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⑵ 山东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加办法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一次性补交养老金政策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补缴要求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
二、补缴的算法
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执行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养老保险费。这种文邹邹的话不好理解,这样吧,举个例子来说,山东部分地区补缴1年需要6295.2元,补缴10年6295.2元,以此类推。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领多少钱三、缴纳后能够领取多少钱?
依据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同,能够领的钱也不相同,但是按照一般情况下为800-1300元。所以按照1300元来算,满60岁之后一共需要补缴94428元,那么每个月领取1300元,这样算下来至少也需要6年时间才能够够本;每月领取800元的情况下,则需要9.8年才够本。
如果再加上利息,至少需要12年才能领会补缴费用。在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情况下,需要到72周岁才能够本。当然未来养老金还有可能上调,到时候可能70周岁就可以够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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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山东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买
各地不一样,可向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可参考下文。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试行意见
为加强被征地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操作办法〉的通知》,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原则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从根本上保障其生活需要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推进并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时也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推进该项制度,要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要坚持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二、参保的范围、条件 1、被征地村居和农民的范围:凡近期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的村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被征地后人均耕地0.2亩以下,30—59周岁的男性、30—54周岁的女性均为参保对象。 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近期符合被征地条件,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到位,又具有参保能力的村居(社区,下同),并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通过后,报街道办事处批准。 三、参保申报和手续办理 被征地农民以村为单位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填写花名册,连同参保人员缴纳金额(个人缴纳和集体补助),以村为单位,持已经确认的参保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其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办理参保手续。 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村集体对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予以补助。村集体补助标准由各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有条件的村居也可全额承担。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村集体补助全部记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 区政府对参保的村予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参保金额的20%。政府补贴的人均月领取最高限额为400元,人均月领取额超出400元的部分其参保金额政府不予补贴。政府补贴部分作为被征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金,记入养老保险金统筹帐户,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不参保的村,区政府不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参保的村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增加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此项资金应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确保参保村的缴费长效机制的建立。 1、常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民政部门公布的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测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原则上按缴费基数20%-30%的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服现役期间的义务兵,可以缓缴或不缴个人缴费部分,由村集体按不低于当年缴费基数8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记入个人帐户;其他应参保而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集体不予补助。 2、一次性缴纳。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80。 180为缴费标准中的分档系数。 X根据征地数量、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用土地占所有土地的比例等因素确定。X=缴纳的保障金/(缴纳保障金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初次缴费时缴费标准中的分档系数)。 五、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 1、区农保处要及时为被征地农民核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并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由个人缴费和集体缴费组成,政府补贴全部记入养老金统筹帐户。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同期银行一年利率分段复利计息。 2、个人帐户养老金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支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持缴费证、身份证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区农保处办理退保手续。经农保处核准后,可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部分一次性退还,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1)出国定居,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 (2)户口迁移出本区的,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 3、原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其个人帐户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可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享受的养老金合并发放。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并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包括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足的,从养老金统筹帐户支付。补充养老金由养老金统筹帐户支付。 2、领取办法和标准 (1)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支付系数 补充养老金=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0% 如分次征地,分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障金,补充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为历次缴纳时按照以上计算办法计算的领取标准的和值。 (2)月领取标准是: 个人帐户积累额×1/180+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0% (3)保险待遇调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按“以收定支”原则确定待遇调整标准,确定养老金领取标准的增长机制。 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继续领取。 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中的政府补贴部分,由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帐户。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资金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存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以规避风险,保值增值。 3、基本养老金的支付范围: (1)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 (2)按规定退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3)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 (4)其他按规定应由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费用。 4、区农保处负责基本养老金的核算、收缴、发放、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5、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后,未达到领取年龄而生活确有困难的,属农村居民身份的,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属城镇居民身份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 6、各街道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7、上级如有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八、本办法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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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山东省农村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一)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⑸ 山东农村社保如何缴费
首先,农村户口买社保,有三种选择。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自己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全部承担)。
三种是以农村户口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保),这个新农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情况自由选择的。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平均补贴20元,县财政补贴10元),对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县财政增加5元的缴费补贴。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县政府凭《低保证》和《残疾人证》为其代缴每人每年全部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被认定为当年度农村特殊困难户(含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的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或补贴每人每年80元的养老保险费,个人再按规定的缴费档次缴纳剩余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或补贴养老保险费的资格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残联、县民政局审核认定。集重度残疾、低保、特困等多重身份的缴费对象,缴费补贴按照参保对象能享受的最高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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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实施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6)山东农村购买职工养老扩展阅读: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照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⑺ 山东临沂农村户口买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理母亲 私营 48周岁 没有购买任务保险
网民朋友:
你好!
接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农村户口占用土地购买社保问题”后,现答复如下:
目前,达州市办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两个文件规定执行的。文件中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在我区辖区内主要是因被征地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安置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且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的参保名额是由被征地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参保人数自行确定的,其人员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公安部门核实,经公示无误后,村集体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部门盖章确认。
1.参保人员分为两类,即在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为一类人员;年满16周岁及以上,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为二类人员。由于来信人母亲在征地安置协议签订时未满50周岁,所以是二类人员。
2.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所以按照该缴费办法,参保失地农民只要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上的,均一次性缴纳15年。所以来信人的母亲只要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已年满46周岁,就可以一次性缴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在年满50周岁之前来信人可凭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其母亲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最低满足15年),可申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并从到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户口完全可以买社保,只是缴费比例(公司+个人)比城镇户口低。
按照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人员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有几种情况,可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1.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
2.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办理。
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
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山东
农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是:
16周岁以上、不是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
开始的地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用交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现在最低是55元,不断上调)。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要交费。
(计算方式)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现在最低是55元,不断上调)+(个人交费总额+地方政府补贴+利息)除以139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