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解读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⑵ 2019年最新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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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这方面,我国目前的回计划是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为此答国家一直在努力,但是提高统筹层次却成了摆在前面的难关,通俗点解释,也就是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超过了万亿,但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却入不敷出,不仅没有结余还存在大量的赤字。众所周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下面就年新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分析。
个人缴费国家相关部门会对所交养老保险费进行调整,在充分考虑到收入增长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不同地区缴费档次不同。
集体补助那些经济水平较高的村集体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补贴,至于具体标准由本村举行会议后决定,国家鼓励社区将这种集体补助的形式作为公益事业的一部分,同时国家也有规定,社区的补贴津贴不得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
国家补贴对那些符合城乡养老保险领取资格的人,政府会支付养老金,例如,中西部地区按确定的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东部部分地方补贴,而针对残疾人等其他困难群体,政府会代为缴费。人总有变老的那一天,养老也成了大家都关注的话题,每个人都希望有个幸福的晚年,社会养老保险可少不了
⑶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专则依照职工规定参属加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以沈阳为例,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如下:
缴费档次月缴费金额
档次一1236.35元
档次二1112.72元
档次三989.08元
档次四865.45元
档次五74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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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解读
“合并可节约成本增加效率”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分为五种: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的是后两种。
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类似
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新农保”建立于2009年,替代了之前的“老农保”,针对农民设立,参保人数达到4亿多人,而“城居保”则建立于2011年,针对城市18岁到60岁处于工作年龄但没有工作的居民,这个群体人数不多,全国仅几千万人,参保人数就更少了,没有具体数据。
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非常相像,比如,都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向账户里缴费,缴费公式也类似,其中新农保每人每年缴费从100元到500元不等,共有5档选择,城居保每人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有10档选择;两种制度养老金发放公式也类似,都是到60岁就每人每月固定开始领取养老金,跟以前的缴费记录没有任何关系。
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又是先后设立,重要的是,城居保制度的参保人数很少,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
“合并对基层财政造成不了压力”
郑秉文说,参保城居保的人数,数量有限,分配到各个市区,也就几万人。如果单纯针对他们再另设一套班子,一个机构来管理,不利于节约成本,不利于工作,也会给社保一线工作人员带来麻烦。在2011年城居保设立时,一些省份就将其与新农保合二为一,作为一个制度来运行。
至于财政压力和财政负担,郑秉文说,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财政拿一部分,而集体组织配套的资金是微乎其微。这样一个融资条件和来源结构,对于基层财政来说造成不了什么压力。
城乡养老融合尚无有效途径
有网友认为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打破了城乡养老“双轨制”,是实现城乡统一的有效制度。
郑秉文认为,真正打破城乡养老樊篱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的有效融合,但是这两个制度在设计上有很大不同,尚没有比较好的思路。
郑秉文认为,在城乡二元现状下,要想将城乡养老完全融合(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合),还比较困难,尚没有有效途径。
养老并轨首次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
在全国层面启动公共服务体制并轨,其意义不容低估。下一步,还需要推进制度并轨,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城镇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等不同群体间基础养老金的差别。
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社会公平至关重要。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居民”。
2014年2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突破。这意味着我国开始从城乡制度分别建设的阶段,进入到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推进制度并轨的新阶段。
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并轨后,城乡居民享受制度上无差别、水平大致相当的养老保障,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将实现无差距对接。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同时提出,要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这将大大提高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奠定养老保险无差别转移的重要基础。
实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在实践中还面临很多挑战,还需要继续深化相关的改革。例如,在养老保险上,城乡居民开始并轨,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还处于制度分割的状态,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并轨,并逐步缩小不同群体间基础养老金的差别。在养老保险水平上,还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使养老保险对城乡居民的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古人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追求。此前相继建立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谋求的正是在基本养老方面对全体人民全覆盖。这两个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共同构成了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在基本养老方面,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运行,既存在着事实上的一些不公平,也造成了成本方面的浪费。城乡二元结构反映在各个领域,自然也体现在养老保险方面。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将城乡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
当然也得承认,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改革上,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并轨相对容易,阻力较小。更艰巨的改革任务,则体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且这项改革任务同样很迫切。缘由简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无法在既有体制框架内得到修补,越来越难以维持。
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确实是多轨运行。当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局面之后,民众对另一重意义上的并轨应会有更多的期待。在这个重要的社保制度议题上原本并没有多少异议,整个社会都相信养老保险制度最终要并轨。问题只在于,阻力太大,历史因素太多,改革难以前行。
实现社会公平是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都追求的目标。城乡之间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实现公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也要去除不合理的制度差距。正因此,养老保险并轨的含义,不只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是一场关乎数千万人利益的改革,对此,社会公众怀有深切期许。
⑸ 最新社保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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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050人员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原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他们为改革作出了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就业也愈益困难。
⑹ 养老金并轨解读 职业年金什么意思
养老金“并轨”: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6)养老保险解读扩展阅读:
全国统筹:
“我们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们不把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约束,有激励的机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给多少钱也会吃光。”在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
社保资金没有形成全国统筹、投资保值体系不健全、事业单位改革拖后腿等问题,一直是社保体制难以跨越的障碍,弥补这些缺陷的直接办法就是财政补贴。
以2011年为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约为4000亿元,但当年养老金财政补贴2200多亿,还有1800亿元的非正常缴费收入。如果剔除财政补贴和非正常缴费收入,正常缴费只能仅仅抵消支出。
由于地区之间养老金结余情况不同,发达地区如广东等地盈余巨大,绝大部分西部地区仍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主要依靠财政补贴。
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解读
改革养老“双轨制”时机成熟、势在必行
