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满15年,如何补办
如果满15年后你不是企业职工,你有权力不再缴费。但如果你还是企业职工,版企业必须为你权参保缴费。
15年只是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最低缴费年限,并不是说只缴15年即可。退休金的数额主要有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决定,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高,退休时享受的退休金越高。
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的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只要交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未交满15年退休时可一次性补齐15年费用也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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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常州市的养老保险可以退出吗
按照现行的规定和政策,社保里面的养老基金是不可以退还给个人的,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保随工作或生活环境变化转移或续保!
❸ 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第一步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申领人(退休者)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如实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申领人的职工档案、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到本单位登记参保归属地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二)单位如实填写《关于对等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还需填写《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三)经办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单位登记参保的社保中心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四)经办人携带贴有申领人一寸照片的《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申领人职工档案、一寸近照一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另外女职工需提供能确定工种岗位的劳动合同书(45周岁前就在本单位连续参保至退休的需提供至少从45周岁开始至退休的劳动合同书)、《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职)申报表》(仅需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市社保中心1楼2号窗口)办理退休手续,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第二步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一)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1、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一楼18-19号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常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2)《常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3)经社区审核盖章的《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2.用人单位携带审核后的移交汇总表到二楼1号窗口缴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3.用人单位携带缴费凭证至一楼18-19号窗口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手续。
(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
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一楼18-19号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2)《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目录》、(3)《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4)《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此表由核定部门提供)、(5)养老保险手册、(6)企业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增加
(一)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一楼3—5号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增加,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退休(职)人员增加花名册》、《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此表由核定部门提供)。
(二)单位或本人在退休手续办结之次月25号前将《职工退休养老证》上的《权利告知单回执》交回市社保中心一楼1号窗口,凭加盖了《权利告知单回执》已收回印章的《常州市退休(职)人员增加花名册》到市社保中心一楼16号窗口领取退休养老金发放工资卡。
第四步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参保减少
用人单位到本单位登记参保的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参保减少,需提供以下材料:《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增减变化汇总表》。
特别提醒:单位经办人要携带所要求的材料和完整填制好的各种表格到相应的部门或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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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关于调整2019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1、2010年一类地区上调到960元/月,二类地区上调到790元/月,三类地区上调到670元/月
2、2011年一类1140,二类:930,三类:800.
3、2012年一类地区1320元;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950元。
4、2013年一类1480,二类1280元,三类1100元。
三类地区的划分情况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开始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2014年
关于公布2014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4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4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2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4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4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9元(2410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7848元(4821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4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4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4日
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2880元,下限为2299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档为2299元、二档为2639元、三档为2991元、四档为3375元、五档为3832元、六档4273元、七档12880元。江阴市、宜兴市2013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3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
(三)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局备案。
二、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工伤(亡)的职工及解除劳动关系因工致残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以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按50970元计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按77.1岁计算。
符合《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7]132号)规定,按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以工程总造价缴费的,费率为1.2‰;以工程总造价中人工成本缴费的,费率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2元计算。
四、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关于公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75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1751元,下限为1800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五档为40505元。江阴市、宜兴市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1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公布2011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1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36698元(1139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9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1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19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139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1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1800元执行。
五、2011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29410元(1911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882元(3824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1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1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常州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医保欠费一个月是影响吗
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都不应该是欠费。如果一旦欠费的话,肯定会影响你就医报销的。
❻ 常州市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1992年
❼ 请问常州市到今还没有养老保险查询系统吗如果现在我要查询的话怎样查询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现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在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实现网上查询功能,如果你想查询,可以去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在微机上查询。
❽ 常州市养老保险金都是12号到为什么13号还没到帐
如果12号还没有到账的话,13号还没到账,那么你就可以进行了,咨询下,重要就是十三十四,我感觉14号基本上就差不多了,等两天看看情况
❾ 常州 养老保险 计算
常州市社会保险复缴费比例为,基制本养老保险28%,其中单位20%,个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为20%,其中雇主12%,雇员8%);基本医疗保险10%+5元/人/月,其中单位8%,个人2%+5元/人/月;失业保险3%,其中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0.8%;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实施行业差别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为三类,分别为0.5%、1%、2%
养老金个人缴纳270元,按照常州社保缴纳比例,个人8%计算,社保基数是3375,不是常州最低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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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❿ 常州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续保
转出手续
服务对象
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转移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常州市市本级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所转险种不存在欠费。
申报材料
(一)窗口申办
1.转移人、代办人身份证;
2.1992-1995年期间有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二)网上申办
转移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转移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至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转移人(或代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办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转移人(或代办人)。
(二)网上申办
1.转移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changzhou.gov.cn/)”,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2. 如果显示“无需审核”,转移人网厅直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如果没有显示“无需审核”字样,则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转移人可在网厅直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新钟楼区政府一楼东面大厅(星港路88号))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汉江路376号)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
办理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二)网上申办
1.若无需审核,即时办理。
2.若需审核,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转入常州市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除临时账户人员)在我市市本级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户口簿(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材料至窗口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市本级;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全程网办
1.申办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sbs.czhrss.gov.cn/)网办大厅,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2.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申办人可以在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理;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二)网上申办
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A区)
收费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