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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养老保险转移

发布时间:2022-05-02 11:27:11

❶ 湖北省社保转移流程

你在离开东莞市的工作单位的时候办理好离职手续,让单位去当地社保中心开你的《社保缴费凭证》取回养老保险手册,等回到湖北省的工作单位以后,交给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他们就会给你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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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湖北省内社保转移条件

对年龄没有规定的,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版缴费后,由用人单权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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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在湖北省交的社保,现在想转移到深圳去,不知怎么办理,求高手解答湖北社保养老保险转移到深圳

深圳的社保先办停保,然后到深圳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再把深圳社保开的基本养老凭证拿到湖北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要办理转入之前,湖北的社保要先办理参保缴费才可以)。
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9]66号)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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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湖北 养老保险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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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1、转省社保个人窗口:
(1)个人申请填写转个人窗口接续表;
(2)每月20日至25日电话通知转保人员领取接续表;
(3)持接续表到华银大厦2楼个人窗口办理接续。
2、转武汉市企业窗口:
(1)到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
(2)持转移函到社保部办理转出手续;
(3)每月20日至25日电话通知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明细单》;
(4)持转移单到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3、退保
(1)填写退保申请表格;
(2)提交申请表格之后每月20至25日电话通知领取退保金额。
申请退保条件:(1)农村户口人员返乡。凭身份证以及户口复印件。
(2)参保人死亡。死亡证明。
(3)参保人出国移民。相关证明。
二.转入
1、统筹范围外转入(外地及武汉市社保):
(1)提供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社保部领取省社保《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
(2)持接收函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持转移单据到本部门办理接续。
2、统筹范围内转入(省社保个人窗口及企业窗口):
(1)查清本人缴费年限;
(2)个人窗口补清欠费或由本单位代缴欠费;
(3)持本人社保号或养老手册到本部门办理接续。
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地址:汉口黄孝南路10号

❺ 湖北省内社保转移到武汉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社保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❻ 湖北省社保可以转移吗、。

1、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内老保险省级统筹办容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基本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如果湖北省尚未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那应该是尚未执行到位。这样的话,你就通过武汉的公司在武汉重新建立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原荆州的社保就放在那里,不会作废。由于我国的社保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因此一个身份证号在不同地区建立社保账户还是现状。待湖北省内社保实现转移接续,就可以办理了。

❼ 为什么湖北省社保异地转入只能到户口所在地而其它省份没有这样的限制

转移后,原社保号码被注销了,也就不存在了。
1、目前政策下,社保异地转移,仅城镇户口,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移,其它险种不可转。医保存折里的钱在当地消费完,失业保险符合领取的,可以申请领取,否则放弃。
如果所在省份还没实现养老保险自由转移的话,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而且只转个人账户金额,公司交的不能转,同时还需要是城镇户口。农户不能转,可按规定退保。
2、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社保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即使暂时不能转的,就先放着,养老保险不会作废的,可以等新社保政策出台后,再按规定转移,以后转移肯定会更容易的
现行办法,养老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金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就是说公司交的不能转,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要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
现在社保还没实现全国统筹,因此,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非常困难,国家正在研究解决社保转移问题,新政策出台后,转移接续会更加容易。
现在社保还没实现全国统筹,因此,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非常困难。目前政策下,社保异地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移,而且只转个人账户金额,公司交的不能转,同时还需是城镇户口。
缴费时间重复了,是否还可以转移合并,需要咨询两地社保明确,就算可以合并,重复的交费时间也不能累计,只能算一个地方的,只能累计个人帐户部分的钱。
养老保险实现省内自由转移是早晚的事,不过现在还只是少数省份,如广东、江苏等省份。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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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怎么将湖北社保关系转入武汉社保啊需要什么手续请各位指点一下!

转社保的具体流程手续:

1、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照《湖北省关于做好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少数参保职工在省内流动的,由职工转出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

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成批量转移到市州县的,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按政策规定应转移的基金,由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认定的基金转移明细清单提出申请,年终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统一调剂解决。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8)湖北省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❾ 湖北社保省内怎么转移

社会保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专。
省内社保转属移流程: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跨省社保转移流程:
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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