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死后 还可以继续领取 养老保险金吗
其个人抄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袭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
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闻发布会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发言人表示: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❷ 老人去世社保卡养老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❸ 人去世后养老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领取具体流程如下:1、可以领取自己交的那些钱和利息,也就是个人帐户部分。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3、退休前死亡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既没有了。4、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❹ 老人去世了。养老保险还能领多久已经领了半年了。
按政策来讲,老人去世的下个月养老保险就不能领了,应当办理一切丧葬手续,然后可以领到老人的丧葬费,但是养老保险是不能留的,你领了半年,已经属于违规了,赶紧向有关部门申报,不能再继续领啦。
❺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吗有法律后果吗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行为,当达到一定数额时回就构成犯罪—答—欺诈罪。有关部门或单位会追偿其非法所得即民法上称的不当得利,并应承担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和合理的其他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❻ 老人去世可以在领取养老金吗
老人去世不可以再领取养老金。老人去世后在当事人去世的次月,社保停发养老金,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抚恤金标准一般是当事人去世前一个月养老金的20倍。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指数是由你社保缴费的基数决定的,缴费基数基数越高,养老金指数相对越高,养老金也就越高。养老金是政府或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从发展过程来看,对养老金的认识经历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社会福利观认为养老金不同于职工服务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关系;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劳动报酬观则把养老金看做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认为其实际上是递延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❼ 退休后人死了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去世以后,可以领取到多少个月的丧葬抚恤金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决定。从一般的企业单位退休,绝大多数地区领取的期限,是社会平均工资12个月,或者是平均养老金24个月。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
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基础养老金不可继承
一个人如果交满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而如今,明确规定可以依法继承的只有后者——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不包括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社保的参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础养老金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继承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❽ 老人去世了,养老金还可以领几个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老人去世的下一个月起就停发养老保险了,如果隐瞒死亡时间,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多领的工资会被要求退回。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