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后区别大吗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后区别不大。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是一项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与其他职工统一的、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的政策。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进行管理,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录用,并建立相应的升降机制和退出机制。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国务院增设的其他类别。
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Ⅱ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的内容
人社部曾在2013年进行了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201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
其中,对于高校、医院、科研单位等公益性事业单位,重点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公益事业服务水平,而不是甩包袱。对于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条例》中提出,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意味着今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将可能会有较合理的增长。
不过,对于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一些国内社保专家认为,《条例》只是给出了“原则性”的改革方向,并不具备操作性。真正要实施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则要等到人社部出台社保顶层设计方案之后,预计届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将同步实行社保缴费。
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是一致的,主要差距是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方面。但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等专家认为,未来机关单位所要负担的养老缴费、职业年金,其实是由国家财政买单,而差额事业单位则需要负担这部分缴费。
所谓差额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以及部分差额拨款的科研院所。养老金缴费改革,在唐钧和杨燕绥看来,或会影响到这些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因此,在2013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表达出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担忧。
Ⅲ 新政策之后,公务员的养老金会发生什么变化
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金“并轨”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且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为了降低养老金“并轨”难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改革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是一致的。
2016年公务员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改革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
根据人社部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改革工作,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退休双轨制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社会不公的现象,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差距较大,这在社会上引起诸多不满。如今,国家已下定决心促进养老金并轨。
养老金并轨已成为大势所趋,不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所以退休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里各方推测,公务员退休后工资可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肯定不会太大。目前改革还有一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盈利性机构,需要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养老金尚不知如何筹措。可见养老金并轨并不容易,仍有很多难啃的骨头,希望配套改革政策尽快出台,以促进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顺利完成。
Ⅳ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2016 各地工资怎么变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
Ⅳ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什么意思
本人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如下: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目前我国养老金的现状。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实行的是双轨制:即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退休核准、退休金发放及标准都是由人社部门下属的企保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退休金发放由财政部门负责,退休核准则是由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下属的公务局负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不同,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退休工资差距较大。
二、关于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就是改变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双轨制现状,实行并轨,即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退休核定和退休金发放及标准都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就是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到社会养老金体系中,并轨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一致。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全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
三、关于并轨时间和并轨后续工作。并轨改革从2008年开始试点,即将于今年实施,但人社部相关人员表示,并轨方案还在讨论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Ⅵ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什么意思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是一项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与其他职工统一的、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的政策。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此前,公务员都不用交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退休工资完全有财政负担。
Ⅶ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政策规定如下: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法律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Ⅷ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 是什么意思谢谢。
就是改变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双轨制现状,实行并轨,即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退休核定和退休金发放及标准都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就是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到社会养老金体系中,并轨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一致。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全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
Ⅸ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
首先要明白我国养抄老保险的构架:由国家政府民政局统一收取发放,养老保险金。收取的人群为:一、(占全国6%)公务员的养老保险由事业单位全额支付。二、(占全国55%)民企的在职人员个人上缴8%.三、(占全国40%)无业者个人可选择自己合适的养老保险投保“档次”(注:合适的养老保险投保档次?说白了就是现在与未来的贫富差距的体现,等将来老人群体还是处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还是贫穷)。现“事业单位”上缴的养老金比“企业人员”上缴的养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个人自费缴纳的养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谓“双轨制并轨,是要求“当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养老金达到相同数额”而社会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基本解决,因为国家不考虑占全国的40%的无就业者当中包含30%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百姓
Ⅹ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的改制详解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后养老金如何缴纳?如何确保在职人员待遇不下降?职业年金有何作用?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
“并轨”凸显公平
“这次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社保覆盖面的扩大,各类社会群体逐步纳入社保体系。虽然过去曾经在多数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改革并不到位。这次改革能够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双轨制”问题 。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公平性有了质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快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可以把按劳分配与缴费的权利义务对等起来,有助于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
单独建账避免风险
眼下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来的新人会按照什么标准参加社保,他们的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从筹资方面看,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由单位保障走向了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并与待遇相关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将使社保基金保障更加稳定,有利于保证员工待遇的可持续性。”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所谓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即在职工作人员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待遇,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轻养老金的发放压力,为员工待遇发放的不确定性分担风险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并且可以避免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造成不利影响。”金维刚说 。
褚福灵认为,基金管理的主要亮点是省级统筹,即机关事业单位以省级为单位汇集到省级账户,建立统一的基金池,这有助于增强基金的规模 。
“应该说,基金的统收统支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未来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还将进一步提高。”褚福灵说 。
新老办法实现平稳衔接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
“通俗地讲,‘中人’是相对于‘老人’和‘新人’而言,指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对象。”金维刚说 。
《决定》明确,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那么,如何保障“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金维刚表示,此次改革比较妥善地处理“中人”在改革前后的待遇差问题。在改革之后,将“中人”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同时,在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此外,如果按照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以防止养老金的不合理增加。采取这种过渡办法,有利于改革前后的新老办法之间实现平稳衔接 。
职业年金建立多层次保障
《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
“建立职业年金,可以实现养老保险的多层次保障,加强基金保障能力。”褚福灵表示,建立职业年金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实现多层次保障。基本保障由政府来主导,保障基本水平;补充保险由市场来主导,形成员工的补充待遇,这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并重,有利于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分责。二是有利于为工作人员的待遇提供更充分持续保障 。
“这次改革中同步建立职业年金非常重要,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保基本,其替代率水平与改革前实行的退休费的替代率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可以提高退休之后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所获得的养老待遇水平,起到补充养老保障的作用。”金维刚认为,此次改革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将使职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广泛而又迅速地建立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