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陕西最新养老保险政策2019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可以的。陕西内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容说,陕西省规定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籍随迁子女,除应符合考生在陕西省高中学籍需满三年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你2016年8月份开始缴纳,中间不断的话,那到2019年8月31日是可以满三年的。
『贰』 陕西省养老金发放70以上高龄补贴从啥时候开始实施的
各地政策规定不一,要看当地财政收入情况。我市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回,从农村到城市,答从解困到普惠,逐步出台高龄津贴政策,最终实现100周岁、90周岁、80周岁三个年龄段高龄津贴的全覆盖。目前,我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统一为:百岁老人高龄津贴500元/人/月;90-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200元/人/月;80-8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100元/人/月。
『叁』 陕西省2020年两参人员养老金要交多少
现在的城乡居民保险最低的是200块钱起步,然后最高的好像是2000,还只是3000。
『肆』 陕西省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上调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回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答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伍』 陕西省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多少
上调金额和缴费年限,出生年份有关系,具体如下: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陕西省养老保险基数比例:
参保职工今年缴费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政策,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0%。
『陆』 陕西退休工资新规定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按整年计算后,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1元,不足1元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员中,193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6)陕西省养老金最新新闻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柒』 今天陕西为什么不发退休金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专2015年12月底前已退属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还没有明确。陕西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捌』 陕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来看你家老人能涨多少
不知你问的是城乡居民养老金还是城镇职工养老金,2018年陕西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调整工作版已经权落实完毕,在当地原有基础水平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陕西大部分地区目前都已调整到90元。2017年调整时,每人每月增加的是10元。目前今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88元。
至于2018年陕西省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还没公布。去年是7月10号公布的,估计今年公布的时间也会差不多在7月初了,再等等,快了。虽然陕西省的经济水平欠发达,但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来讲,并不算落后,处于全国中上水平。今年陕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平均上涨的金额为2654*5%=133元左右。
『玖』 2019年陕西省个人养老保险账户3万退休可以领取多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人社厅发[2014]17号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5日
-------------------------------------------
附“宣传提纲”:
陕西省2014年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
一、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4〕8号)。这两个文件对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执行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渠道等做了明确规定。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国家要求,各省要认真制定调整方案,2月14日前将调整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3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我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认真测算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7号)。我省的调待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等内容,认真贯彻了国家文件精神。
二、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调待文件与国家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完全一致。
三、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197元。国家同意我省按人均197元的标准调整,并批准了我省制定的调整方案。
四、我省调整养老金方案是怎样制定出来的?
国家文件下发后,我省对符合调整条件的173.3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整合,按养老金水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年度、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分类统计,底数清楚,数据真实,调整方案是在科学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的。
五、我省在2014年调整时,如何按缴费年限进行调整?
在普遍调整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挂钩。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因素。
六、我省在2014年调整中,如何向高龄人员进行倾斜?
我省在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中,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让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都能参加调整,充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倾斜,重点体现了对高龄(7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照顾。即: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和倾斜完全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七、本次调整如何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进行倾斜?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的要求,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可适当进行倾斜。考虑到我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接近2000元,对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符合国家要求精神,因此,对今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八、这次调整是如何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的?
国家文件规定,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因此,陕人社发〔2014〕17号文件规定,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行业单位按全省)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贯彻落实了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5日
转自陕西省人社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