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役军人养老保险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现役军人养老保险规定:
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的合法权益。
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职业风险、职业连带风险和社会风险损失时,给予军人或其家属的经济补偿,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现役军人依法享受的军人保险待遇有8项,即:军人伤亡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2. 现在军人有养老保险吗
根据最近6月抄1日起执行的规定,现役军人也实行养老保险,在军人退出现役,由部队养老保险部门把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部门,并且把补贴款一并转移,军人退出现役后,可以在地方接续缴纳,现役军人的工资里,不包括养老保险费用,军人也不缴纳养老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
一、参保对象
(一)国家政策规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
残疾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
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以外,至2009年1月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的军队退役人员(男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服役期间或退出现役后,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或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不再享受军队退役人员参保待遇。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二、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如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
三、参保流程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
(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二)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明确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除外),暂不办理。
(三)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四)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以7月——11月为宜)。
(3)军人的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4. 2017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些什么
中国退役军人网整理如下: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4)军人的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优惠政策: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5. 部队养老保险能取出来吗
部队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取现的,现在的军人保险法规定是直接转入当地的社保帐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十五条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八条军人退出现役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岗位的,以及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军人的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职工未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职工首次参保养老保险,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要携带好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录用名单;如原单位工作过而没有缴纳过养老金,需有原单位的有关证明等等。
参考资料:网络-退伍军人养老保险
6. 自主军人 养老保险
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根据现行军人退役安置政策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包括2014年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类人员。我们都知道,军人并不一定都是在户籍所在地服役的,所以当军人退役后,往往面临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那么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接续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什么样的办理流程?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基金的比例,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干部和士官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下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改革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下同)。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干部和士官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分别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20%和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起点缴费工资标准计算。
2016年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标准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2016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1.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事项
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2.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地点
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3.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时间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及下午13:30-16:30。当然,各地的办理时间要以当地社保局的通知为准。
4.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所需条件
(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
5.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军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办理材料;
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办理材料。
5.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6.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期限
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怎么交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军人的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1、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3、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最后到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退役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1、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2、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暂不办理。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4、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
8. 现役军人养老保险等级
现役军人民政不住只有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根据地方收入水平每年会给一个误工生产补助,北京一年两三万,外地最低的又2000多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