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陕西省养老保险转移可以不通过原单位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8
❷ 陕西养老保险转移
直接到杨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114查号台可查),说明情况,索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然后由调出、调入单位盖章(若调出单位倒闭,无法联系,可由本人持身份证,附上向杨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的本人需要转移的书面申请-当然,原单位还存在,就必须由它盖章),然后由杨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转移情况表、职工个人账户台账,交西安现在的新单位送达尚扑路1好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你的悬赏分给的太少了,不知你是吝啬,还是觉着你的养老问题不重要。O(∩_∩)O哈哈~)
❸ 陕西农村缴费的每年100元每人的养老保险是新农保吗怎么转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越详细越好!!谢谢!
农村的新农保,不能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为缴费基数,缴费办法,以及相关待遇,都不一样,无法合并。
❹ 关于陕西省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问题。
新的政策刚出来,从2010年1月开始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❺ 陕西关于公务员调入企业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你的编制变了吗?是交流还是调动,还是辞职!交流的话,还要回去的,不用管。辞职的话就是重新开始,以前的都没有了!
❻ 陕西省内如何转移养老保险
如果在统筹地区,可以随意转移;如果在非统筹地区,转移社保的时候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且只能转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转移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公司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
2. 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给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3. 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相应转移资金,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❼ 陕西省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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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跨省转内移的两个基本原则:一、容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如你的户口是济南城镇户口,但你在北京参加工作,那么,只能将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往济南转移,而不能将济南的转移到北京来;二、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费划入社会统筹部分不做转移(这个对个人的缴费基数、年限不影响)。外省转移的一般做法是:取现参保地银行账户信息->原来地方社保按此汇寄,并打印转移单->现参保地查钱到帐后,按转移单明细办理补填。如果单位新增一个员工,该员工以前在外省参加过养老保险,则首先在北京按照新参保参加保险,然后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到北京当地区县社保中心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有的是盖个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外地社保往北京这个帐号寄钱)。这个信息让他本人到异地办理跨省转移,外地的社保中心寄钱(个人帐户部分)后,会给其本人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北京的到帐后再办理补填
❽ 西安个人买养老保险四年后怎么转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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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四年,公司三年后才交的养老保险,前面三年可以要求公司补上.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议你先看看好。在去有关部门去投诉或仲裁。
❾ 陕西省内社保如何转移及所需资料和流程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规定是可以转移的专。其中养属老保险跨省的转移办法详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办法因今年7月1日起才能进行转移,具体办法不详,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他们的解释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