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位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具体参保条件及养老金如何领取,领取多少啊
是农业户口,年满16周(在校学生除外),最低缴费金额是100元/年;以上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最多可以补交15年。河北省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都一样的。按照《实施意见》,新农保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河北省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试点县(市、区)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岁未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❷ 河北石家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❸ 40.50缴纳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每个月的补贴标准是不断调整的,2013年山东部分地区标准为242每月。40、50再就业优惠政策是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缴纳养老保险,可享受每月180元的社保补贴,凭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到就业办领取,可享受三年。
二、政策规定,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3)石家庄养老保险政策扩展阅读: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❹ 养老保险根据什么标准交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
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
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
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
(1)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
(2)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
(3)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4)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
"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4)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
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
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
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
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
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
⑥监督企业缴费。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
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
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
3、各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
1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
2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职工的退休条件?
?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
关于个人帐户?
?关于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依照职工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以沈阳为例,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如下:
缴费档次月缴费金额
档次一1236.35元
档次二1112.72元
档次三989.08元
档次四865.45元
档次五741.81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石家庄养老保险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养老保险一年交多少钱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0%到哪里去了?
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0%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
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
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
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
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
每月养老金交多少?
一般情况下,养老金在缴纳比例上,企业缴20%,职工缴8%。个人缴费的全部8%进入个人账户(私户),公司缴费的20%全部进入了统筹账户。统筹账户中,除了全国人民缴纳的钱,还包含了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这钱是完全属于你的。
举个例子,小王的养老金缴存了15年,每月工资都为5000元,那么他和单位每月缴纳为5000×20%+5000×8%=1400元。15年下来,他养老金将缴存25.2万元。
注意事项:
一、换地方工作,养老金能转移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如果你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你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全部转走,另外单位为你缴纳的20%养老金里面,你可以转走12%。
二、养老金能提前支取吗?
根据现有制度,养老金一般是不允许提前支取的。有两种情况可以提前支取个人账户胡养老金:
一是出国定居;
二是参保人死亡。
退休时如未缴满15年,只能提取个人部分。我们所缴的社保进入了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两个账户,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去世了,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
三、养老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四、流动就业养老金从哪儿领?
如果小王在A地工作了10年,然后又在B地工作了5年,他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根据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待遇领取地。
1)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退休时养老金在户籍地领取。
2)如果不一致,按照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来确定。
3)如果参保人有多个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来确定待遇领取地。
4)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参保地缴费都不满十年,要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基金转回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5)参保人可以现在办理转移手续,也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将养老保险直接转移到待遇领取地。
【相关内容】:
退休后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一:关于养老保险你首先需要了解下面几条常识:
1.缴费基数最高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养老保险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存利率,免征利息税。
4.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②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如果离职了,社保怎么办呢?这通常分两种情况:
①离职了,暂时没工作。养老保险和医保是可以个人缴纳的,具体如何办理各地有差别,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②换了新工作,有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可累计。即使你换工作去了不同城市,养老保险仍然可以异地转移并累积。看了上面的计算方法,有财蜜表示,退休后如果只依靠养老金,生活质量可能会大打折扣。按照前面公式自己粗略测算下来,养老金的个人工资替代率能达到20%就算不错的情况了,而且,收入越高、替代率越低。因此她理财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提早规划才是硬道理。对此,我们有何对策呢?她理财有下面三条建议:
(1)早规划:按照通胀率、收入增长率、投资收益率、当前收入及支出水平、当前存款、退休后每月收入支出,大致可以算出到你退休时的资金缺口。
(2)多存钱:积极地投资理财,随着年纪增大让理财收入的部分渐渐多起来,以弥补退休后工资收入的大幅下降。
(3)买保险:既然单凭养老金很难保证退休后还过得舒坦,她理财建议你不妨考虑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
❼ 石家庄40.50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每个地方的具体执行不一样,
国家对下岗职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是有过相关规定出台。
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额的60%直接发给申请人。
在当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但是就我所知,很少有地区开展,
可以再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
❽ 石家庄灵活人员社保
石家庄对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不断健全社保政策制度,规范管理,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未来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石家庄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涨10%左右
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第10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3月份,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同时将补发今年1至2月份调整养老金的增加额,并于3月15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调整幅度与去年持平。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多了0.5元。
同时,和去年一样,年满70岁及以上的老人依然可按年龄段享受不同级别的“高龄补”,调整幅度也与去年持平。政策规定,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l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提高
自2014年7月8日起,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每月缴纳标准为:按省月社平工资40%缴费标准为284元、按省月社平工资60%缴费标准为426元、按省月社平工资100%缴费标准为709元、按省月社平工资200%缴费标准为1418元、按省月社平工资300%缴费标准为2126元;也可以在283.55元至2126.6元区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石家庄医疗保险新政策
所有用人单位及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参加医疗保险
凡在2005年6月30日以后申请参加医疗保险,且拒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其参保前的工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仍按男30年、女25年的规定缴至最低缴费年限;困难企业可按只建统筹基金,暂不建个人账户的办法参保,先解决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也可按照市劳社[2004]77号文件的规定,采取企业和职工共同筹资的办法解决参保问题。确实无力按期参保的困难企业,应于2005年6月30日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企业职工参保前的工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增加5种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关于增加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下发通知,今年新增5种慢性病享受医保政策。
据了解,根据《石家庄市市区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原来市区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有8种慢性病可享受医保政策,加上新增加的5种,这样享受医保政策的慢性病病种增至13种。
新增加的病种及年度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是: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血液透析程度)800元;慢性肝炎600元;肝硬化800元;精神分裂症600元;股骨头坏死500元。
石家庄失业保险最新政策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
石家庄市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4050”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石家庄市对“4050”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就业转失业后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刑满释放人员,通过政策扶持、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将失业保险费率暂降至2%
石家庄市将进一步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暂降至2%,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石家庄工伤保险政策
对用人单位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自2015年7月1日起,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据公布数据,2013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653元、月平均工资为3638元,和上年度的39669元、3306元相比,分别上涨了3984元和332元。也就是说,今年全市用人单位可以3638元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83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得高于300%即10914元。
石家庄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
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
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具体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人社部表示,覆盖范围扩大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单位不交保险须担生育费用
在明确将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意见稿特别说明,作为社会保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如果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企业缴费减负比例下降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做了较大调整。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比现行的1%左右,降低了一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❾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和鹿泉区养老保险有区别吗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和鹿泉区养老保险有区别。
石家庄市鹿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包括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领取标准等。
异地参保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