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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疫情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12 05:08:58

❶ 2020年因疫情阶段性减免的养老保险,单位需要为职工补缴上吗不补缴上,那职工

❷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版疫情影响较小,因权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❸ 疫情期间,各项社保待遇受影响吗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疫情期间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五险的待遇问题。

第一部分:生育保险待遇

1、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迟缴生育保险费,生育医疗待遇如何保障?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就医待遇…”的要求,相关待遇处理原则如下:

(1)已选定本地医疗机构产检分娩的参保人

如参保人已选定本地医疗机构产检分娩,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迟缴费的,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包含产检、分娩或计划生育,下同)可先交押金,不结算,待用人单位按要求补缴后,持押金凭证至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

如参保人已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待用人单位按要求补缴后,持发票至医疗机构办理退费后补记账。

(2)已选定异地医疗机构产检分娩的参保人

参保人已选定异地医疗机构产检分娩,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迟缴费的,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用人单位按要求补缴后,疫情结束的一年内,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尚未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分娩的参保人

参保人尚未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分娩,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迟缴费的,参保人可在正常缴费后先办理就医凭证,如用人单位已按要求补缴完成,参保人可联系对应医保分中心,调整就医凭证起效时间,按第一点与第二点处理相关医疗费用。

(4)缴费未满一年的职工,疫情期间单位尚未缴费的,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缴费未满一年的女职工,需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含产检、分娩与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暂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单位按规定补缴的,视同正常缴费,尚未终止妊娠,补缴后缴费已满一年的(含补缴部分)可先办理凭证,然后至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调整待遇享受时间后,按规定进行补记账处理;已经终止妊娠的,可携资料至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处理。

例如:

李女士2019年4月登记参保正常缴费,2020年1月确认妊娠,预产期为2020年9月,但单位受疫情影响未缴费,则李女士暂不能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如单位在2020年5月补缴相关费用,则李女士可在5月单位补缴后办理就医确认,并至医院所属的医保分中心调整待遇享受日期,之前发生的产检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予以补记账处理。如单位2020年10月才补缴相关费用,而李女士已经分娩的,则可按规定携资料至医保分中心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以各医保分中心受理为准)。

注意

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参保人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时限,由原费用发生之日起1年内,调整为疫情结束后1年内办理。请参保人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零报业务。

2、疫情期间单位欠缴,那么生育津贴还会发放吗?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就医待遇…”的要求,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生育津贴暂不拨付,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的,视同正常缴费,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进行拨付。

第二部分:医疗保险待遇

1、疫情期间,如何落实职工医保减征政策?

2020年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即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期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3.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5%,单位缴费费率合计为4.35%,此项举措,预计5个月可为企业减负约83.25亿元,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就业。

2、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没能及时缴费,待遇怎么保障?

针对疫情期间对部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能造成的就医影响,市医保局已及时优化待遇享受政策及经办流程。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疫情期间,医保系统批量开通参保人的职工医保及生育保险就医待遇,医保待遇方面参保人凭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另外办理零报手续);如因各类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并通过在医院补记账或零报方式追溯待遇。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3、疫情期间医保延迟缴费,影响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吗?

关于中小客车指标问题,针对因受疫情我市部分企业延缴社保(医保)情况,交通部门已在2020年4月9日出台适当调整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条件的相关措施,从4月起暂不审核申请人上一个月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如需了解政策调整最新消息,请留意指标调控官网(https://jtzl.gzjt.gov.cn/)。

4、疫情期间就诊用药有何变化?

疫情期间医保就诊实行长处方,已申请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且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参保患者(含市直医保参保人),经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季度限额标准为原月度限额标准的3倍。

例如:

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申请了有效的糖尿病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原先参保人可以在2月份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当月药量,医保基金最高支付200(50)元;现在参保人可以在2月份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评估后,开具2-4月份共3个月药量,医保基金最高支付600(150)元。(括号内为城居医保参保人内容)

政策文件规定:

疫情期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医保月度支付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季度限额标准为原月度限额标准的3倍。

5、境外返穗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境外来粤返粤人员有关费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也就是说参保人只需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其相关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按医保政策进行结算;非参保人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具体情况可咨询医疗机构或卫健行政部门。

6、新冠肺炎的筛查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转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排查工作的通知》,目前广东省内医保参保人属于省防控要求的重点筛查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省防控指挥部明确排查范围之外,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自行要求进行的核酸检测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也就是说参保人只需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其相关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按医保政策进行结算;非参保人的排查费用或参保人属于省防控指挥部明确排查范围外的费用,具体情况可咨询医疗机构或卫健行政部门。

第三部分:养老保险待遇

1、疫情期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有什么影响?

疫情期间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2、疫情期间迟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的,会影响养老金吗?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待遇。对于缓缴社保费的,补缴后重新核定,并补发相关待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广东社保APP和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未按期办理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3、疫情期间我达到申领养老金条件了,可以等疫情结束后才办理吗?迟办会影响我的养老金吗?

疫情期间未按时办理养老金申领业务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不会影响养老金金额。

4、疫情期间有减免、延缴社保费的特殊政策,如果社保费减免或延缴了,会影响我申领养老金吗?

社保费减免政策只针对单位缴费部分,不会影响申领养老金,也不会影响养老金金额。

如果社保费个人缴费部分延缴,对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

政策方面鼓励用人单位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

5、疫情期间可以不去社保前台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吗?有其他方便的方式吗?

