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的商业养老保险要交税吗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即使不考虑这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这一产品所起到的个税“减负”作用,还意味着迟缓缴税等好处。
假设一名30岁的普通工薪阶层,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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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个人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㈢ 买商业养老保险要交税吗
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的部分之内(工资基数的5%)是免税的,如果超过规定标准,超过部分需要征税。企业如果从境外公司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都是需要征税的。
另外,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养老不一样的。企业年金是需要纳税的。
(一)个人实际缴纳部分,法定保险允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年金则不能在个税前扣除。
依据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国税函[2009]694号文件第二条则规定,个人缴纳年金部分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如:王某当月工资4000元,扣除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后余3080元,企业建立了年金制度,个人实际缴纳160元,王某当月领取工资2920元。则依据上述规定,王某虽然当月实际领取工资为2920元,但其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为3080元(2920160),即个人实际缴纳的160元年金部分不能作税前扣除,需要计入到其王某当月的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为个人所缴纳的法定保险有免税部分,而年金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法定保险是有免征部分的;而国税函[2009]694号文件第二条则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在该文件中同时规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举例说明:接上例,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80元,而王某所在企业为其缴纳年金160元,则王某当月实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为:
[(3080-2000)×10%-25]160×5%=838=91(元)
即:王某当月个人所得税应缴纳91元。
至于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就比较复杂了,目前现实的情况是我还没看到领取生存金要交税的,但是这部分目前争论的很厉害,不排除以后会征收的可能。(06年曾经对分红保险的红利征过个人所得税,07年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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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商业养老保险抵扣个税
只有购买的是税优健康险,才能抵扣个税。
大部分的税优健康险都是以团体形式购买的,阳光的可以个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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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如果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的部分之内(工资基数的5%)是免税的,如果超过规定标准,超过部分需要征税。企业如果从境外公司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都是需要征税的。
一、企业为个人所缴纳的法定保险有免税部分,而年金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法定保险是有免征部分的;而国税函[2009]694号文件第二条则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在该文件中同时规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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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个人支付上商业养老保险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㈦ 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规定:“五、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六、本公告所称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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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
首先,我想和大家解释一下,做一个概念上的解释。就是目前大家都非常熟悉,工资薪金的所得有一个起征点,实际上我们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听起来很别扭、很专业,起征点就比较通俗,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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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商业养老保险可抵个税
第一,这个政策的推出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减税效果。
因为想买健康险的人还是会买,不想买的人还是不会买。且该政策一年可抵扣的保费限额才2400,收入低的,本来就不用交多少个税,所以减税效果很小。高收入的又不在乎这点减税,因为就每月200,也就每月省个几十块个税。
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以前个税抵减额是3500,现在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可以抵减额变成3700每个月。比如员工小张,工资每月扣掉社保个人部分的应付工资是8500元,以前需要交个税是(8500-3500)*20%-555=445
这个新政策后,小张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每月能扣减200元,现在需要交个税=(8500-3500-200)*20%-555=405元
每月少交个税(445-405)=40元!
第二,虽然只能减少小小的几十元个税,但大家要透过表面可以看出国家的意图,国家在鼓励大家买商业健康保险。
之前推出的个别省市市民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还可以用医保余额去健身等政策已经在透露此信息。说到这,简单提下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区别?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府、单位、个人强制缴纳,基本解决生病问题,是最基本的保障!就类似汽车的交强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就像汽车的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这个不是国家强制的,是个人自愿的。
国家出具保险费2400一年抵扣个税的政策,应该主要利于保险行业,以及能看出国家领导层对推动保险行业的决心。另外笔者认为,买一款适合自己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确是给家庭额外的一道保障,虽然社会医疗保险大家都交了,但毕竟是社会统筹的,只能给予基本保障,对于大病,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才更为重要。因为环境污染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生大病的概率是越来越高。国家既然通过可以抵扣个税的方式在鼓励大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大家应该去积极运用。
第三,透过这个新政,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这个事情,大家可以更高一层的考虑,中国个税税负高,大家都有目共睹。
个税要改革,也被讨论的很火,也有很多人羡慕国外的个税家庭扣减制等。其实,不难看出,国家也在往这方向改革。现在商业健康保险每月200元可以抵扣,未来,唯一一套家庭住房的房贷也可以抵扣也不是不可能,对吧。大家可以共同期待。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可以更新下工资单!
第四,上述新政策,每月扣减200元,不能随意用,如果没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就不能随意也在工资单上去列支扣减。
因为需要健康保险的发票和保单凭证做为依据。
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如果商业健康保险是公司统一给员工购买的,注意员工工资收入会被发生变化。
根据《通知》规定,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准确理解是:同时增加员工的收入金额,和员工的税前扣除金额。
对应交的个税金额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对员工年收入是否达到12万元会有影响,以及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匹配。比如某员工原工资9900元,年工资118800,没有到达12万,不需要进行年度12万申报。但是这个新政后,如果单位给该员工统一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那么该员工工资变成9900+200,扣除3500,变成3500+200=3700.个税没有变化,因为增加了200元收入,同时扣除也多了200元。但是工资收入从9900,变成了10100,那么年收入变成了121200,年收入超过了12万,年度需要进行12万申报!
大家一定需要注意上述易被容易理解错误和忽视的问题。
第六,综上所诉,新政策大家要合理利用。
既然政策给了每月200元扣减个税额,那么大家就去充分利用它,给自己买份商业健康保险,也给家庭多了份额外保障。同时,大家也要注意上述提到的各个易被忽视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虽然很期待未来个税改革,能有更多的扣减政策,降低税负。但是目前高税负还是让人很崩溃。7月1日每月200元商业健康保险的扣减,抵税效果也很小,几乎没有。所以说要减少个税,还是得做好合理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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