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2021年安徽省养老金调整新消息和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第二条 调整办法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2. 安徽省退休金调整多少
9月7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上涨65元
对于养老金调整,市民朋友一定不会陌生。自2017年开始,安徽省每年都会调整一次,到今年已经是连续第12年。根据调整方案,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退休金涨了多少钱?记者了解到,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65元。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
倾斜部分,则是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具体来说,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养老金 并轨后首次调整
以往,关注养老金调整的是企业退休人员。随着养老金并轨政策落地,今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不难看出,两类人员都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充分体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精神。”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定额调整主要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激励;适当倾斜调整主要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底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
在调整内容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调整对象、调整时间、调整方法、定额调整标准和高龄倾斜人员档次划分上保持一致。不仅如此,此次还兼顾了各自特点以及与原待遇调整办法的平稳衔接,在调整水平、挂钩调整的具体办法和高龄倾斜标准上有所不同。
增加部分 9月底发放到位
退休金从1月开始涨,增加部分什么时候拿到手?安徽省人社厅表示,将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要全部足额落实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的由原渠道解决。在基本养老金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仍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安徽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详情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解读
一、关于调整对象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对象为退休前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中2017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应当办理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4.企业退休人员中按原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策执行。
5.事转企单位转企前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和国有企业办医院退休人员分别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执行。
二、关于用于挂钩调整的基数
6.企业退休人员用于挂钩调整的基数为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由社保(查询 办理)经办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或补助。
7.2017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用于挂钩调整的基数为本人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之和。其中基本退休费包括教护基本工资提高10%后打折的部分、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部分、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打折后的警衔津贴和海关津贴、退休后历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8.2017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用于挂钩调整的基数,在按皖政〔2017〕12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前,暂按“预发”的退休待遇确定(待遇项目与2017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相同);待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时,再按照本人纳入基金支付的待遇重新核定。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时涉及的年龄认定标准
9.对出生年月的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组织审批其退休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四、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资金来源
10.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待纳入基金发放时再按规定结算。
3. 2017年安徽滁州来安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
2017年安徽滁州企业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在2017年七月底前到位。
安徽省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7〕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部分。
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90元、140元、180元。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的由原渠道解决;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的由原渠道解决,所需资金仍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中央驻皖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平稳进行;要严格按照省统一规定,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2017年7月12日
4. 安徽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安徽省财政厅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安徽省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按照国家要求,安徽省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
【法律依据】:安徽养老金调整方案2020(附上调细则)
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明确安徽今年养老金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大原则来上调养老金。
一、定额调整: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增加2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
三、倾斜调整:
5. 安徽省农村基础养老金7月1日后上调多少
6. 合肥养老金提高了吗
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
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总体上调5.5%左右。
养老金上涨终于敲定了!
目前北京、广西、青海三地已经明确2017年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分别达到月均3770元、2305元和3353元。
皖人社发〔2017〕34号《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7. 安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人均增加了多少
据报道,近日安徽抄省发布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我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人均月增加143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安徽以后将逐步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倾斜调整标准,实现两类人群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的完全一致。
8. 安徽2017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兑现,最新消息
是会兑现的!2017年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9.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上调的规定是什么
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国家规定各个地区要对养老保险做出相应调整,将上调其最低标准,这从根本上使众多受益人的权益得到维护,也使他们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这就要求了各个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也是由各个地区的老龄人口和贫富差距所影响,各个地区的政府也要积极响应国家的这项政策,及时作出相关调整。
政府对养老保险政策作出的调整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巨大的,首先直接影响了受益人的生活水平,不仅提高了生活品质,而且有利于提高幸福生活指数,有利于扩大在某些方面的消费,也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不仅完善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而且也为国外建设相关制度提供了有效借鉴,也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条件。
10. 上调最新消息:安徽养老金上调多少
人社部、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内单位退休人容员上调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补发。
上海市已出台具体调整方案,并要求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安徽省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预计7月份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