老金确定要涨了,什么时候发
贵州省7月2o日以黔人社发(2018)12号文件公布了2018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并要求于7月底之前将增补的养老金发放到手。快到银行去查一查吧!
❺ 2017年贵州省上调多少养老金最新消息
2016年,我国实现了来企业和机关事业自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❻ 2013 贵州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3]6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93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1994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
3、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低增加25元。
(二)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是指: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个条件的予以累加。
1、退休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正高职称30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24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4、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3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3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3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下列标准的,补足到下列标准:
1、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低于550元的,补足到55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低于640元的,补足到640元;
3、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低于750元的,补足到750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3年3月19日
❼ 养老金视频认证需上传什么
目前已经开通异地认证的有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云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地区和河北石家庄、秦皇岛、廊坊,贵州贵阳,甘肃定西、临夏,宁夏银川等21个省区市。
跨省异地居住在上述省区市的退休人员,需要先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异地认证功能,待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退休人员有关信息上传到全国异地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后,退休人员就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了。
人社局提醒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时间全国统一为每年的4-6月,与各省市自己规定的资格认证时间有差异。此外,如果本人的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变化要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更改。
❽ 贵州省养老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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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经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贵州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