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金并轨后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养老金有何不同
并轨之后,企业的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区别,但是目前还没有完全并轨,有一个过渡期,过渡期过后完全一致。
❷ 养老金并轨后企退休工资能长吗图
养老金的并轨,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并轨,和企业没有关系,企业退休之前是什么政策,还是怎么政策,
❸ 养老金并轨后,请问对企业退休职工有什么好处
养老金并轨意义重大,对退休职工好处如下:
1、疏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渠道,对退休企业职工来说,体现了公平性。养老金制度改革不仅降低那些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让公平处处体现。而且,养老金“双轨制”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同时,将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制度,让社会更显公平。
2、说白了就是现在与未来的贫富差距的体现,等将来老人群体还是处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还是贫穷)。现“事业单位”上缴的养老金比“企业人员”上缴的养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个人自费缴纳的养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谓“双轨制并轨,是要求“当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养老金达到相同数额”而社会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基本解决,因为国家不考虑占全国的40%的无就业者当中包含30%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百姓。
❹ 现在养老金并轨后企业己退休人员有多少好处
没好处,并轨只不过是把公务员拉下水,让公务员也缴纳养老保险而已,对企业员工没任何好处。就好比一个人以前没缴纳养老保险,今天他缴纳了,企业员工退休金就会涨???当然不会,别人缴纳养老保险,与其他人无关。并轨其实就是损人(公务员)不利己(企业员工)的事。
❺ 养老保险并轨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会大幅增长吗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决定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今年涨幅为何是5.5%?
据了解,2005年到2015年,国家连续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年平均增长率12%左右。连续11年养老金涨幅在10%以上,从去年开始,养老金涨幅首次回落到个位数的6.5%,而今年,养老金涨幅再次下调到5.5%。那么,这个涨幅是怎么定的呢?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主要是根据物价的变化情况、工资的增长情况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考虑到基金的收支的增长情况来确定养老金的调整水平。
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员,即2016年12月31号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待遇调整。调整的时间从2017年1月1号起,那么,退休人员何时才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呢?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
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这个通知以后,各个地方都会按照这个统一部署,开展有关的调待工作。但因为各个地区,它的工作的进展、部署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各个地方的激励的整个运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可能各地方的进度不太一样,但是大体上我估计应当在九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我国养老“双轨制”并轨后,从去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这两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就执行“范围相同、时间一致”的同步调整方式,今年这一政策仍将延续。金维刚解释说,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和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的调整就没有关系了。这就消除了两类人在待遇调整上的不平衡,体现了制度公平。
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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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养老金并轨后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一样吗
养老保险并轨,也就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养老保险并轨后,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都需要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到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实不管领取多少退休金,我们的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到2024年10月份采用新的办法计发退休金也是相同的道理,肯定是缴纳的越多,领取的就越多。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缴纳2014年10月1日开始交纳,退休时机关事业单位,老人和中人差别较大,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养老金的计算,仍然按照老人的办法,暂时执行。等中人办法出来以后,对中人退休养老金实行多退少补。相对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有完整的的人生职业规划的,随着工作时间越长,整个人生处于稳步上升阶段。
法律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七条 待遇支付,社保机构应每月编制基金支付明细,并协调金融机构及时划入参保人员账户。
社保机构对于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按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
参保人员发生按规定应暂停享受养老待遇情况的,社保机构暂停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符合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规定条件后恢复发放。
❼ 养老保险并轨后对企业职工有什么变化
一、并轨:建职业年金保待遇不降低
“决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决定”明确,这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费。而且,其缴费标准和计发办法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体制内人员”退休待遇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此外,“决定”明确了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这也有利于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二、待遇:与缴费而非职级挂钩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
