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省内与省外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流程
一、省内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开具的接续联系函;
3、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转移资料原件;
二、 省外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地办理好之后,会自行转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局。
4、等候两地社保局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流程:
一、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
1、转入地社保开具同意接收联系函;
2、转移人员向转出地社保申报转移业务;
3、转出地社保生成转移信息表,办理资金划转;
4、转入地办理资金到账,业务接续。
二、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1)合并省外转入养老保险金进入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
(一)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参考资料:网络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Ⅱ 合并省外转入养老保险金进入个人账户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转入的话,是不存在合并地。从政策上来讲,一个人在同一地区是不应该存在两份养老保险,如果两个的话,个人交费需要退回一个,但企业交费是不退的。合并主要是不同地方的社保交费,在一个地区进行合并,这样保险交费也就可以根据交费时间、个人账户等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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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与合并省外转入养老保险金进入个人账户有何区别
区别:1,是指你的养老缴费的年限,2,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的费用;办理合并的话,这两个都要转过来的。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二、只要社保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Ⅳ 养老保险转入和合并有什么区别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合并省外养老保险金进入个人帐户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能否办理转移?重复部分如何退费?这是不少市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常有的疑虑。据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重复缴纳养老保险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转出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另一种是在转出地和转入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两种情况在办理转移合并的程序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在转出地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应先在转出地进行记录清理,然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清理相关记录,需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清退其他关系。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和转入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在办理转入手续后,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退。清退养老保险是按照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对应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及清退月数计算其需清退的个人账户金额。(席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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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本地和外地同时一起交养老保险以后可以对接吗
劳动者本地和外地同时一起交养老保险以后是可以对接的。
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有两个养老保险帐户,合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社保账户跨省转接,取决于省际社保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
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参保人注销某个养老金账户后,可以要求社保机构退回个人账户内资金。
Ⅵ 急!养老保险金如何转移合并
目前国家还有统一各地的社保标准。也没有相关社保法律支持,都是当政府的一种政策,无所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各在还没有明确信息会在何时统一管理养老金帐户,只是有这个趋势,社保是与当地经济水平相关联的,各地统一基本上不大可能。
目前还不能合并,先放着,看看后续的政策如何才能有结果。
既然有这样的例子,向政策或社保局反映,提个建议咨询还是可以的。
如果是退保那你可就掉大了,不建议退保。
新《保险法》只适用商业保险,社保还没有法律依据,完全看政府的方向,国家会向着有利于职工的趋势发展。
Ⅶ 个人交社会养老保险有多少是进入个人帐户的
1.我国现行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框架,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18%,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除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余均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入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及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其中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两部分。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企业划转部分相应补齐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从1998年起每两年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3%。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提高的速度可以适当加快。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在辽宁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地区,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并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Ⅷ 养老保险在两个城市各有一个账户,可以几年后再去合并吗
养老保险在两个城市各有一个账户,是可以进行合并的。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分类如下:
1、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2、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3、传统型养老保险。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