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村委会出面处理。按理说,养老金是按期打到个人账户里的,别人是领不了的。
㈡ 农村养老保险户口取走怎么办手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第十三条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试点,2020年前全面实施。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否“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资源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内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新农保了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基金筹措上主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集体补助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寻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铁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作额,可以依法继承。关于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为年满60周岁,对于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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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农村养老保险被别人冒名顶替该怎样查询
这也冒不了啊,参保时,谁肯白给你交钱吗???领钱时,社会保险都是委托银行发放的,你本人不持身份证去开办存折,社保连钱都打不进去
㈣ 在农村信用社存的养老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闺女取走了,应不应该去找银行讨说法
如果对方是用卡或者说用存折正规的取的话,那么应该银行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没有存折,没有卡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取得的话,那肯定是要向银行讨说法的。
㈤ 农村养老保险卡里钱被取了怎么办老人己经63岁了卡里没钱费都交了
不要再缴费了,你还是到社保把你以前的三年做退保处理吧。因为你已经63岁了,才投保缴费三年,要想领到养老金还得再缴费12年,且不管能领多少钱,而且还不会很多,此时你多大了,你还能领多少年?可以断定领不回你的本钱。
㈥ 农民养老金被别人领走怎么办
农民养老金被别人领走,你应该带好你交纳养老保险的凭证,还有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部门去,要求社保部门给予纠错,并补偿损失。
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卡被人扣留并转给同名人使用怎么办
首先去找村委会,如果村委会不管,就去人社局,等人社局给你改过来以后。拿着证据,去派出所报案,抓那几个王八蛋。不抓就去市局报!
㈧ 农村80岁养老金被别人取走了起诉法院要起诉哪个部门
可以先报警处理
㈨ 农村养老保险卡和身份证被偷了,密码是身份证号,钱被取了,还能,追回来吗
现在一般银行卡都会开通短信通知,你应该在被盗取的当天就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会通知银行锁定取钱的监控,调出监控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