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部分与单位缴的部分是怎么转的
不是的,本省内不存在单位缴费部分转移的说法,转入外省的话根据规定转移缴费基数的12%
实际上单位转移部分和参保人当前没有直接关系
⑵ 请问养老保险异地转缴企业部分是否能转
可以的,企业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是按照缴费基数的12%转移。 全国都一样的。
但个人人部分全部转移。
对于劳动着来说,企业部分转多转少与自己领取的养老金无关,也就是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
因为统筹部分的钱全部进养老基金。个人领取养老老金时,养老基金的钱不会划到个人头上。个人只是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⑶ 养老保险转移,单位缴的部分会全转吗
您好!具体得看您是要把养老保险转移到哪里。同省转移和跨省转移的手续是不同的。
同省:在新参保地参保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跨省: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参保地参保后将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省保经办机构就可以了,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资金转移事项。
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转移,单位缴纳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单位缴纳部分是否转移对今后领取养老的多少没有关系,只是为了平衡各统筹地区的利益。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您也可以去您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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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急急急,,,,养老保险转移单位缴纳的一部分转不走吗
你个人缴纳是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单位缴纳是按20%缴纳,即一共是按28%缴纳,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转移的时候,是按你个人8%+你单位12%=20%转移。
但要注意,你个人账户是8%,也就是说只要你能转移走,不用你管单位部分的,你只转到新社保你自己账户8%就对了,另12%是由老社保转到新社保的,与你个人不发生关系。
⑸ 社保公司交的部分可以跨省转移吗
可以跨省转移,一般是需要本人回去办理一下,单位缴费转一部分,但实际上转和不转对于个人没有影响。因为你的养老保险账户不论转和不转,都只是个人缴费部分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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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养老保险转移单位部分
你好,目前养老保险转移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单位交的部分是留在当地社会统筹帐户里不得转出的,但你查看你的转移单子上有总共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你转移的部分有你的个人帐户,同时,还有你在外省交的年限一并转移了,所以,简单的说,社会统筹部分你可以理解成转化为年限给转移到你户口所在地里,视同你在户口所在地也同样交了这么几年,所以,不影响你将来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养老金的,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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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养老保险转移,单位和个人交的都能转过来吗
具体得看您是要把养老保险转移到哪里。同省转移和跨省转移的手续是不同的。同省:在新参保地参保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跨省: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参保地参保后将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省保经办机构就可以了,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资金转移事项。
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转移,单位缴纳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单位缴纳部分是否转移对今后领取养老的多少没有关系,只是为了平衡各统筹地区的利益。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养老保险公司部分转移吗扩展阅读: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⑻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在转移时可以一并转移吗
对于你提到的保险当中,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其它保险只能在参保地使用,预计在今年7月医疗保险可以申请异地转移。
同时,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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