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特征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特征:
1、由教会负责实施到政府组织实施;
2、通对立法保障民众的福利待遇;
3、重视儿童、低收入者和老人的保护;
4、涉及范围广泛,涉及教育、生产条件、失业、养老、生活等领域;受益人口大量增加等。
(1)英国养老金体系的最新改革扩展阅读: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是典型高福利国家之一二次大战后,英国颁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法案,形成了福利国家的基本框架。
1834年,英国政府颁布《新济贫法》,承认社会救济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实施救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责任。《新济贫法把社会救济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社会救济成为一项社会制度。在该法的影响下欧洲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建立起本国的社会救济制度。
挪威于1845年颁布《济贫法》法国则发布了一些济贫法令,社会救济制度在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Ⅱ 国外有没有养老保险
国外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
1、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保险对象通常是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及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中等,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在43%左右。其待遇支付对低收入人群有利。
2、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所有退休国民,都可以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所需资金由政府税收支付。
3、混合型养老保险。此险种的养老待遇通常要比普遍年金的待遇要高,主要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国外社会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外国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采取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
国外养老保险现状
1、德国:法律规定“延迟退休年龄”
德国社民党及基民盟联合政府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过的提高退休者年龄的法案。
2、芬兰:鼓励延长工作年限
依据新的养老金法,养老金参照职工整个工作年限计算。芬兰人若从20岁开始工作,5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获得退休前工资的45.6%的养老待遇。若6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60%。而若67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则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80.45%。
3、法国:养老金体系碎片化
在法国,可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法定年龄为60周岁,但另有规定,受薪者一定要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在20岁起工作整整40年,才可以在60岁退休时领取全额退休金。
4、英国:改革时间表已定
于2011年起,其国家女性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每2年增加1岁,最终于2020年与男性持平,提高到65岁。从2020年起,无论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会进一步提高,到2026年、2036年、2046年,所有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将分别提高到66岁、67岁和68岁,每10年增加1岁。
Ⅲ 英国保险 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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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认证为英国《华文周刊》商业拓展部总监的安光系日前发表文章,介绍从天津到英国13年的老人曲大爷的养老故事。
这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网友惊叹安光系笔下描述的英国福利制度之优越的同时,也对文章真实性提出了质疑。那么,发达国家究竟怎样养老,其养老制度又能给我国提供哪些借鉴呢?
英国:职业年金是养老金重要支柱
英国就业与养老金部2012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英国有13万退休人员每周只能领取7英镑的基本养老金,同时有13万人每周可领取200多英镑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在其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下,退休者每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差额最高可达1万英镑。曲大爷每月领到上千英镑养老金并非没有可能,但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像他一样“幸运”。
目前,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等三个支柱构成。
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和“第二养老金计划”,由政府提供,并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基本养老金已覆盖所有公营和私营部门的雇员。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形成“国民保险基金”。该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结余资金全部购买国债或存银行,禁止进行股票投资。第二养老金主要目标人群是非常规就业者,如中低收入者、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的从业人员,任何已缴纳了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职业养老金或私人养老金的雇员将自动加入第二养老金计划。在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第二养老金根据不同收入标准支付不同的养老金。
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仅能保证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人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职业养老金。职业养老金自2012年10月起成为更具强制性的职业年金,所有年收入7475英镑以上、年龄在22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没有参加任何职业养老计划的都将“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雇主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职业养老金计划积累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职业养老金参与者占英国全部人口的45%左右,已经成为英国养老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个人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养老储蓄和个人寿险等。私人养老金主要面向众多中小企业,包括大量个体工商业者、自雇人士和非常规就业者,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加入个人养老金计划,并且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相关联,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
德国:鼓励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
在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等。
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此外,德国还大力鼓励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
美国:养老责任由三方共同承担
美国的养老责任由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共同承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在职人员把工资所得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障税”(社保税)上交给政府,用于发放给已退休者、残疾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在职者退休之后便可以从社会保障制度中享有相应的福利。
在职人员退休后获得社会保障福利(社保福利)的多少视其工作时间长短、缴纳社保税数额以及退休年龄而定。但提前退休者的福利额将适当扣减。
除了社会保障制度,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还建有自己的退休金制度。美国政府制定了“联邦雇员退休制度”。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日本:国民年金是养老金制度的基础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中央政府承担公共养老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并且提供国民年金支出的1/2。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经济衰退致使公共养老金系统面临账户入不敷出的风险,政府被迫多次实施养老制度改革,私人养老金开始得到迅速发展。私人养老金分为企业型养老金和个人型养老金。私人养老金享有一定的政府税收优惠,种类较多,包括国民养老金基金、退休离职津贴计划、厚生年金基金、税收合格养老金制度等。
