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阳市和平区养老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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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3楼
电话:82510065
和平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2楼
电话:22532957
沈河分中心:西顺城街48号(太清宫南100迷)
电话:22734105、22734013
大东分中心:大东路培育巷5号(天龙家园南大东工商局东路口)
电话:62433026、24343689
皇姑分中心:宁山中路140号(怒江广场东20迷)
电话:86264788、86220263
铁西分中心: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
电话:25641007
东陵分中心:富民街43号2门(客运集团对面)
电话:24232183、24216609
于洪分中心:黄海路10号(于洪广场东100迷)
电话:25308953
省社保公司:和平广场正东路口100米
2. 沈阳市和平区养老保险中心在哪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9
3.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寨养老保险费为什么扫描了打不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寨养老保险为什么扫描了打不开?因为没有联网
4. 今天去沈阳市和平区政务中心补缴养老保险能领到号吗
您的问复题不明确,您如制果是女性,并且2004年以前就参加工作并缴费的,可以到三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第一步您需要3月25日至4月10日之间到和平区总站路19号的和平区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打印缴费情况表,前提是不欠费,如果有欠费立即补缴,然后携带本人档案及缴费情况表到区人社局审批退休,然后再到和平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办理退休手续。必须要到3月25日至4月10日之间办理才行。办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工作档案、银行卡(先到养老保险局问哪个行的)、一寸照片三张、社区居住证明(先到养老保险局领取)。
5. 沈阳和平养老保险电话
在和平区总站路19号,皇寺广场、每家玛超市附近,你可以打12333/82510065/22532957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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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和平分中心在哪
与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一个楼,二楼是和平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9号,电话22514924
22514830
在老北站西侧,黄寺广场东侧。
7.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在哪
和平分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四楼
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指定工商银行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并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后,到户口所在区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窗口办理参保业务。
被征地农民,还需提供《失地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证明》。
2、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雇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注册所在区分局个体窗口办理登记。
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外埠在沈的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
(2)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我市居民户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商业联销员、推销员等;
(3)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含并轨、失业等人员);
(4)在企、事业单位从业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经同级人社部门对其原参加工作录用手续认定合格的人员;
(5)职工所在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职工长期下岗,企业未能及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本人申请,并与企业签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协议后,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补缴的人员;
(6)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我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
(7)被征地农民中符合参加个体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征地时年满16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1日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未满16周岁的,从16周岁时补缴[市政办160号])。
8. 沈阳和平区养老保险的电话和地址
在和平区总站路19号,皇寺广场、每家玛超市附近,你可以打12333/82510065 / 22532957 的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