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调10%的标准来计算,上调后,2014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将达2033.9元,有望首次突破2000元,比去年增加了184.9元。上调细则可以参考2013年的。
㈡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关于养老金问题解读:官方怎么说
【消息】
广东:3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各地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补发完毕。
河北: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财政部要求各地对调待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将调整方案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人社部、财政部将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地方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金维刚分析,调整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算起,预计可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河北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官方】
人社部:事业单位人员违纪养老金待遇会降低
日前,为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处分工作,人社部日前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明确。通知强调,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并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
而此前的规定并未明确要对全部涉嫌违法违纪退休人员立案调查及其应降低的福利待遇。
通知中指出,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有关规定表明,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未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对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探讨】
养老金改革争议趋明朗 个人账户不扩大
自从28年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尝试引入个人账户以后,关于个人账户的争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这些年来,个人账户“存”还是“废”、“做大”还是“做小”、“做实”还是“做空”的争议并未因中央文件的屡次拍板定案而消弭。相反,种种分歧仍或明或暗地存在于理论和实践层面中。
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改为“完善个人账户”后,业内在完善个人账户的路径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争议的核心是个人账户是否要转为名义账户以及是否需要扩大个人账户。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经过两年多的激烈争议之后,个人账户的改革路径逐步明朗:个人账户不再做实,将8%的个人账户作为个人权益记录的方向正在赢得更多共识。但业内人士预计,完善个人账户的方案要待十九大之后才能确定。
个人账户不扩大
“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在现实中遇到的困境是,由于地区发展严重失衡,欠发达地区的个人账户很难做实,并且由于投资效率低下,沿海发达地区虽然可以做实,但是不愿意做实。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完善个人账户取代了以往的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争议也迎来了第四次高潮,此次争议的焦点是,是否实行名义账户、是否扩大个人账户比例。
这场争论从2014年末开始,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认为,做实个人账户已经无法持续,名义个人账户(NDC)是下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选择的模式,他支持扩大个人账户的改革方案。
知情人士表示,财政部曾对28%、16%、8%的名义个人账户均做过测算,扩大个人账户的目的是提高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机制,增加可持续性。
包括宋晓梧在内的一批社保界学者、官员则反对扩大个人账户,尤其是反对没有任何社会共济性的零统筹“全账户”。
宋晓梧认为,在我国一次分配差距已经过大的情况下,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公平、共济性的原则不能偏离,坚持缩小而非扩大初次分配差距的方向不能偏离。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在多层次制度体系中,公共养老金必须由政府参与并扮演信用担保人角色,切实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让人民始终对其充满信赖;所谓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因与公共养老金制度追求的社会公平存在价值冲突,应当淡化。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认为,建立个人账户制度的初衷有两个,一是引入个人缴费,二是积累养老保险基金,提高储蓄率推动经济增长。
他表示,扩大个人账户的倡议者参考住房公积金是不合适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短期可以受益的制度项目,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长期的制度,参保者至少要在35年后才能享受待遇,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两者是具有不同属性的,不能简单借鉴,所以不建议扩大个人账户的缴费规模。
知情人士表示,中央高层采纳了坚持养老保险公平共济性的建议,“多缴多得”最近这一两年间也淡出了中央文件。
虽然扩大个人账户不是未来的改革方向,但名义账户却成为解决当前个人账户空账的一剂良药。
名义账户制度的学名为“名义缴费确定型”,其本质有两点:在融资方式上实行现收现付制,在给付方式上采取缴费确定型。简而言之,就是以后个人账户中没有真实资金,而是对个人缴费进行记账,把缴费和收益都计入账户,作为未来发放的依据。
宋晓梧表示,目前优选方案仍是保持现有统账结合制度不变,但基于做实个人账户现实困难,把现在职工缴纳的8%个人账户改为名义账户将达到平稳过渡的效果,并保证制度的社会共济性。
名义账户意味着,未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不再做实而只是作为个人参保缴费的权益记录,养老保险基金名副其实地回归现收现付制。
个人账户走向名义账户是一个向现实妥协的结果。名义账户虽然可以将空账合法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负担,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账户私有性质与社会统筹共济性之间的矛盾。
宋晓梧表示,他一直反对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个人账户,多年来在个人账户改革实践中坚持做实做小的原则,此次建议对8%个人账户实行名义账户制度,是考虑到维护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所做的妥协。他说,如果个人账户能够缩小到5%,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共济性的效果会更好。
㈢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吗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左右。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二、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三、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3)2014养老金上调细则扩展阅读: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养老保障的,养老金已通过上调来加大养老保障功能。
调整措施
金额上涨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㈣ 2014年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包括超龄保险人员
问:2014年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包括超龄保险人员?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新消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2003年10月15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补缴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镇(区)劳保所申请,经市人社局复审合格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通知》规定,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补缴,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标准,最多减少不超过一万元。从2011年8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可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当月一次性补缴53590元,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从当前参保时点起往前推算,并按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交基数。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补缴政策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措施,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㈤ 一八年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
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最低标准调整:
自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609元。
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64元。
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1元。
㈥ 我2014年退休今年养老金上调计算方法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回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答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㈦ 2014年养老金上调
我是湖北的退休人员,但是也没有什么好问的,应该补多少政府说了算,按回点拿答钱就是了。了解了怎么样?到下面政策也换了所以白问。就怕人均两字。人均500元到手里可能只有100-200元,因为其他人拿了多了,我只有少了。
㈧ 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退休教师涨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从2014年10月份调整工资,已经退休的,调整退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不分教师或者其他行业,而是根据职务或者技术职称进行调整的,各地的调整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文件执行,以辽宁省为例:
1离休人员每月最高增加1400元
根据《辽宁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2 工龄30年以上无技术等级工人每月增加330元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无职务(技术等级)人员,按下列办法增加退休费:无职务的干部:按本人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六类工资区)确定增加退休费标准,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原标准工资额在138元及以上的,增加55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87.5元及以上的,增加40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70元及以上的,增加330元;原标准工资额不足70元的,增加260元。无技术等级的工人:工龄在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330元;工龄在29年以下的,增加260元。
3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教授及相当职务76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职)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4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将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
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离退休(职)人员按本人现执行的离退休(职)费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职)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离休后提高了政治、生活待遇的离休人员,按照提高后的职务待遇增加离休费。只提高了住房、医疗,坐车等单项待遇的离休人员,按其离休时实际担任的职务增加离休费。无职务的离休人员,按现执行离休费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休费。
增加离退休(职)费人员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期间死亡的,增加的离退休(职)费补发到其死亡之月止。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离休人员增加的离休费,从2014年度起纳入计发1—2个月的生活补贴基数。按照本人l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确定增加离退休费标准的规定,仅适用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不涉及职务认定和其他待遇问题。
㈨ 最新养老金上调标准是多少
养老金上调标准每个城市都不相同。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回基本养老保险基答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搞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㈩ 山西养老金上调细则2020
山西养老金上调细则2020?
2019年6月份退休的,2020年养老金涨不涨
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