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缴纳未满15年死亡
可以退保的。
退保所需资料:
死亡证明书;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专请及相关证明材属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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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的,人突然去世了能退多少钱还有有丧葬费吗
有丧葬费,人突然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钱可以全部提取,社会账户不能去
养老保险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为个人缴纳,社会账户为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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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人死了能退本金吗
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4. 社会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人去世了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人去世了之后,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未满15年死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 社保交满15年,人死了怎么办
如果出现了社保交满15年后参保人死亡的情况,那参保人里面的钱由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参保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是可以全部退还的,但是统筹账户的余额是继承人没有关系的,我们平时缴纳的这个基本养老保险,有一部分是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上面,还有一部分是划分到了统筹账户中,统筹账户占到你缴费总额的65%,个人账户只占有35%,所以说大部分的金额都在统筹账户中,如果参保人去世,这个统筹账户是继承人继承不了的。举个例子,如果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养老保险一共交了10万块,那么有3.5万是在自己的账户中,还有6.5万是在统筹账户中,参保人去世,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3.5万。统筹账户的作用最主要是给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这部分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一个主体账户。所以说继承人只能继承个人余额部分,除了个人余额继承部分外,还有一部分补贴是丧葬抚恤金,大概是参保人基本退休工资的十个月工资,每个地区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能只有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0个月,如果你们本地的退休平均工资是3500的话,那么可以发放10个月的工资作为丧葬抚恤金,就是35000,这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6. 养老保险未交够15年,意外人去世了能领取吗
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人去世了,能退还个人所交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将单位缴纳部分也个人承担,但是可以降低缴费比例,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如果交费人去世,是不可以全额退还这个社保缴费,但是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社保未缴满15年就死亡了,可以将个人账户部分予以退还,并可以向社保申领丧葬费,如果死亡时还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抚恤金,还支付丧葬补助及抚恤金。
7. 社会养老保险交满15年退休年龄未满60已死亡的怎么退
严格的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有一定条件的。我给你列几条可以取出的条件,供你参考: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另外农村户口凭辞职回乡证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建账户,不退款。
医疗保险可继续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用完为止。
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
【细说#养老金余额可继承#】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8. 社会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人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了,那么去世了就去申请一次性丧葬费。如果还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就可以去办理提取个人缴纳部分。
9. 社保未满15年死亡怎么办
一、可以从社保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继承人可以继承社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个人账户财产)。
10. 交纳养老保险金未满15年,以外死亡怎么办
1、个人账户不复得提前支取制,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