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金退发,是退还给社保局吗
是,如果需要你退,是退给社保局,因为退休发放养老金社保局发放的,所以需要你退就退到社保局
⑵ 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交的养老金退还吗
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金是不会退还的,但是其养老金的个人部分是可以被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养老金退回扩展阅读:
《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休、退职职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支付。
第三十二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退职后死亡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作为职工个人遗产,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⑶ 养老保险退款是怎么退的
养老保险退还大致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职死亡,参保个人死亡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第二种情况是出国定居,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三种情况是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第四种情况是农民工返乡,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账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提示:养老保险退还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方能实现,分别是在职死亡、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参保人员、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农民工返乡等。
(3)养老金退回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退掉职工养老保险: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带有“IMMIGRANT”(移民)字样的因私护照签证或居住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移民手续,以及户口簿注销页。返还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额为在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⑷ 社会养老保险金中途停交了 钱还能退回吗
社会养老保险金中途停交了,钱不能退回。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养老金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⑸ 社保交了钱刚开始领养老金,人死了有退还吗
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一、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养老金计发办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2、一次性优抚(抚血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工资*8个月4、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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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社保养老保险的本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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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本金都不能退的,如果投保人或退休人员死亡,可以退还死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余额,除此之外,还可以领取二十个月的抚恤金,以及一千五百元的丧葬费。
⑺ 我交了四年养老保险金,现在不交了可以退还吗
不可以退。
一、《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版记账利率不得低权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三、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7)养老金退回扩展阅读:
办法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⑻ 广州社保中心通知我多算了并多发了养老金给我,并要我退还,我如何了解情况和办理退还手续
对于工抄资(退休金)方面,不管执行袭了多少年,只要发现有错,发生的错误金额该补发的会补发、该退回的也必须退回。你有权到广州社保中心去了解错在哪里,政策都是摆在那里的,作为国家的机构,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针对你个人。
⑼ 财政退回多扣的养老保险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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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金的处理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企业应注意,虽然会计上要求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并不作为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应付职工薪酬调增数额时,应注意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并不是一定企业发放的全部住房补贴)扣除。
另外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无论是在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关键的问题还是发放的基数与比例要符合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发放工资不再分明细项目的企业,其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最好是按企业计税工资来提取,这样税务检查时,也比较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三、除“三险一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三险一金”只是社会统筹中的四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将逐步建立。据了解,目前各地还有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简称“五费”。由此产生了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处理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5号)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十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因此,除“三险一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均是同一性质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务部门为主征收,由于职工个人不缴纳,因此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⑽ 社保养老保险的本金退还
在一般情况下,本金都不能退的,如果投保人或退休人员死亡,可以退还死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余额,除此之外,还可以领取二十个月的抚恤金,以及一千五百元的丧葬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