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内蒙古退休工资调多少
官方曾有承诺,要随物价上涨幅度每年调整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但并未见出台正式的文件或政策,所以是否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还是未知数,全凭大领导一句话了。即使要调整,也要到2014年3月以后了,至于调多少,顶多也就是往年的水平,平均上调一两百元吧,不用指望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所以不要抱太大希望,还是等等看看吧。
❷ 内蒙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2个档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在建立健全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方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补贴水平,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同时,各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仍按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即: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法律依据:《内蒙古养老金调整细则》 第一条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相比去年的54元提高了2元。
❸ 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相比去年的54元提高了2元。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养老金增加1元。这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高的,增加的养老金越多。(2)基础养老金挂钩。以退休人员2020年12月的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在此基础上增加1.4%。这意味着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越高的话,增加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❹ 各省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这个月都涨啦内蒙古是怎么涨的
此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其次是“挂钩调整”,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按照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最后是“倾斜调整”,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可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同时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2%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❺ 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4%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4%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❻ 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❼ 内蒙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调整
法律分析: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❽ 2015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整
今年企抄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袭肯定是要上涨的。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2015年3月,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大致的方案,平均涨幅10%。但是许多省市包括内蒙古还没有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目前有北京、河南、河北、江苏、青海、四川、贵州、新疆、辽宁、甘肃、吉林、重庆等省市公布了调整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如何调整,只能等待方案公布后才知道。
❾ 内蒙古退休工资涨多少,内蒙古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内蒙古关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内人社发[2015]2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5月8日
❿ 2011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1]3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执行时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调整标准。
(一)普遍调整。
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8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元+本人2010年12月份应发养老金×5%(小数部分四舍五入,计算到元)。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以上办法计算的调整金额低于210元的,按210元调整。
(二)特殊群体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加40元;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达到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加80元。
2、按参加工作时间倾斜调整。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另加1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加50元。
3、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倾斜调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另加200元。
1966年底前进入各类大中专院校学习,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另加15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含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每人每月另加120元。
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加12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含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每人每月另加80元。
4、对原工商业者倾斜调整,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加60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工商业者,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上述人员中,同时具备1、2、3、4款条件的,可以累加调整。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五、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调整标准:70元+本人2010年12月份应发退职生活费×1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计算到元)。
六、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各地一定要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