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老保险户口人事档案该怎么转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缴纳需要的手续:
1,如果是户籍地办理的社保,单位转由个人缴纳,只需要带原社保卡、失业证、银行存折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即可。
2,如果不是户籍地办理的社保,不能在现参保地申请个人自缴费,只能通过再就业由单位办理续缴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3,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4,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5,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6,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7,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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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转移养老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转移养老保险需要打印养老保险帐单,再一起转移另一处养老保险局。
㈢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人事档案吗
建议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把以前的养老关系接续上,医疗有条件的话最好交,或者交居民医保也不错。人事档案和养老关系不在一起问题也不大。有养老关系在,档案可以在造。
㈣ 2019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用拿个人的人事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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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申请资料
编辑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㈤ 转养老保险为什么要人事档案
档案个人是不能携带的,需要存放到有档案保管能力的机构,通过正常的调动手续,由一个地方调往另外一个地方,各地规定都不一样的,具体的你可以问下转入地的经办部门。
㈥ 转移养老保险与人事档案有什么关系
转移? 好像目前还不可以随便转移。 要转移也只能转移到人事档案所在地,基本上也就是户籍所在地。
㈦ 养老保险转入时需要人事档案吗
不需要,只要两地的社保局中,一个同意接收,一个同意迁出,就行了。届时,你的社保关系就会依照最后工作单位的证明,作好手续交接。
㈧ 2012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用拿个人的人事档案吗
一般不需要。可能个别城市需要。
转移所需材料有:
1.养老保险手册(红本的那个)
2.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每年4月份社保办统一打印)
3.接收地开具的养老保险接收涵(其实就是你在新地方交保险的证明)
然后去转移地做迁出。
㈨ 转移养老保险必须把人事档案从原单位提出来吗
如果参保者原是国有企业职工,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就必须把档案带上一起转移。如果参保者属于个体经营者,就不需要转移档案了。
有工作单位且现工作单位是否要求调档、无工作单位即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开调档函。
(一)如果现在工作单位是国企或者企事业单位,具有接收档案人事权,凭现工作单位开具档案调函到档案原存档人社局办理调档手续转入现工作单位。
(二)如果单位没有接收档案人事权档案必须存入人才,否则就是死档。如果辞职,凭现人才开具档案调函到档案原存档人才办理调档手续转入先工作单现。
(三)如现工作单位无接收档案人事权或不要求档案,档案无须转递。此外,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存档。
(9)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人事档案扩展阅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㈩ 关于办理养老保险是否需要个人档案
办理养老保险不需要个人档案。
办理养老保险流程: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