国民年金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它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每月需要缴纳1.33万日元。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则分别加入包含国民年金在内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缴纳金额为收入的17.5%,由职工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另外,还有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由企业自己管理和运营经营。
2000年,日本在世界上首推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国民只需要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用,65岁以后就可以接受这项保险提供的服务。包括:上门护理、上门帮助洗浴、上门帮助康复、痴呆老人生活护理等。
新加坡:工薪者均参加公积金计划
1955年,新加坡开始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设立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实行全国统一管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规定,凡工薪收入者,无论是公务员、职员,都要参加中央公积金计划,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目前缴纳的基数为:凡是年龄在55岁以下的雇员,其公积金的征缴率为日工资的40%,55一59岁的征缴率为25%,60~64岁征缴率为日工资的15%,65岁以上征缴率为10%。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新加坡政府对公积金的内容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个人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来买房、看病和养老,公积金使新加坡居民在不长的时间里,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
专家:中国应借鉴国外养老多元化模式
1889年,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0多年来,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形成了不同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为应对养老保障财务危机,很多国家都对其养老保障体系进行改革,总体趋势是构建多支柱、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姜向群此前做客人民网时指出,国外有些国家发展的养老保险模式覆盖了基本所有的人群,不仅仅是政府主办的养老保险,还有职业保险——就是职业年金制度,这种多元化模式值得借鉴。
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借鉴日本充分发挥私人养老体制作用,不应等到公共养金已经不能维持的时候再发展私人养老金。中国地区差异巨大,完全依赖全国统一的公共养老系统是不现实的,应该考虑实行减税政策鼓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调剂各地区各收入阶层对养老金需求的差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你问企业职工,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年金是何物。他不知道争取这个权利……现在基本上基本养老保险一只腿独大,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很小,缺腿,不平衡。”
“我认为中国的养老保险比较适合的模式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更准确地说是盎格鲁-美利坚模式,就是美国模式,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有很多特点更加适合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是碎片化的,而是一个大一统的制度,公务员和企业工人都在一个制度里,总统和清洁工在一个制度里,全国只有一个制度,不存在不公平和特权的问题”。
“另外,美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激励性比较好,大家的退休年龄都自愿延长。”郑秉文举例说,“我认识的一个美国教授,是养老金经济学的教授,2010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都70岁了才刚刚办完退休手续。一个社保制度,如果可以促进劳动供给,有利于劳动力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对经济发展有激励作用。显然,这样的制度是更加适合中国。否则,如果一个社保制度,使大多数人争先恐后地提前退休,满大街打麻将的、跳舞的,都是五六十岁退休的,这个社保制度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就肯定是负面的。”
Ⅳ 英国养老保险金发放方式是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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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广泛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形成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障的核心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性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事故保险四个项目。
丹麦和德国同一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所不同的是德国针对职工,丹麦针对全部人口,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政府发布法令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即1601的《伊丽莎白济贫法》。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
1984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30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以全体国民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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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国外养老基金投资有哪些特点
美国:养老金体系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和企业养老金部分构成。在养老金投资风格上,美国的公共养老金相对保守,主要投资国债等低风险品种,2000年以来始终保持4%左右的回报率;而对于企业养老金部分,美国政府则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投资。政府发放的社会保障金带有明显的社会转移支付功能。美国的社会保障金根据法律严禁投资,不能拥有任何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的有价证券。
英国:现已形成三个支柱的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为国家基本养老金,由政府通过国家保险体系强制征收并以相同待遇发放,以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由雇主负责征缴,2012年改革后变为强制实施,以减轻国家基本养老负担;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计划,即个人选购保险公司及金融中介的养老金投资方案。今年1月起开始发售的“养老金债券”是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措施之一,旨在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方式,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
德国:养老金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德国养老金投资奉行相对谨慎的策略,投资公司法对于养老基金投资股票或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上限均有明确规定。而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等的实体资产往往作为德国养老金投资的首选目标。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被称为“年金制度”,养老金被称为“年金”。日本的“年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民年金,又称基础年金,凡处于规定年龄段的国民,都可加入并享受;另一种是与收入联动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企业雇员和公务员等依据身份不同而分别加入。养老模式奉行“国家中心主义”原则,政府主导着养老资金的管理。厚生年金和国民年金均由厚生省社会保险厅管理,而共济年金则由各互助协会自行管理。国民年金的2/3收入来自收取的保险费,1/3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
