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民工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农村养老保险查询情况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
带上自己的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当专地社保局办事大属厅进行查询;
2、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
如果不方便出行的话可拨打本地社保电话”12333”进行查询;
3、上网查询
打开网页,登录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网,在【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中,输入本人的身份证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4、微信查询
打开微信钱包,找到”城市服务“点开,找到”社保“然后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再用身份证登陆,登陆之后即可看到农村养老保险,点击查看即可;
5、支付宝查询
打开”支付宝“点开全部应用在便民生活一栏找到’城市服务”点开,然后在政务一栏找到“社保查询”点开之后即可查询到农村养老保险;以上就是农村养老保险怎么查的几种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查询。
❷ 农民工如何上养老保险
陈某是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他想知道自己所在的建筑公司是否应为与他一样的农民工上养老保险?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此,只要是公司员工,就必须给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给上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农民工作为企业的一员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❸ 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目前,我国农民工还以中青年为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年农民工年老体衰该怎么办?为保障农民工具群体的晚年生活,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的
农民工养老保险办理您可以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手续办理,至于补缴手续的话,您可以参考下文:
针对您提的补缴问题,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就提出“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是解决农民工参保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而目前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是根据不同的地方而已的,具体您可以咨询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以获得精准的答复。
❹ 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买养老保险是违法么
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买养老保险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社保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4)农民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❺ 农民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老农民工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或者转移。但是因为没有保障,所以出现老农民工养老保险,但是原因比较多,不能坚持缴纳或者没有任何保障,所以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高龄农民工大多数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就已经进城务工,即便后来全部都被纳入社会保障网,其中多数会因到退休年龄时,达不到15年缴费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
二是缴费数额门槛设置不够科学,导致农民工参保不积极。不少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不愿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不仅“议价”能力有限,还面临异地转移的困难,加上家庭经济生活的压力,都会造成新老两代农民工不主动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
三是缺乏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三大养老保险转换条件之一是“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转移额度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与之对应的是现行的养老保险统筹基本上都局限在县、市、区级之内封闭运营。
一旦处于流动性的农民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或要求退保,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部分,统筹基金并不包括在内,致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金无端流失。
(5)农民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所以要化解高龄农民工养老难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建立全国层面的养老保险流转机制,通过增加养老保险流转的顺畅性,让农民工无论在何处打工都能享有养老保险金账户,从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对农民工的参保方式、给付方式、统筹转移等方面作出明文规定,是确保农民工有效参加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民工养老难题待破解
❻ 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有关条款如下: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6)农民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