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领抚恤金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领抚恤金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2-02-09 12:07:25

1. 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能不能同时领取

1.职工养老复保险中的个人制账户的余额是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未到退休而死亡。其财产可以被继承;
2.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补偿,与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发生关系和冲突;
所以。可以同时领取,或先后领取。

2. 领取养老金还能领取抚恤金吗已经领取的抚恤金需要还吗

摘要 好,您领取的抚恤金是您的直系亲亲属的,您领取的养老金是您本人的,这两个并不冲突,可以同时领取,您是不是有其他情况没有说明呢?这样会影响帮您准确分析。

3. 伤残军人每月领取抚恤金,将来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作为一个已经退休的五级残疾军人明确的告诉你:两者皆可领取。而且两者是由民内政局、社保局两个不同部容门发出的,没有任何关联(只有杭州市有了养老金,就会拿到民政部规定的抚恤金,无业的可以得到两倍左右的抚恤金)。
抚恤金是不计入个人收入的,没有纳税的事。

4. 享受工伤保险抚恤金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不!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补偿。补偿范围并不包括养老保险,只是在个别省市,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需要由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退休。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因公殉职职工遗孀如果交有养老保险的,还可以享受抚恤金待遇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孀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改嫁则不能享瘦抚恤金待遇。

6. 领取了工亡抚恤金还能再领取自己的职工养老金吗

工亡抚恤金,是死亡职工的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才可以领取的,就是依靠职工供养生活来源,如果办理了养老保险,领取了养老金,就失去了供养条件,不再发给抚恤金,

7. 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否不能享受征地养老保险而别人与我情况相同为何又能领取

还有这种事?在上海,不要说领过抚恤金,就算是每月领遗属纳保的人,只要停止享受遗属纳保,马上就可以享受征地养老保险。抚恤金跟征地养老保险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前者是因为参保人员死亡,社保给其亲属的抚恤费;后者是征地单位给失地人员的征地补偿呀。

8. 社会养老保险抚恤金的领取条件

领抚恤金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后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停止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已领取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全部退回。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得继续同时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基本养老金,可由本人自愿选择继续领取其中一种待遇,停止领取另一种待遇。选择停止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由个人一次性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剩余部分退还本人。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在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止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9. 社保和抚恤金能同时领取吗

社保和抚恤金能同时领取。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项:

(一)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生前有工作单位或其档案由档案托管部门管理的;

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事宜;

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参保人员遗属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

经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二)本通知下发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9)领抚恤金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项:

支付标准:丧葬补助金4000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抚恤金标准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标准一致,即一次性发放600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计算公式为:6000÷180×本人缴费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2个月计算,一年以上据实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元部分按1元发放。

阅读全文

与领抚恤金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黄石市2017年平均退休工资 浏览:116
耶夫长寿 浏览:221
2015内蒙古退休涨工资 浏览:652
关于老人从养老院走失赔偿 浏览:78
自己交养老保险15年 浏览:186
标准养老金每月多少 浏览:983
是很中老年人玩的手机游戏 浏览:999
当教师体检查什么 浏览:654
老年人不翻身注意什么 浏览:55
武威老年大学的专业有几种 浏览:253
经道养生王洪刚哪里人 浏览:189
敬老院建设中央文件 浏览:352
老人斑是白色的怎么办 浏览:206
挖掘宝宝的艺术细胞父母要如何做 浏览:115
背部发热老年人 浏览:934
体检中心电话怎么联系 浏览:616
老年人膝关节置换 浏览:100
长寿湖景区农家乐 浏览:474
儿女孝顺娘 浏览:82
送70岁老人什么礼物好 浏览: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