新加坡:养老金投资运营是典型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被称为中央公积金,该体系带有强制储蓄的特性,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以及他们的雇主,都必须参与公积金计划。养老体系规定也相当严苛,公积金账户中的钱主要由政府用于投资国债、国内住宅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每年回馈给会员一定的利息。该制度为持有人设立4个账户,同时覆盖养老、住房和医疗等多领域,由政府、企业代表、雇员代表和社会保障专家共同组成的董事会对中央公积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政府对中央公积金进行偿还担保,但是该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投资均独立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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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养老金计划是保险公司举办英国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养老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中之重,其改革方向和走势值得我们密切关注和认真研讨.一,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展及面临的挑战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实行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试点,建立了职工退休养老基金.1986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多次颁发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4%,最终个人缴费目标是本人工资的8%.1996年,企业平均缴费比例为20.33%,个人平均缴费比例为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1.76亿元(人民币,下同),支出1031.8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578.56亿元.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将逐步扩大到城镇个体劳动者.经过10多年改革,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具雏形.但是,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1.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愈来愈重的压力.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工业化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中期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亚洲平均为6.8%,我国为8.9%.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2000年和2010年这一比重将分别达到10.2%和12%,到2026年这一比重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而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方式采用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这种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急剧增长,社会负担加重,对国家财政的稳定非常不利.2.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仍试图由政府包办养老保险,制定了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人寿保险发展的空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定的替代率为90%左右,而国际上一般为45-50%.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保险费交纳标准占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以上,若按退休职工人数平均增长2.9%,退休金每年增长8.8%测算,我国退休金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重,将在2025年达到并超过国际公认的29%的极限,此后将继续上升并一直延续到2080年.如超过29%的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势必会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和国民经济危机.因此,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3.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一直呈现向个人倾斜的趋势,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弱.从1980年到1995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5.7%下降为10.9%.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迅速.按当年价格计算,1978年至1995年间,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年均15.9%的速度增长,城市居民存款余额也以年均34.3%的速度增长,由154.9亿元增加到23466.7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绝大部分的社会养老费用仍然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二,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应扮演重要的角色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在我国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鼓励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依据国际保险专家提倡的三支柱养老保险结构理论(三支柱为政府举办的基本年金,企业和行业举办的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年金)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重新进行构造.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寿险公司将成为一支非常活跃和举足轻重的力量,不仅仅作为第三支柱的举办主体,而且在第二支柱的资金运用和基金管理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人寿保险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以合同形式建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商业性保障,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养老保险,二者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将人寿保险的市场机制引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具有以下方面的积极作用:1.寿险公司是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力所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虽覆盖一定范围,但还未达到覆盖全社会的程度,而寿险公司则在社会保障的空白地大有可为.同时,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有一定限制,收入水平较高的阶层可通过寿险公司来确保富裕的晚年生活.2.寿险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养老基金作出最佳投资策略,从而使养老基金产生最佳的资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资回报率.世界银行政策研究部一位经济学家曾指出,政府并不是最好的投资者,许多国家的公积金结余很少,而且在整个80年代大多出现了亏损.在竞争性体制下,寿险公司开办的积累式养老金方案更有可能将基金投资于公债,公司债,股票和不动产的组合,并通过加强管理,降低经营费用,从而更好地保护了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3.寿险公司的养老基金积累方式比较适应我国未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符合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方式向基金积累方式改革的趋势,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相适应.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相似的智利等拉美国家曾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实行完全的基金积累制度,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育以及保险和银行机构的成长.4.由寿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养老基金的管理,可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寿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可以增加市场的机构竞争主体,减少资本市场的过度波动.数量庞大的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将对我国规模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5.寿险公司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养老保险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还在于其拥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1)寿险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精算师,可准确厘订交费标准和给付水平,根据谨慎的精算原理保证养老金的稳健运用和给付安全.