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养老金上调的2021年养老金调整计划,早已于6月底发布并曾经施行到位了。
以上仅仅是针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曾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退休待遇的老人。
关于今年办理退休的老人,实践上要依照云南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运用的是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增长养老金,其实也不会吃亏。不过暂时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发布,还需求再等等,到时分会补发差额的。
❷ 云南省每月可以领取多少社会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确定云南省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另外,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还将有5%或2.5%的增加挂钩调整。《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的兑现工作。
调整方式: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2016云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倾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类、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云南养老金的上调规定是什么
现在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也都会关注养老保险的这个问题。因为他本身就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现在对于很多云南省的人们来说,他们也都是产生了很多的疑惑,比如说云南养老金的上条规定是什么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经过了解之后,我们就可以得出。首先是年龄的调整,其次就是保险金,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男人来说其实社会上的这些重大的变革也都是根据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种现状来制定的而且也是国家给予我们的优惠的政策,而且也希望我们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好,以上就是我总结的一些对于这个问题的相关认识,希望这些能够对大家在震后的水手生活中有一定的帮助。
❹ 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多少
4月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全省将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为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两项待遇调整将于本月底前落实到位。
退休职工养老金再涨10%
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当地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要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倾斜的对象主要是高龄人员、退休时间早、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中央财政支付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同时,省财政支付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养老补助金标准也将同步提高。
调整幅度与缴费多少挂钩
据了解,我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连续第11次提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本次调整更显得有价值。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挂钩调整不仅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还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适龄人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逐步提高个人账户的积累,逐步构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本月底待遇调整到位
本次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待遇调整,将在本月兑现完毕。
❺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近日,根据小编的调查发现,很多地区的养老保险都发生了基本的调整,其中给大家分享一下云南省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新方案。
2015年6月1日起,云南省施行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为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云南省财政出台六项财政补贴政策,为城乡养老险参保人员派发红利,六项财政补贴政策为:
基础养老金补助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在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加发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养老金补助。
缴费补贴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多缴多补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每增加缴费100元,给予10元的缴费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承担50%,州(市)、县(市、区)财政具体分担比例由州(市)人民政府确定。
长缴多补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政府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加发不低于2元的基础养老金。
重度残疾人补助对年满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省财政提前发放每人每月60元的养老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省财政按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丧葬补助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云南养老保险基数上调需要补缴吗
1至5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包括已办理退休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但个人不需要补缴。对于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退休时,如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一定要补缴。如果补缴金额过多,建议选择按月补缴,分摊压力果补缴金额不多,建议一次性补缴。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建议选择按中高档缴费,因为缴费成本低,没必要等到60岁进行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无法一次性补缴,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断缴养老保险。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照60%档次缴费,性价比更高一些。对于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需要进行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❼ 云南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
原标题:我省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调整意见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在原有12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
《实施意见》完善了待遇确定机制,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省、州市、县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系数确定。
在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州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财政承担50%。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市、县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此次下发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根据云南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特别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在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意见》还建立了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据介绍,为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对于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缴费的参保人,依次享受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外,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区财政承担50%。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力度。此外,还将实现个人账户保值增值等工作。(记者 孙潇)
❽ 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确定云南省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另外,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还将有5%或2.5%的增加挂钩调整。《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的兑现工作。
调整方式: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2016云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倾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类、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