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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地职工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2-02-12 16:01:25

㈠ 农村被征地交养老保险交多少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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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职工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我现在的交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果去换成城市养老保险,能行不,而且失地农民有国家补助一半,如果公司交还补助不,是还是公司交了国家补助的一半就没了,公司交大概一年是多少钱

㈢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㈣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失地农保属于城乡结合养老保险。
给职工养老保险还没有在一个系统里面,你可以再买职工养老保险。
到时看政策,在做两者合并吧。毕竟多缴多得。

㈤ 上失地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冲突吗

基本上不冲突,我们公司同样有该类情况,一般采取以下作法:失地农民一般是在回当年内一次性答买断15年养老保险,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如果两者有重复的部分,可以合并,按抬高基数计算退领养保。例如:张三在单位2001年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后于2008年失地由政府为其购买养老保险15年,在2009年退休,那么他退领养老保险时计算就应该分段计算:1、参保年限应计算为01年-07年7年,09年1年,08年一次性买断15年,总年限为7+1+15=23年;2、08年一年有重复缴费,可抬高基数计算,即23年中有1年基数为双倍(这里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数和失地养老保险基数两者相同的情况)。

㈥ 农村失地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如下: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㈦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有冲突么可以互转么

问:我原来是以个体身份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能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可以,但是不建议。根据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居民,到50岁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则要60岁才能享受。因此,如果由职工转为居民,要少领10年养老金,不划算。

问:我原来已经参加了农民养老保险,现在应该怎么办?

答: 以现在新政策继续参加。新政策是老政策的一个延续,只是在缴费时可供选择的档次更多了。

问:由职工转为居民,或者以居民转为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我们有专门对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换算方式。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基数)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实际缴费年限(基数)。

总的来说就是,在这两个制度之间转接,缴费年限和基数都不是“一对一”,避免投机。如果以较低水平参加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再参加1年高水平的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时,享受职工的水平,对其他参保者不公平。

关键词 办理时间

问: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答:需要再等几天。缴费数额是以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核算,因此要等统计局公布省平工资后才能计算,预计4月中旬数据就将公布。如果按去年的标准计算,老年人一次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大约为2万多元。具体办理时间,可以到所在地劳动保障站、所进行咨询。

关键词 重复参加

问:是否可以既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今后领两份养老金?

答:不能。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险的人,不能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关键词 待遇领取

问: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后,能够领到多少养老金?

答: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不能笼统算出具体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在还要加上政府每月55元的补贴。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水平。

此外,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其子女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不缴费就享受55元政府补贴。

问:老年人一次性缴纳2万多元后,如果还没有享受到那么多养老金就去世了,是否不划算?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非常划算。一次性缴纳2万多元后,每月大约能领取到200多元的养老金,10年左右的时间就能“回本”。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个人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按死亡当月养老金标准向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养老金作为丧葬补贴。如果是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关键词 缴费

问:如果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缴费,是否需要把没缴的部分补齐?

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补缴。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人缴费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经批准可暂停缴费;恢复缴费后,对暂停缴纳部分可以补缴,也可选择降低档次缴费。

问:我父亲今年52岁,到60岁应该领取养老金时才参加了8年养老保险,不到15年的最低标准,应该怎么办?

答: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人员,本人可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

㈧ 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的农民养老保险可不可以同时享有

不能同时享有两个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都是属于社会保险范围。并且农村养老保险明确规定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才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所以,国家是不允许参加两个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也只能是一个,所以不能同时享有两个。

具体来说,主要部分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标准就是,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法:

(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农村失地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㈨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规定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为如果其失地是因为国家征收土地导致的,其征收部门应当安排其社保费用,对其失地农民予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让失地农民老有所依。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㈩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吗

失地农民养老保抄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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