(2)寿险公司拥有众多的投资和理财专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寿险公司会制订最佳的投资组合,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养老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尽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养老金所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3)寿险公司承诺的养老金给付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可得到充分保障.寿险公司的经营接受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促使寿险公司进行稳健经营,提取足够的责任准备金,以保证充足的偿付力和流动性.(4)商业寿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符合国际惯例.无论在养老保险体制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养老保险体制正走向完善的拉丁美洲国家,寿险公司均在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美国,其团体退休金计划一般由雇主发起,但雇主一般并不将养老基金直接进行投资,而通常是由寿险公司,银行,投资公司等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来提供投资服务.寿险公司提供的基金积累工具主要包括团体延期年金,存款管理合同,退休金专用基金投资保险合同.而美国个人退休金储蓄计划(包括个人退休金帐户和自营者退休金计划)均由寿险公司,银行,相互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主办.瑞士严格规定团体养老金计划必须由寿险公司经营管理.英国政府养老保险为现收现付制,职业和个人年金为完全积累,而后两者基金的绝大部分由寿险公司进行运作和管理.而众所周知的以智利为代表的拉丁美洲国家,对其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私有化,不仅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也推进了金融市场,保险和银行机构的发育和成长.三,寿险公司开办养老保险业务应得到的政策支持寿险公司开办养老保险业务,能促进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使广大年老者能够老有所养.由于养老金业务的经营目的显着区别于其他寿险业务,故政府应在税收,投资等方面给予寿险公司的养老金保险业务以政策支持,同时寿险公司将继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以促进养老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1.税收方面.参照西方国家经验,对企业和个人合格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免征所得税,即税前支付养老保险费.同时,为充分保障养老金领取人年老时领取到足够的养老金,应将基金的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增值税.雇主通过向养老保险计划缴费,使其在有生之年平均分配收入.在超额累进所得税体制下,缴费可使其收入从较高收入期间推迟到较低收入期间,使其实际税负得以大大减轻.投资收益的免税可使养老基金含投资毛收益在养老保险计划中滚动,最后在支付养老金时再交纳税金,实际上体现了政府对养老金领取人的税收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和个人为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做出贡献.当然国家也要制定措施.防止企业和个人滥用税收优惠.另外,各国对于寿险公司养老金的给付,也赋予某些税收优惠待遇.如英国规定,批准养老保险计划下信托人同意支付的死亡趸领养老金,可以免征所得税和遗产税;退休时一次性给付的现金也可享受免税待遇.为充分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安定,西方国家还鼓励个人参加寿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并给予税收优惠和税收补贴.如瑞士规定,一对夫妇购买人身保险用于养老,每年可得到大约5000瑞士法郎的税收补贴.2.投资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为持续而稳定的长期交费,养老保险的给付责任为养老保险计划的长期负债,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的要求,资金运用也应为长期投资,以屏蔽通货膨胀,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避免短期投资造成的再投资风险.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股票和债券是最为适合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主要资产形式,股票和债券投资占美国养老保险基金的90%.在美国,过去20多年股票价格一再稳步攀升,投资股市的退休人员,要比其他只投资债券或简单储蓄的人富裕得多.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最高,而公司债券虽然安全性略低,但它们提供较高的收益率以弥补风险,使其成为寿险资金投资时最常采用的资产形式.当然,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为大家所熟知,国外同行在进行分散投资,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性,收商性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十分完善,投资风险较大程度体现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我国《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而银行存款利率一再下调,国债市场的发育又很不完善,几百亿元的寿险资金运用面临窘境.要使寿险公司能够在我国养老制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寿险公司的投资问题,国家则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时,寿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将寿险资金转化为现实的投资,对于促进金融市场发育,最大限度地保障养老金领取人的晚年生活,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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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国外都有哪些养老金制度
由于人口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不断加剧,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也难以避免,很多国外的养老制度也不断的在改变。
按照新生效的法律,德国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是指将延长的2年分为24个月。前12个月,用12年的过渡期,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工作时间,这样在2024年即可过渡到66周岁时退休。后12个月分6年过渡完,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多工作2个月方可退休,这样到2031年时即可执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总之,大多数国家都是让你在年轻时创造更多财富,老了之后才会有好的养老保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延长退休年龄。
Ⅷ 什么是英国职业养老金,定义能给下不
英国实行的是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包括公共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职业养老金(Occupational pension)是由私人和公共部门的雇主给雇员提供的,包括确定受益型(Defined Benefit Plan,DB)、确定缴费型(Defined Contribution,DC)和混合型(Hybrid Plan)三种计划类型,绝大多数大公司提供的都是确定受益型(DB)职业养老金计划
Ⅸ 跪求英国退休制度发展的历史
英国的退休金抄制度
英国的退休金制袭度宋迎宪在英国,有三种退休金体系可供人们加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职业退休金体系以及个人退休金体系。英国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英国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是英国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入的一种退休金管理体系,只要他们的收入高于一定水平。非工作人员以及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也可以自愿加入这一体系。雇主和雇员根据收入的多少从工资中预扣应交纳的金额,贡献于此体系,自雇人员按统一的标准从收入中拿出一定的部分加入此体系,其他人员自愿对此体系做出贡献。这一体系不仅为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为寡妇发放养老金,也为残疾人员和失业人员发放救济金。退休金和养老金在发放时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统一标准的基本退休金和养老金部分,二是根据收入状况而定的附加部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可分为四类:A类指在工作生涯内向国家保险基金做出贡献的人员都可以领取此项退休金。B类为养老金,发给已退休的家庭妇女、寡妇和鳏夫,这些人的配偶生前曾为国家保险基金做出过贡献。C类退休金是发放给那些在1948年7月之前就已经达到退休金领取年龄的人。D类退休金发给那些没有为国家保险基金做过贡献,年龄已逾80,不符合A、B、C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