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甘肃肃南县2021年农村养老金激费标准
2021-2022年甘肃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甘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甘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甘肃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甘肃养老金计算方法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甘肃201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具体调整分定额、挂钩、倾斜三类
定额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6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
倾斜调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完全失地农民)、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对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的上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
『贰』 2021年甘肃退休养老金上调政策
法律分析:甘肃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今年起,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3元。我省从2009年12月开始分批次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7月同步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于2012年7月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8.18万人,其中,养老待遇领取人数318.83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23.14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标准为108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3元,省级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5元。为确保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民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政府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加上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93元后,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据:《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为民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实施范围 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1.95亿元。
四、实施步骤 2021年5月底前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有关要求(一)省人社厅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工作,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配套资金,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服务金融机构,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叁』 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45元。
2、挂钩调整。
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15元。
法律依据:《甘肃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45元。
(三)挂钩调整。
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15元。
(四)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人员再进行倾斜调整。计算年龄的时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分四个年龄档次进行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养老金,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肆』 2021年甘肃退休养老金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2021年甘肃退休养老金将会上调。甘肃省2021年起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2019年1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国家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标准为108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3元,省级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5元。
『伍』 2021甘肃养老金调整细则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1.调整范围和时间; 2.调整办法和标准; 3.资金来源;4.组织实施,其中 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40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0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
法律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范围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含符合规定推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第二条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40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0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三)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970元的,调整到2970元。
『陆』 甘肃养老金上涨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据:《甘肃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实施范围
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1.95亿元。
四、实施步骤
2021年5月底前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有关要求
(一)省人社厅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工作,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配套资金,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服务金融机构,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柒』 2021年甘肃省退休金调整细则
法律分析:2021年甘肃省退休金调整细则应参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2019年1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国家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标准为108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3元,省级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5元。
『捌』 新农村社保每月可领多少钱
法律分析:新农村社保每月可领多少钱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标准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玖』 2021年养老金各地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1、新疆自治区的基础养老金调整也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45元上调至150元每月。
2、甘肃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由118元上调至123元,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贵州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政策。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每年300元,政府补贴标准确定为10%。也就是说按3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00元。65岁以上老人,从2021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额外提升两元。
4、江苏省也是从2021年1月起提升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60元提升至173元。由于各个地方可以提升养老金,盐城市大丰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至210元,比盐城市高出10元,比江苏省高出37元,65岁以上老人额外增加5元。
5、湖北省人社厅公布的信息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有118元上调至125元,每月上涨7元。
6、北京市是伴随着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通知一起公布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20元上调至850元。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7、上海市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是随退休养老金调整的通知一起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上调至1200元,1月1日开始执行是全国最高的地区。
8、2020年7月1日起,广西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21元上调至131元,65岁以上的老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36元。广西自治区有31个县级地区,对于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了提升,最高达到了176元。本次调整广西自治区有640万老人受益。
9、山东省人社厅7月1日公布信息确定从7月份开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42元上调至150元每月。而且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像济南市的基础养老金比最低标准高5元,青岛市高5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五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 受托机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有关事项: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资产、收益等财务状况。
(二)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提交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资产、收益等情况报告。
(三)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报送养老基金资产年度审计报告。
(四)养老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