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地级市的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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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步骤:
第一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必须由员工本人或供职单位提供人事调动介绍信、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员工本人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开具缴费凭证,然后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跨省、市的可邮寄送达。
第二步,员工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也就是转入社保机构)出具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然后通过邮寄送达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
第三步,收到接续函后,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根据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于跨省、市的养老保险异地迁移,可以以邮寄方式送达员工新就业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提供员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必要时还要提供员工人事档案。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有四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发凭证。如果你准备离开这个城市,而且不再回来就业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个人参保凭证。这个凭证记录了三项很重要的信息:1、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2、你实际缴费的月数;3、你在本地参保起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有多少。
第二个环节:打电话。关于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政府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非常方便。
第三个环节:办手续。这个环节比较简单,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可以了,他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2.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跨市转移么
养老保险不但可以跨市转移,还可以跨省转移,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地方都可以办理转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续接办法规定: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 养老保险跨市有必要办手续吗
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内并领容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手续
申请人携带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或工作调函)等材料,到原参保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申请人如果在转入地区已经参加养老保险,转入地区的社保机构则会接受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在省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出手续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4. 跨市养老保险需要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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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跨市转吗?
当然可以的.
是这样的,如果说属于统筹区域内,是可以自由转移并开始续交,否则在非统筹区域,就需要重新参保才可以.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还有,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5. 养老保险能跨市转移吗
可以的。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6. 养老保险省内跨市怎么办理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这样就可以办理转移了。
1.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2.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按规定划转基金等;
3.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 养老保险问题同一个省份可以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吗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8. 跨市转养老保险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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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是最低缴费年限,年回限越长,养老答金就越多。
假设在A地缴费养老保险2年,在B地缴纳养老保险20年。
如果不把A地的保险转移到B地,在B地办理退休是养老保险的年限按20年计算!因为没有办理转移,B地社保不知道你在A地的缴费情况。只有在办理转移手续以后,你在B地退休时养老保险的年限才按累计的22年计算!这就是转不转的差别,不转移,养老金就少了,个人就受损失了!
至于什么统一用社保卡,不用转移,虽然人社部提出了社保卡的发展意向,但是由于各省市信息化程度的不同,采用的社保软件,数据接口,硬件设施等各方面的差异,道路还非常曲折。
9. 养老保险省内跨市如何转移
办理时需带的材料: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的《个人帐户转移表》、个人缴费记专录及《xx市基本养老属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在《xx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1、参保人须提供在外社保缴费清单,经业务管理员审核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2、参保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到市区统筹范围以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带回;3、参保人填报《xx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交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打印《xx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情况表》;加盖业务章交还参保人留存。
10. 跨城市买几年社保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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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到龄时你在外地任专何一个城市的缴费都不满属10年,那么都要转回户籍地,然后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按照户籍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
2、如果到龄时你在户籍地缴费,那么无论你以前在外地交过几年,都要转回户籍地,然后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按照户籍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
3、如果到龄时你在外地某个城市缴费,并且在该城市缴费至少满10年,其他地方交的+在该城市交的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你就在该城市办理退休手续,按照该城市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
4、如果到龄时你在外地某个城市A缴费,并且在该城市缴费不满10年,那么要转到上一个交满10年的城市B,如果其他地方交的+在该城市交的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你就可以在B城市办理退休手续,按照B城市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