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西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
广西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广西省的养老保险目前是颁布了哪些最新政策呢?我给你详细讲解一下广西省养老保险最新政策的有关专业知识,希望看完对你有帮助。
并按政府代缴额度与本人缴费累计额度相匹配的缴费档次,享有政府缴费补助、现阶段,广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退休金最低水平为每个人每月75元。自治州激励有标准的地域依据状况适度提升养老退休金规范;激励有标准的地域对长期性缴费的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如缴费超出15年的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加发养老退休金,以激励长缴多得。
以上就是我的详细介绍,希望看完对你有所帮助,早日解决完问题,早日完成保险的缴纳。
⑵ 广西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有几个档次
法律分析: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新农村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交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
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
三是一次性交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⑶ 广西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政策:
2018年11月5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相关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即自治区在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广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同时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在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后,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并报自治区政府确定。
(3)广西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个人缴费变15个档次
对于普通城乡居民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自治区根据国家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
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同时,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标准还将进行保留。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缴费困难群体。
在“十三五”期间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按规定继续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⑷ 广西2021年养老金缴费标准
广西2021年养老金缴费标准为每个月2955.1元,上限则为每个月15769.5元。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⑸ 广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广西省内各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从原来的标准上提高10元,而且,65周岁以上城乡养老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这就意味着,在广西参保城乡养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增加120元,此次广西基础养老金调整,表明了国家对于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深切关心。
而且,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与职工居民养老退休的背后同样是国家信誉,以我们国家以及党多年以来的杰出成绩而言,这完全是值得任何人依赖,它与一般的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的地方在于,商业保险有着资本运行的狡猾性,一般民众并不能很好的看明白合同条款,很容易就被商业机构牵着鼻子走,因此,我觉得在选择职工居民养老无望之后,大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
⑹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
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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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广西桂林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
桂林山水甲天下,我们中国人自小就听闻过。尤其是小学教材上的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叙述让我的心生憧憬。翠绿的山川,清亮的水流,也有桂林热情好客的老百姓,桂林如同一幅山水国画卷。后边赶到了桂林,发觉桂林的文化艺术也是十分的浓厚久远。
我确实很喜欢桂林的生活方法和渐渐地的节奏感。令人心情愉快释放压力,好像天人合一。之后假如年纪大了会充分考虑桂林来养老服务,了解一下桂林敬老院好的是哪几个,与桂林的青山绿水一同老去。也有许多朋友是在桂林购房,放假了来这儿涵养,也是很非常好的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