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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没有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0-12-02 20:20:23

① 事业单位以前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办

要看你们单位的具体情况。如果以前属于不强制参加企业社保、退休后公费养老专,领取退休工属资的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之前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在编人员)视同缴纳,即你虽然没交,但视同你已经交了。如果以前属于强制参加企业社保的事业单位,若单位没交,应当补缴2014年10月前的企业社保,并自2014年10月起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② 事业单位辞职后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办

事业单位辞职,社会养老保险处理方法如下:

1、转为个人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个版人退休计算退休工资权,退休时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

2、转为企业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企业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参保。

3、转为个人后停保。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时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

(2)事业单位没有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③ 我们是事业单位,但是才发现这几年没有给买养老保险

你说的基本不可能,除非你的编制有问题,不是你所说的事业编,第二没有给买社保是否是准确的,请确认这些再说

④ 事业单位不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以前规定省直单位不用缴纳。从2015年1月起,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单位)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后,此前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事业单位没有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⑤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5)事业单位没有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⑥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5年,单位没有交养老金怎么办

首先抄你要确认当地事业袭单位也有养老保险,这样单位没有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就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参加,并在辞职后转到企业养老保险上。如果你当地事业单位就没有养老保险,这就麻烦了,这是国家事业单位社保改制没有推进到你那里,也就不好说是原单位违法没上了,更谈不上补交了。

⑦ 事业单位没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吗

1.一般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内参加养老容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2..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3.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4.具体缴费的多少,按照上面的办法,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和应当承担的比例,计算一下就清楚了!

⑧ 事业单位以前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⑨ 没单位养老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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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指南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开户登记
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险处递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申请
单位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
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文件和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收到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后,应对单位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及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三)注销登记
因机构改革、单位迁移等各种原因,参保单位被撤消、合并、分立,应终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和人员审核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其参保人员应是经批准的正式在编人员。
1、机关、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指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
2、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各类人员;
4、省、市驻兴同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同时进行。
1、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手续。
2、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行政机关工人5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综合性补贴;事业单位4项:职务工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和综合性补贴)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年度内,如在职参保职工或离退休人数发生增减变化,该单位应在发生变化的当月,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申报手续。
4、参保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时,应填报《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和《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1)申请
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经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原工作单位应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和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有关的证明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④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给的伤残鉴定书;
⑤特殊工种证明;
⑥获奖证明;
独生子女证明;
⑧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个人档案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查验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面见本人。
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查阅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欠费等电脑记录资料。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的按实际缴费基数计发退休待遇;单位或个人有欠费的,待补交欠费、利息和滞纳金后方可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3)单位应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核准养老保险待遇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时间和核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机系统中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额。
五、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1、发放方式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单位代为发放。实行养老保险后,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2、发放标准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基础和标准为: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省政府规定的综合补贴和职岗津贴(含基础津贴)。其他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各单位负责支付。
3、发放时间
单位应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六、《养老保险手册》审核
《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1、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每年打印一次《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
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本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并交参保职工本人核对、签字确认。
3、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并将《养老保险手册》集中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审核盖章。
七、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单位新增人员,如符合参保范围,单位应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1)、单位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按“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的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4)、单位应同时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减少(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除外)应及时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单位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携带原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负责受理,经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开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注明转移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按规定需转移个人缴费金额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个人缴费转帐手续。
(4)、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办理转移手续的时间和人员资料信息调减单位缴费基数。

⑩ 事业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概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这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社会养老保险的概述:养老保险的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目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客观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2、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三、两者的主要特点不同: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3)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4)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5)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2、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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