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后被判缓刑每年能否参加工资调整
各设区的市劳动局:
为妥善处理好参保职工被判刑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经请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并结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的规定精神,现就职工被判刑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关于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问题。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上述各类人员遗属均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2.关于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问题。
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不宜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的规定执行,仍应按人事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涉及经济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后,其基本养老金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强制扣缴问题。
在国家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划入法院。已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可由法院依法直接通知本人,将存折交给法院。也可将退休人员存折的帐号依法提供给法院,由法院依法封存、扣缴其养老金。
4.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或缓刑的参保人员,在服刑或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休手续的办理问题。
参保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在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劳动教养或服刑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不予补发养老金。
㈡ 判刑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上述各类人员遗属均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2、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不宜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的规定执行,仍应按人事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涉及经济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后,基本养老金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强制扣缴:在国家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划入法院。已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可由法院依法直接通知本人,将存折交给法院。
也可将退休人员存折的帐号依法提供给法院,由法院依法封存、扣缴其养老金。
(2)判死刑养老金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㈢ 判刑人员的养老保险会受影响吗
您好,
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其实还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判刑人员是死刑,如果是被没收财产的话,其实个人账户里面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时候是不能进行继承的。假如判刑人员如果没有没收财产,那么则是可不可以让自己的家人继承养老保险呢?一般现在判刑人员如果判死刑,但是并没有做出没收财产的处理,这其中的养老保险在个人账户部分的是可以进行继承的。继承的顺序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第一、二顺序来实现。在某种意义上面来说,这对于很多判刑人员来说其实还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一些统筹企业出来的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其实还是可以继续缴纳的,他们的银行卡是不能直接交给法院来进行执行的,而是需要由法院保管,并且由个人账户每月按时缴纳费用,以便以后养老保险的使用。所以,账户是不能由法院来封存的,而是和社保绑定,然后进行定期的缴纳,直至缴纳完毕,或者是银行卡里面的钱使用完毕,这对于服刑人员来说还是非常人道的,也是能够保证以后的养老生活。
如果在服刑期间,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到期了,那么这时候是不能办理手续的。一般到了服刑期满就可以来办理手续了,在一定程度上面来说,这对于我们很多服刑人员来说也是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在刑满之后,人到有关部门去办理养老保险的手续就可以了,服刑期满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但是在服刑期间差下的养老保险是不能进行补发的。所以,针对这样的特点,人在办理的时候也需要特别的关注这个问题,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现在对于那些在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发放的,一旦被判无罪释放,这时候应得的保险还是可以进行补发的,这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来说其实还是起到非常重要的帮助的。
㈣ 临近退休被判刑养老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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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判了死刑缓期执行还能领养老金吗
不可以的
死缓是实刑,根据规定,服刑期间暂停养老金发放,当事人刑满释放后方可继续依据服刑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并不涉及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调整
㈥ 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1、国家工作人员判刑期间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封存账户,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判刑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判刑前后的合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前不满15年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缴纳至满15年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可以将个人账户一次性退还给参保人,保险关系终止。
3、对于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判刑期间养老金停止发放。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6)判死刑养老金扩展阅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判刑后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1、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所在单位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后,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2、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在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后,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核定被错判犯罪的,在原判期间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后,由职工申请,单位同意,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被管制、拘役或缓刑期间,不予办理离退休待遇核准手续。管制、拘役或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和现行计发办法核准其养老保险待遇。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个人缴费退领手续,将其《养老保险手册》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㈦ 因犯罪入狱了,出狱后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吗
坐牢期间没有,出狱后继续有养老金。
依题意,出题者的意义是指退休人员因犯事冒犯刑律而坐牢期间与之后能否有退休金的问题。
毫无疑问,无论是哪种退休人员,领的是何种退休金,一旦入狱均没有了退休金。
还要阐明的是,若退休人员犯事被开除党籍、受处分,对企退人员的退休金没有影响,而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有影响的。
因而,规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遵纪违法,不要因事误了本人的养老金
㈧ 死刑犯的养老金怎么分
如在此之前按规定交给了社会养老金的话,他是有养老金的。按继承去分。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