国务院决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改革条件逐渐成熟、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由原来的统收统支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被赋予用人和工资分配的充分自主权。在这一背景下,再延续企业自管职工退休的制度,难以适应市场平等竞争的需要,也无法为广大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由“企业保险”转向“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统筹互济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均衡了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负担,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后来,这一制度又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到2014年底,已覆盖城镇3.38亿职工和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像企业那样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沿,改革的重点是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而养老保障改革的进程相对滞缓,总体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这是形成“双轨制”的历史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退休费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难以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有两个突出问题: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统筹协调,同类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拉大,产生不平衡。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先后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局部试点,全国约2100万人参加。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部分科研院所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相继启动“事业转企业”改革。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些改革取得了一些局部经验,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奠定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3亿多人;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空白”。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期只有6年时间,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重大举措。
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开始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事业单位也正在加快分类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统筹互济、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的制度保证。
不仅如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更好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此外,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不久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如何理解它的含义?“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五个同步”是: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⑻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其中,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给人们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对经济发展又会产生什么影响?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能否兜得住?
并轨扩面
养老改革啃下硬骨头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着每个人年老后的生活,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负着维系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责任。而养老保险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养老保险改革无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
把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放在“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
郑功成表示,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化解养老后顾之忧,维护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二是优化制度结构与功能,均衡并适度降低法定劳工成本,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平滑个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费,持续助力经济增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惠民生、促公正、稳预期、助发展,既是稳中求进的重要基石,又是稳中求优的重要方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3年来,养老保险领域多项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头。
——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法定养老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养老保险覆盖面取得新飞跃。2014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16年9月底,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2.4亿人。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制明确。
“最近,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把‘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国政府,是对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肯定。”郑功成说。
改革提速
坚持统账结合不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这引发不少人畅想:养老保险改革举措推出不少,还会有哪些改革?
“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形成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促使养老保险制度从单项突破向总体优化转变,最终使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郑功成表示。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应该围绕什么?郑功成说,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5个部分。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即养老保险要追求制度统一、均衡责任负担、保障适度水平、完善多层结构、维护公平公正。二是确定多层次架构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根本,辅之以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起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均衡责任主体的负担,即政府、用人单位与参保者个人的负担相对均衡,同时逐步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四是尽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更高层次社会统筹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五是设计合理过渡方案,为实现顶层设计目标提供操作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是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根基。一段时间以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轮改革中调整,一直存有争议。“稳中求进是当前经济工作总基调,也应当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基调。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点不会变。那种主张大账户或全账户制的观点,不符合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常识与规律,只会导致制度异化。”郑功成说。
据了解,我国养老保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基金筹集上采取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模式,实行社会共济,在养老金计发上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激励因素。经过20多年发展,这项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效果总体良好。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但坚持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前提没有变。
迎接挑战
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7亿人,已占总人口13.26%。公众对于养老保险高度关注,格外担心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是近两年,“养老保险不保险、一半省份靠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扩大”等说法时时冒出来,更让参保者紧张。
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将如何增强养老保险可持续性?
“老龄化的确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巨大挑战,但并非不可应对。”郑功成解释,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不取决于一时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决于责任分担机制是否合理、取决于能否根据人口结构等变化对制度进行合理微调。我国5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9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约4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管理着约2万亿元战略储备基金。这些数据表明,养老保险基金状况良好。此外,我国还有2亿多青壮年劳动者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平均退休年龄54岁左右,第二、三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巨大。这些因素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都非常有利。
郑功成认为,对养老保险制度有必要澄清3个认识误区。
——财政是否应当补贴养老金支出?“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这不仅是国际惯例,更是确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正常途径。我们可以探讨财政补贴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财政对养老金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定补贴义务。”
——眼下局部地区出现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导致全局性风险?答案是否定的。这只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地区分割统筹导致的结果,未来应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会不可持续吗?“这种悲观看法没有根据。包括德国在内许多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制,都在稳步持续发展。我国有数以万亿元计的战略储备基金与滚存结余基金,还有巨大政策调控空间。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一定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郑功成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值得信赖,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随着改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能为全体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稳定安全预期,也将为整个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