疫情期间使用

❹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HR们,不用再打听社保减免政策有关消息了,与你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平时社保怎么交的,还是怎么交!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

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4)养老保险疫情政策扩展阅读:

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涉及三大险种

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企业职工社保制度,二是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其中,企业职工社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城乡居民社保险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HR们注意了!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具体减免的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未提及其他险种。

2、职工医保减半征收并非“全国所有地区”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指出,要根据地方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来实施。

换句话说,职工医保是否减半征收是“因地而异”的,HR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据了解,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等地有出台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

❺ 今年国家有因为疫情补助个人养老保险吗

没有,只有企业缴纳的部分免征5个月,如果你没在单位,自己交的话,暂时没有政策

❻ 岳阳新冠疫情期间养老保险补贴

摘要 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❼ 2020疫情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社保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个人的生活起着巨大的作用。根据规定来看,公司一般需要每个月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今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社保缴纳也出现了一此变化。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顺便来说说2020年最新社保减免政策以及2020年社保减免至年底。一、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1、根据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来看,新的延长政策实施减免的社保费包括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3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4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5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6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如果已经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那么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二、2020年最新社保减免政策1、根据2020年最新社保减免政策来看,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2自2020年8月起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2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4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❽ 疫情期间保险减免政策有哪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为纾解企业普遍遇到的生产经营困难 ,人社部等三部门今年2月份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了减、免、缓三项措施。

7月21日 ,在人社部举行的202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 ,今年预计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合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6万亿元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就有1.5万亿元 ,这意味着今年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这会否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针对社会的这一担忧 ,聂明隽强调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他表示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项社保“免减缓”

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 ,实施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以来 ,2-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769亿元 ,缓缴431亿元 ,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 ,为给疫情期间的企业纾困 ,今年2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其中明确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 ,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不过到今年6月25日 ,人社部等三部门再次发文 ,决定延长上述政策的实施期限 ,对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保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聂明隽表示 ,全年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规模空前”。“这里有一组对比数据 ,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六次下调社保费率 ,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从41%降至33.95% ,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他说。

他还说 ,这次减免政策除了1年释放出来的1.6万亿元“真金白银” ,若加上1-4月养老保险费率比去年同期降低的翘尾因素和全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减费金额 ,今年三项社会保险总减费将达到1.9万亿元 ,“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将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家底”可观

不会影响退休人员“钱袋子”

据聂明隽介绍 ,在为企业减费的1.6万亿元成本中 ,有1.5万亿元是企业养老保险费 ,这意味着今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会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钱袋子?

在发布会上 ,聂明隽回应了社会的这一担忧。他表示 ,得益于经济多年快速发展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这里我想明确的是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他表示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今年实施减免政策后 ,预计会有较多的省份出现当期收不抵支 ,但绝大部分省份都能通过动用历年结余确保发放。

“截至6月底 ,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7万亿元 ,预计到年底还能保持3.8万亿元以上的结余 ,此外还有2万多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 ,整体支撑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他说。

聂明隽表示 ,国家对各省确保发放的困难程度也进行了充分预判 ,对保发放困难省份将加大资金调剂和支持力度。

例如 ,今年基金中央调剂的比例提高到4% ,调剂金规模达7400亿元 ,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4月初下拨了一季度调剂金 ,6月中旬二季度的调剂金也全部下拨 ,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发放。对个别压力特别大的省份 ,在压实省级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 ,中央也将给予特别支持。

关注

不会影响今年基本养老金“16连涨”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现“16连涨” ,人社部、财政部4月17日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 ,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养老金上调幅度整体呈下降趋势 ,2008年到2015年 ,养老金每年上调幅度都保持在10%以上 ,2016开始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3年保持5%的上调幅度。

对此有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 ,考虑到今年经济社会面临的不利因素 ,5%已经不算低。但在经济增长放缓、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大幅减收企业养老保险费 ,又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势必令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承受更大的收支压力 ,这种压力在个别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更加突出。

针对今年各省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聂明隽强调 ,减免养老保险费不会影响今年各省的养老金调整。在制度建设上 ,长期确保发放已有根本性制度安排。目前 ,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实现了规范的省级统筹 ,剩下的省份也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规范的省级统筹 ,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能力 ,确保全省养老金发放 ,还为下一步实施全国统筹打下良好基础。”他说。

南都记者发现 ,截至7月21日 ,全国已有25个省出台了本省具体的调整方案 ,多数省份已经明确要求新增养老金在本月底发放到位。“其余省份正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争取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聂明隽说

❾ 请问人社部疫情期间企业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免交和缓解

养老保险:疫情期间,正在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缴费后再行申请办理,待遇从符合退休条件的当月补发。养老保险申办一次性待遇的,企业完成缴费后补办。
医疗保险:疫情期间,参保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可正常享受与结算;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暂缓划拨,待补缴完成后再进行补划拨;在查询与打印参保记录时,延迟缴费的参保记录则需要在缴费之后才能予以查询和打印。

❿ 22年许昌疫情会免企业养老金吗

疫情期间,国务院于2月18日公布了社保减免的消息,社保最多能免征5个月,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目前这项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中,减免的对象是企业所缴纳的那部分,与员工个人的缴纳部分毫无关系,而领取养老金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年限进行计算的,因此,这次的减免并不会影响员工个人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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