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
另外,“决定”明确,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这意味着,即便你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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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养老金并轨后企业职工每月能领多少钱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当前为省级统筹,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❾ 养老金并轨后我们企业的养老金待遇能争加吗
首先我们要假定各种对象分别按照两种方式计算养老金,然后再进行两条轨的对比,有比较才有优劣之分。
环境假设:工人的工作地点和退休地点均在浙江,2013年8月份退休。
企业“轨”养老金待遇计算参数如下:
2012年度浙江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340.58
养老金计算办法:《浙劳社老[ 2006]146号》、《浙人社发[2011]22号》、《浙人社发[2012]203号》
2013年基准调节金:120元
2013年养老金补贴:150元
1992年前视同缴费指数:0.98
1993年至1997年缴费指数:0.6
过渡性养老金系数(中人):0.014
2013年过渡性调节金系数:1
养老金最低标准:省平工资 * 40%=992.4元
角色1:性别女;年龄5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0.6;个人账户 2万。
基础养老金 = 3340.58 * (0.6 + 1)/2 * 15 * 0.01 = 400.87
个人账户金 = 20000 / 195 = 102.56
过渡性调节金 = 120 + 0.6 * 15 * 1 = 129
基本养老金 = 400.87 + 102.56 + 129 + 150 = 782.43
最低标准补足 = 992.4 – 782.43 = 209.97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2:性别男;年龄6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0.6;个人账户 2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823.75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3:性别女;年龄5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3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955.32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4:性别男;年龄6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3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1023.5 元
角色5:性别女;年龄50岁;参加工作日期 1988年9月;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98年后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5万。
基础养老金 = 3340.58 * ((4.33*0.98+0.6*5+1*15.67 )/25+ 1)/2 * 25 * 0.01 = 800.29
个人账户金 = 35000 / 195 = 179.49
过渡性调节金 = 120 + 22.91*1 = 142.91
过渡性养老金 = 3340.58 * (4.33*0.98 + 0.6*5)*0.014 = 338.76
基本养老金 = 800.29 + 179.49 +142.91 + 338.76 + 150 = 1611.45
角色6:性别男;年龄60岁;参加工作日期 1983年9月;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30年;98年后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5万
计算过程(略)
基本养老金=965.59 +251.8 +147.81+567.92(过渡性调节金)+150 = 2083.12 元
总结一下,如果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直接退休的话,按照最低标准缴费与按省平工资标准缴费,其养老金待遇的水平差距不大,都是1千元左右。另外,假如都是按照省平工资标准缴费,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后退休,其养老金待遇大概是1600元,而缴费满30年(含视同)后退休,其养老金大概是2100元。
考察完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待遇后,接下来我们一起考察相同角色按照机关事业养老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会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相比企业养老金计算方法的复杂,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实在是简单明了。整个计算办法(《国人部发[2006]60号》)抄录如下: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角色1,角色2 的养老金 = 工资标准 * 80% = 省平工资 * 60% * 80% = 1603.48 元
角色3,角色4,角色5的养老金= 工资标准 *80 % = 省平工资 * 80% = 2672.46 元
角色6 的养老金 = 工资标准 * 85% = 省平工资 * 85 % = 2839.49 元
无论是那种情况机关事业“轨”的养老待遇都要高于企业“轨”的待遇。既然是机关事业“轨”的待遇要高于企业“轨”的待遇,那么我们选择将企业“轨”并到机关事业“轨”不就可以了吗?这样一来,原先待遇高的标准不会降低,现在待遇低的能够得到提升,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只可惜,这种并轨方式是行不通的,原因就在于两者的路基不一样。企业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吗?以前或许有,但现在通通没有了。现在企业的工人,公司的雇员只有两种工资,一种是计件工资,一种是计时工资。其实计件工资也归属于计时工资。工人的工资其实就是工人出卖劳动力的收入,工人工资的高低就是劳动力价格的水平。工人只有在资方购买他的劳动力的时候才能获得工资收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只能存在于所有者当中,比如大企业中的董事会成员他们就会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机关事业单位中之所以存在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只是因为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还属于全民所有(国有)。
既然企业“轨”并机关事业“轨”行不通,那么反过来机关事业“轨”并企业“轨”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并且一直都在进行着。其实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是在执行机关事业养老制度的,那些私立中学,私立医院他们同样属于事业单位,但他们的员工执行的就是企业的养老制度。还有那些已经转制掉的事业单位也在执行着企业养老制度,可见养老制度并轨是一个伪命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轨”下面的路基,就是在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结束之后,要不要对全民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机构进行转制实行国进民退。
当卫生医疗教育机构都转制之后,事业的养老制就可以顺利和企业养老制并轨了。不过这样的并轨,这样的一轨制,能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吗?我表示怀疑。