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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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的办法比较多:
方法一:能上网的可以自己找到本省的人社官网,在眉页链接栏目里找到“查询服务”相关链接,点进去再查询“新农保”查询界面,然后输入相关身份证号码实行查询。
方法二:到银行缴费的时候可以向银行咨询一下账户余额
方法三:到乡镇劳动站或县市社保中心查询
㈡ 辽宁省人社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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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养老保险新规定2011年7月1日,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事实上,养老保险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是需要后续加定,进一步落实的。
㈢ 辽宁省养老保险交15年,每月能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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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领取多少,要根据你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退休年龄,以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不能确定你领取多少,要到退休年龄由社保机构计算才知道。
㈣ 辽宁省一般养老金保险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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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一般每月8号之前缴纳费用。
相关规定:
2011年7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已明确规定,每月前5日内申报,申报后3日内缴费,即申报缴费为每月8号之前。如遇法定假日等特殊情况,则正常顺延。
比例: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组成的。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的规定如下:职工个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政策规定:
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时,补缴的基数按照职工各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和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职工,其用人单位和职工以职工本人取得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当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社会保险法解读】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关于缴费基数,有的地方以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辽宁、吉林、河南、浙江等多数省、市;有的地方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如北京、天津、深圳等部分省、市。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辽宁省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1%。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2、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基金,用于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目前,个人账户实际上是“空账”运行,每年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收益,辽宁自2001年开始试点做实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㈤ 辽宁省新型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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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会调整的!2017年辽宁省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㈥ 辽宁省养老保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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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辽宁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㈦ 辽宁退休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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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辽宁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有望实现“十三连涨”。
从2004年起,辽宁开始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经过连续12年的调整,由2004年的月人均531元提高到2016年的月人均2304元。2016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按略高于6.5%的标准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了1699.1万人,退休人员达到642.4万人,去年年底,我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总支出已达到1790亿元。
省人社厅表示,从国家人社部工作计划来看,今年国家还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但具体调整幅度、标准还未出台政策。辽宁目前已按国家计划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执行,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