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1 22:20:42

① 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具有本市城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均可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区居民养老保险。

第四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第五条、城区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人员、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并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逐级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区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城区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审核、待遇支付、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地税、民政、公安、残联、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章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第七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为居民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九条、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地方财政负担10元。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地方财政负担部分及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第十条、本办法施行时,参保人员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人员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本办法施行时,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参保人员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第十一条、本办法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

第十二条、城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第十三条、市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五、条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地方财政负担5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自参保人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经办机构申报,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费1000元。

第十七条、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每月加发部分和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第十八条、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基金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第二十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办程序,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二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市经办机构应当每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对领取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市经办机构应当准确记录城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四、条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工作。

第二十五条、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按现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第五章相关制度衔接

第二十六条、原已参加老农保,并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老农保基金不足以支付老农保待遇的,由各区财政给予补助。其中:

(一)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未满60周岁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待年满60周岁后,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

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本办法施行时尚未领取待遇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七条、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90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居民养老保险与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衔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地方财政负担5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宜昌市城区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

② 2019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019年养老金涨多少,2019年养老金计算,2019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7年沈阳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今年1月1日至7月5日办理退休的沈阳市参保人员会发现自己本月进账的养老金比平时多了。据了解,2015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共有2.5万余名退休人员涉及到重新核算和补发养老金。工作人员表示,调整和补发的部分将在本月内陆续到账。
如何计算养老金涨了多少钱
第一步缴费年限
【文件】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举例:张某1983年1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退休,缴费未中断。缴费年限先算年、再算月,为30年零5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所以,缴费年限为31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张某可增加62元,(31×2=62)。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满1年再增加1元。张某可得16元,((31-15)×1=16)。这一项目合计张某可涨78元,(62+16=78)。
第二步0.5%的基本养老金
【文件】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举例:张某2015年12月份领取到的养老金为1950元。由于绝大多数人领取的养老金就是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所以该项目可用去年12月的养老金为基数。该项目张某应涨9.75元,(1950×0.5%=9.75)。根据“见分进元”的原则,张某可涨10元。
第三步按条件对号入座
【文件】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举例:张某为1975年参加工作、2003年退休,那么他就执行第4条,该项可涨118元。
第四步是否符合艰苦、高龄条件
【文件】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举例:张某在艰苦边远地区人员范围内,可再增加5元。或张某已满80周岁,可在以上三步的基础上,再增加65元。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更多相关养老金行业资讯请查阅由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养老金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

③ 湖北省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对外公布

已经于2020年07月06日进行公布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扩展阅读:

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④ 2019年度宜昌社保缴费标准调整方案

保险复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制问可在线答疑。

宜昌市人社局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信息,2016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193元,月平均工资为3932.75元,与2015年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282元相比增长9.03%。

⑤ 2019年养老金方案已公布,养老金即将到账

2019年养老金调整已经确定,上涨养老金就意味着退休人员每月的增加收入。每个月收入增加,退休生活更加有保障了,这也使得不少退休人员欢天喜地,但是也有的人更关心,保险金是马上到账吗?可能要等一段时间,不过不长,我国人口众多,养老金已调整,需要一个一个补发,人多就导致了补发的时间长,大概在半年内就一定能补发完成。

最近有退休人员提出这样的疑问,2019年养老金调整已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到账?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2019年截止到现在上海市、北京市、湖南省、宁夏、广东、广西陆续公布调整养老金具体方案。那根据养老金调整通知来看,基本上都在7月底之前,把养老金补发到给退休人员。这样的话,退休人员大概还要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7月份补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大概能补发6个月的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2019年养老金上涨100元,补发6个月的养老金,一共就是600元。

⑥ 2019年养老保险退休调资规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参见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网首页——社保动态: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八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参加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12年1月起,按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文件规定,人均月增资211.6元,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基本完成,4月15日前可发放到位。
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与往年办法基本相近,一是普遍调整。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其中低于200元的,再增发60元,增发后的调整标准不超过200元。二是高年龄人员增发。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三是部分人员适当增发。建国前的老工人,月增发330元;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增发330元,副高级职称人员月增发23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或原工商业者人员,月增发50元,部分人员中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今年,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八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中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克服时间紧、增资人员多的困难,按规定对退休类别、参加工作时间、职称信息、年龄等基本信息细心核对,逐一查核,确保了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时到位。此次调资共为市区35.8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资211.6元,其中10%普调人均增资195.6元;91845名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人均增发37.7元;还有24419名1953年前参加工作人员、4300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45名原工商业者人员及160名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发了养老金。本次增发是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增资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了1826元,2012年全年预计增加养老金支出达到9.1亿元。

⑦ 2019年退休职工养老金涨多少

国务院决定,2019年总体调整比例与2018年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到一个地区内部,少数地区可能还会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略有不同的情况。

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

(7)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扩展阅读:

退休养老金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3、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退休养老金

⑧ 宜昌企业养老保险退休金

湖北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湖北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政策为:
一、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2019年宜昌市养老金调整方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长寿107路多少分钟一趟 浏览:42
超过60岁算劳动关系 浏览:496
闽清城镇养老保险 浏览:78
养老金不想交了 浏览:539
长寿泡什么茶最好 浏览:597
送女方父母除了烟酒还有什么 浏览:373
金华孝顺中心小学图片 浏览:172
社区关于重阳节座谈会的信息 浏览:952
杭州父母医保怎么跟子女的绑定 浏览:607
孝顺的妈妈作文200 浏览:707
怎么知道体检单上胆囊息肉是真性 浏览:307
高校职称与退休金 浏览:105
重阳节养老院演出致辞 浏览:961
怎么赡养她的父母 浏览:583
只交15年能领多少退休金 浏览:714
养生酒招商代理加盟哪里有 浏览:874
靠养老金生活 浏览:622
五险交不到十五年到退休年龄怎么补 浏览:726
返聘退休人员工资是否申报社保 浏览:971
退休社保转移只转移个人帐户吗 浏览: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